说好晚上一起出来乘凉的。却因为临时有事,同学放了我鸽子。
灯火迷离的沿河路。微风轻拂,杨柳依依,站在河边专心致志地把一盒冰淇凌吃完。
流苏曾跟我说,喜欢一个人独逛的感觉。自由,散漫,进退自如。不必迁就谁,更不必迎合谁,完全随着自己的心。我倒没想这么多,只是习惯了一个人闲逛。和一大群朋友招摇过市,反而是更孤独的感觉。所谓狂欢是一群人的孤独,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大抵就是这个意思了吧。
灯光幽暗的步行街,一个男孩子从身边走过,我低着头自顾想着一些不着边际的事情。擦肩而过的瞬间,沈澜,我听到一声惊讶的呼喊。抬起头,迷着眼瞅了半天。李俊杰?我试探的问。嗯。帅哥儿看着我微笑。然后,两个人都笑了。
我们有多久没见过了啊,至少有三年了吧。难得他还能在这昏暗的灯光下认出我。
俊杰是高中时的同学。那时他总是叫我姐,我比他大一岁。印像最深的是有一次他拿着一对脏兮兮的护腕儿趴在我桌子上可怜巴巴的说,姐,你帮我把这拿回家洗洗好不好?我抬头瞪了他一眼,我又不是你妈,为什么给你洗?噎的他哽喽儿哽喽儿半天上不来气儿。他是住校生,经常向我借自行车。他还问我借过钱,都是一块两块的,从来没还过。
高一结束后就转学到了丹江,后来就慢慢断了音讯。
简单的聊了几句,说了说各自这几年的情况,交换了电话。然后挥手再见,各自走向不同的方向。
远远的看见家里的窗口透出来的灯光,想起周桃花说,成就感须要社会的认同,而幸福是一种很私人的感觉。
真的是这样吧。就像在河边吃一份冰淇凌,在街头遇见多年不见的老同学。这平凡琐碎的生活,都给了我小小的幸福的感觉。
岁月无尘,波澜不惊。如果可以,生活就这样过下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