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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大学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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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5 15:53:2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大学同学(片段)

 

元旦的早晨,我还没有起床,电话铃响了,女儿推门进来,将无绳电话递给我,“老爸,你的电话,别没完没了的,我正在等一个同学的电话那。”电话是胡秋打来的。

 

“喂,老伙计,元旦快乐,我在上海,”

“怎么想起回国内过年了,”

“美国那边都结束了,拿到了绿卡,老婆也拜拜了,这次回上海开始我的新生活。”

“还是你潇洒,回到国内有什么打算,”

“先歇歇再说,这几年太累了,前几天泡上一妞,川妹子,激情似火,刚和她做完爱,就给你打电话。”

“你小子太损了,这不是馋我吗。”

“那好办,尽快找个机会来上海,我让你解馋。”

女儿推门进来,用眼睛瞪我。

“好啦,先谈到这,保持联系。”

 

我放下电话,看了一眼床头桌上的闹钟,刚好9点。虽然睡意全无,却不想起床,脑子里仍在想胡秋刚才的电话。20年前,我和胡秋同在北方的一所理工科大学读书,那时我们10个人住一个寝室。新生报到那天,他是10个室友中装束最特别的一个。上身的粗布白汗衫由于汗渍几乎呈黄色,下身的灰布裤子裤腿挽到膝盖下,脚下一双黑面圆口布鞋,肩上一棵乌亮的圆木杆,两头担着一卷行李和一只白布口袋,典型的一个乡下佬。就是这么一个家伙,日后成了我的下铺,成了我大学最要好的同学,成了毕业后20年间令我始终牵挂的朋友。

 

胡秋的老家在湖南乡下,兄妹5人排行老幺,是家里唯一出来读大学的人。我是北方人,当时在我的意识中,南方人短小聪明细腻,是中国人中的优等人种,湖南人因是毛泽东的同乡又对我产生格外的吸引力。所以从和胡秋相识的那天起,我就注意观察他,从他的身上感受湖南人的特质。开学不久,在一次年级全体大会上,辅导员老师提出要选一名同学义务为大家收发邮件,当问到是否有人自愿做这件事时,在场的100多人中唯有胡秋站了起来,说了句我来试一试。那天他坐在最后一排,大家寻着声音望过去,由于逆光,只能看清他的轮廓,瘦弱的身材和蓬乱的头发,他从此一干就是4年。也是开学不久,大家开始从图书馆借书,别人借阅的都是与课程有关的参考书,他却借了一本郭沫若的诗集。一天晚上熄灯后,胡秋在黑暗的寝室里给室友们背诵郭沫若的《炉中煤》,他很投入,但他的一口浓重的湖南腔却使他的投入显得有些夸张,暗中的角落里传来笑声。这两件事让我意识到这个湖南人的确是个另类,这一发现令我感到兴奋。一个周日,我邀胡秋一起到学校周围的山里整整转了一天,就是那一天奠定了我们之间后来的友谊。

 

这次推门进来的是老婆,冲我嚷到,“你那包已经跨了年度的臭袜子打算什么时候洗”。

 

我开始穿衣服,然后进了卫生间,从塑料袋里往外掏袜子。这一令老婆深恶痛绝的习惯是在大学养成的,从根上讲还是受了胡秋的影响。他在4年里始终穿的就是从家里带来的两双袜子,是那种乡下手织的粗线袜子。我曾仔细观察过,他每双袜子使用周期大约一个星期,然后不洗,放在脸盆里通过自然蒸发除湿除味。经过长期反复的蒸发与沉淀,那两双袜子就像新出锅的油条长了筋骨,袜口冲下可以立而不倒。我也开始效仿他的做法,但每当袜子逼近立而不倒的程度便弃之,从未给别人留下取笑的把柄。毕业后结婚前,我的袜子都由老娘洗,结婚后第一年老婆帮我洗,后来吵了一次嘴,从此由我自己洗,不久老毛病复发。

 

袜子刚洗完,老婆又安排我整理东西。我现在住的房子刚搬来不久,许多东西还没来得及整理,我曾建议元旦放假出去玩两天,可老婆不同意,坚持要在家里收拾东西,无奈只好顺从她,但我提出一个条件,我只负责收拾自己的东西。所谓我自己的东西就是多年攒下的十几箱书籍。结婚后我共搬了4次家,每次搬家都要丢弃许多旧家具和物件,有句老话说,搬家3次顶上失火一回。可这些书却一直跟随我。我来到楼下的库房,把那些买了未读和读过应该再读的书分捡出来,摆放到书房的书架上。我的藏书很杂,大部分都是人文类书籍。有几套旧的线装书,是我保存的父亲唯一的遗物,上面有父亲的名章。另外还有读大学期间买下的许多文学书籍,其中有几本书的扉页上有胡秋的签名,当时我们常常交换各自借来的或买来的书,有时忘记了归还。那时每个月的生活费只有30几元,节省下来的一点钱只能买几本薄书。真正满足我贪婪的读书欲望靠得还是学校的图书馆。大学的4年间除了正常上课外,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图书馆中度过,阅读了大量文史书籍和名人传记。我至今依然清晰记得当年的情景,每次从图书馆出来,在经过了一番异度空间的精神遨游,神智还处于恍惚之中,常常用悲悯的目光看着从身边走过的同学。胡秋也是图书馆的常客,但他并不满足书本上的交流,不久他结识了几位高年级的老乡,都是不务正业的同道,常常在一起聚会,神侃海聊。每当有这样的聚会,胡秋总是熄灯后才回到寝室,常常不洗漱便躺在床上,黑暗里瞪着一双眼睛。我至今还保留着胡秋的一幅照片,他坐在海边的一块礁石上,眺望远处的海面,双膝间摊开着一本书。他并不是在做秀,那段时间他总是随身携带着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如痴如醉。这是胡秋留给我最美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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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水之王 突出贡献

沙发
发表于 2008-6-26 01:09:51 |只看该作者

生活就是这样的具体和真实,以及充满琐碎的小事。

日子就是这样静静地流淌和留下或浓或淡的味道。

如果你的心是温暖的,它们——那些仿佛极为普通的人和事儿,便是温暖的。

我们没有理由不热爱这样一点一滴的生活,它们是我们生存的一部分。

也没有理由不珍惜这样一个个平淡平常的日子,生命的珍珠项链正是这样一颗颗串来。 

                                           
微笑是心里开出的小花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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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7 08:10:38 |只看该作者

很有个性的人!

从不知这男人的生活有时候可以这样打理.

三生落发颜满地,花草与梦并肩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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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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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8 12:53:47 |只看该作者
我老公 也是这个臭毛病,总是把袜子放那里不洗,我也赌气不给他洗,结果他都是一个星期批处理一下,总被批评依然恶习不改,哎.他也爱书,床头的书都七零八落地摆满了床,每次都是我给整理到床头,莫非天下男人都这坏毛病..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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