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我的原名叫罗圣提。 十六年以前,我是南京的著名提琴家。那时中国人学提琴的很少,我算是早期的最有成绩的一个。当我带着提琴从上海来到南京时,这个繁华大城市几乎还没有人能拉琴。直待我创办了一二个业余提琴研究班,收学生以后,学琴的才渐渐多起来。按照我的兴趣与造诣看,我本该把我的全部生命交给提琴的。许多朋友也都希望我如此。但是,由于某种命定的因素,或者说,某种命定的错误,我竟把音乐当作我的副业,而把医学当成我的主业。这时我在南京独自开设了一个检验室,每天的一半时间要消费在这显微镜与细菌上,闲时才弄弄音乐。一个科学家而兼艺术家,这在一般人原很少可能;谁能够一只眼睛冷冰冰的在显微镜里把一个少女看成一堆丑陋细菌的穴巢,同时一只眼睛又热烈赞美她的如花似月的美貌呢?可是,天定我是要交集残酷与温柔于一身的;仗着这种矛盾,我的生活才产生了一种均衡,同时也附带产生了若干悲剧。 说起我的学医来,那只是一种偶然。幼年时,我最爱的一个小妹妹死了,她死时,用她那又大又天真的眼睛瞪了我最后一眼,这一眼给予我一种特殊的伤害,同时也给予我一种特殊的启示,从此我发了个心愿:一定要学医,做一个好大夫,不再让死亡从人间轻易抢走像我妹妹这样可爱的灵魂。另外还有一个理由逼我做医生的是:我的父母都是雄心很大而又很守旧的人,他们都希望自己子女能做出一番出人头地的大事业。在他们眼中,做医生与开医院都算是很有社会荣誉的职业,而提琴家的地位不过相当于京剧中的琴师,除了“羞辱门楣”外,再没有什么好处的。为了安慰这两颗年老的心,我只好略略贬抑音乐,而让医学占据了我生活中的首位。当我在大学里读医科时,常常学习“临床诊断”,每一次我看见病人在痛苦中挣扎时,我内心总说不出的酸痛,好像患病的并不是他们,而是我自己。渐渐的,我觉悟了:即使我从医科正式毕业,我的柔软心肠也不许可我做正式医生的。因此,从大学第三年起,我就改习检验,我只打算担任医务方面的检验工作,而免去了临床诊断,好隔绝病人,以及病人的愁苦的脸。 医学成了,提琴也学成了,我成为南京最优秀的检验专家与独一无二的提琴家。许多医生都信赖我的忠诚与技术,把他们的检验业务交托给我。许多音乐爱好者都景仰我的造诣,来向我学琴。我,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立刻投入一个辉煌的事业洪流,“荣誉”像一只快艇,急速而平稳的把我载往明亮的彼岸。我的名字像禽鸟似地到处飞翔,我的金钱喷泉般弥漫在身旁,凡一个青年人所希望有的,愿意有的,我都有了。自然,这成功不是偶然的,他包含我过去十年的血泪与坚忍。没有一粒麦子的收获,不倚赖一个农人的痛苦与挣扎的。 我是医生,我知道一个上帝也会衰老,也会死亡,(假如上帝像人一样的活着的话。)我是艺术家,我知道一个乞丐也会用欢笑来防止衰老,用快乐来忘记死亡。生命里的欢笑与快乐就是每一刹那的沉醉。无论是一枝“老美女”雪茄烟,一杯龙井,一杯咖啡,一件丝绸袄衣,一朵野花,一根女人头发,都可以叫你醉,叫你乐,叫你笑,只要你愿意醉,愿意乐,愿意笑。有了这些醉,这些乐,这些笑,一个人才可以活得下去,活得很好。我是愿意自己活得好的。我便用种种正当方法求得这些醉、乐、笑。我独自租了一幢小洋房,楼上下一共八大间,除了三间作检验工作外,其余的作为客厅、寝室、书房、音乐室、浴室,另外还有一个厨房与汽车间。我自备了一辆小型道奇兴的摩特卡,自己充任司机,我在玄武湖购置了一只白色小艇,每逢星期天,整个下午便消磨在艇上。我预备了最好的茶点,常常在家里举行茶会,招待朋友,凡是能叫朋友们快乐的玩意儿,我尽可能采用。这样,我虽然只是独身者,我的家却成了许多年轻人的最好的“感情散步场”。我的一些生活小趣味成为若干人的谈话材料。举例说,在我的香烟盒子里,就只放着三种烟,最好的,最坏的,与不好不坏的。朋友来时,我就告诉他:“现在请你伸手到烟盒里,来测验一下你今天的运气!”我自己一早醒来时,身子虽然还在床上,也会闭着眼睛摸一枝烟,来试验自己一天的运气。有时候,茶会正热闹时,我会叫大家静一静,忽然点起一根火柴来,叫他们道:“勇敢的朋友们,现在,你们有谁能吻一吻这火,我明天会送他一只白色小艇做酬报。”他们只是傻傻地望着我,却没有一个敢应做。终于,我自己用嘴唇把火吻灭,叫唇上烙起一个黑泡。另外的时候,当太阳最明亮时,我会在客厅里点起七八支烛,朋友们表示惊诧时,我便答:“我爱光,光越多越好。”......
当我二十八岁时,春末的一个晚上,××女大庆祝成立五周年,特别举行一个盛大晚会。托人请我参加一点提琴节目,我答应了。 在平常,我非常考究穿着,我的西服都是从上海订做的。每一次赴音乐会时,我总装扮得分外整齐美洁,唯恐我的外形破坏了我的琴音所给人的美感。这一晚,说不出为什么,我突然心血来潮,一改平日豪华习惯,竟穿了一件旧蓝布长衫,不戴帽子,不执手杖。不乘汽车,径独自向××女大走去。 从我的住处到××女大,约有三里路。我走了半点钟,就到了。 在校园门口停放了许多汽车,马车,与人力车,俨然成为一个闹热市场。我穿过这些密札札的车辆与熙来攘往的人流,直往大礼堂走去。在冬青树的枝叶荫影所装饰的人行道上,一对对情人悠闲漫步着,他们带着洞房花烛夜的心情来参加这个晚会。当匆匆从他们身旁过时,我微微感到一种神秘的紧迫。 ××女大的礼堂本来就很精致,今晚分外显得富丽辉煌。这个宫殿式的建筑有着朱红的圆柱子,金黄的彩壁,髹绘的蓝色凤凰天花板。到处插着织绢的五彩宫灯,到处堆着瑰艳缤纷的花篮,到处响起女孩子们的笑声。这些担任招待的女孩子们,一个个全打扮的花枝招展,以新婚伴娘的绮丽姿态出现在人们眼里。在金碧辉煌的光影里,在落日般鲜红的楹柱与楹柱间,这些女孩子们像蝴蝶似的在飞来飞去的,把贵宾们接到位置上。她们的动作轻盈极了,也新鲜极了,真是一条条刚出水的鲜鱼。 来宾们不是西装革履的绅士,就是时装艳服的淑女,穿旧蓝布长衫的我夹在里面,委实显得很尴尬,不调合。望望别人,再看看自己,我不仅有点后悔自己的任性,不该穿这样一身破烂服装了。既来之,则安之。我只得硬着头皮,应付今晚的场合了。当我踏入礼堂时,女招待们连正眼看我也不看我一下,我绝不怪她们,我挟着琴,装作毫不在乎的向前走去,直走到最前排特别来宾席,才选了位置坐下来。这一席是专为招待贵宾及演奏者用的。 才一坐定,放下提琴。我就回转身来,开始巡视四周。在世界上,大约再没有什么能比婚礼中的新娘面孔更叫男子沉醉了。我既然是男子,照例也不免要欢喜欣赏这种面孔,今晚礼堂中,××女大的女孩子们几乎都有这种面孔,我得好好观察一番,也算不虚此行。穿蓝布长衫人虽然没有被美丽少女招待的福气,至少总有望望她们的福气吧。我一面想,一面当真开始“望”了。才望了不久,我就注意到一红衣女孩子。她像一座无底深渊,吸引住我的纷乱视觉。使我的全部心思投入了一个神秘的幻境。这女孩子穿一身大红天鹅绒洋服,宽宽的褂子,长长的裙子,大红绒襟衫结着红花领结,淡红丝袜配着褐红色高跟鞋。她整个装束就是一把红闪闪的火,给予人一种又强烈又燃烧的感觉。我一面望,一面想:“真奇怪!这女孩子为什么打扮得这样鲜艳呀!”我详细的端详她的脸,但她离我太远,又不断来回走动,我无法看清。我只看出:她的身材高高的,瘦瘦的,苗条极了,走起路来像白鸽子在天上飞似的,说不出的轻盈而叫人愉快。我一遍又一遍的瞭望她,我的眼睛像蔓藤似地缠在他身上。望着望着,我不仅痴痴想:“这样一个有着艳丽服装与身形的女孩子,会有怎样的一付脸孔呢?假如她的脸孔真是美,会美到什么样程度呢?假使她的脸孔很平常,甚至很丑陋,我又该作何感想呢?......”正在想着,我微微吃了一惊,她竟向我这边走过来了。我终于看清她的脸了。啊,天!这是怎样一付脸?!这又是谁给她创造的一付脸?!——这正是一付我所害怕的脸!这是一幅鹅蛋形的脸;一双又大又亮的眼睛像是两座又黑又深的地狱,透射出一片又恐怖又诱惑的魅力,叫你忍不住想堕落。与这两座黑暗地狱相对照的,是那片比罂粟花还鲜红的菱形小嘴,它是那样饱满、强烈、甜蜜、简直给人一种想“冲过去”的勇气。如果说这双眼睛与这张嘴是为害人而生的,那么,她的头发是为救人而生的。这头发浓极了,也黑极了,像一片黝黑的丰茂的森林,里面潜伏了无穷的和平与温柔,叫人驯顺的和平与温柔。唯一破坏这温柔与和平的,是髻边那朵鲜艳的红蔷薇花,这朵花簪插在这张脸孔上,似乎并不是一种装饰,而是一种警告:“哼,小心点,别碰我,当心那叫你流血的刺!......” 一点也不假,有生以来第一次,我发现了这样一个绝顶美人,不折不扣的十足美人!从她的面孔表情上,我看出她的灵魂正和她的装束一样,红极了,也强烈极了。她整个人似乎并不是一片血肉,而是一把红毒毒的火,她走到那里,这火就烧到那里,她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震颤,都是火的飞翔,火的舞蹈。人可以从她身上呼吸到一种地腹溶岩的气味。我望完了,不禁在心里喊道: “啊,好一个美人,简直是火焰的化身!任何接触她的人,都会给烧死的!” 正想着,不料她竟直向我走来,并且在我面前停住了。我看见她衣襟上的红绸子上面写着“总招待”。 一停下来,她并不看我,却用冷酷的眼光对我的蓝布长衫扫射了一下,接着用一种严肃的声音道: “对不起,这是特别来宾席。你是罗先生的仆人吧,请你换一换位子,后面有普通来宾席。” 她一面说一面望了望我的提琴匣,意思好像是:“看在这提琴匣的面子上,我才对你这样客气,要不,哼!......” 听了她的话,我满肚子尽是烟火,我的第一个直觉是:“这简直是胡闹,她居然把我看成罗圣提的拿提琴的仆人了!我非教训她一顿,给她一个大难堪不可!”我正想发脾气,偶然间,我的视线竟与她的鲜艳眼睛遇见了。说也奇怪,一刹那间,像雷光石火似地,我满肚子的烟火竟消失的净光。我的第二个直觉接着产生了:“咳,和这样一个美丽女孩子吵嘴,给她一顿难堪,未免太不诗意了。人生本是演戏,她既把我看成罗圣提的仆人,我又何不照她所吩咐的扮演一番,和她逗逗趣?这女孩子实在长的太美了,我本没有机会接近她,现在她自动送给我一个演戏机会,岂不来的正是时候?......” 计议既定,我当即站起来,连连向她说“对不起”,表示认错,跟着就提起琴匣,坐到后面普通席上。我的态度装得那样自然,丝毫未露出破绽,不由她的不信。我肚子里却暗暗好笑道:“一个女孩美丽与聪敏不仅对别人是危险,对她自己也是危险。智慧是一把两面刀,杀伤别人时,也就杀伤了自己。” 才一坐下,望着那红衣少女的背影,我又不仅微带恨意的原谅起她。按理呢,她对我这番无理,原也不能全怪她。过去她并不认识我,甚至也没有听过我的琴(我相信),她只知道有一个姓罗的会拉琴,而今晚又有一个姓罗的节目而已。至于我今晚的装束,也的确不太像提琴演奏者,把我看成仆役,倒也名副其实。此外呢,不仅她不认识我,别的女招待们同样也不认识我,负责和我接洽的是一位友人,今晚偏偏他没有来,会场里虽然也有几个熟人,但他们与××女大并没有关系,自然也就不会把我介绍给她们了。这样想着,渐渐的,我心平气和了。不过,我心中始终有点不能释然的是:“为什么一个女孩子看人时只看人的衣服,而不看其他的一切?假如英国皇帝的华贵制服穿在橡皮人身上,她是不是会与橡皮人结婚呢?究竟是人穿衣服,还是衣服穿人呢?......” 来宾越来越多了。礼堂渐渐满了,谈笑声像一团又一团的肥皂泡,肥大然而很空虚的飘浮在各个角落间,说英语和法语的声音,分外得意,每一个人都流露出最轻松的情绪,仿佛这个晚会就是热带夏季的海水浴,能叫每一根毛细管张弛得极舒服,夹在这些高贵来宾中间,我默默坐着,像个土老儿。我索性端坐不动,不向任何熟人打招呼,眼观鼻,鼻观心,让一种深沉的禅静淹没了我。偶然回过头来,向场中望一望,只觉得那红衣少女很活跃,满场子仿佛都是她的火红的影子,许多观众的视线全如狗咬尾巴,跟着她的影子团团转。 晚会的开幕时间终于快到了,红衣少女急匆匆地跑到我身边,有点傲慢又有点焦灼的问道:“已经快开会了,罗先生怎么还不来呀?他告诉你究竟是什么时候来呀?” 我毕恭毕敬的用仆人口吻答道: “罗先生说是于六点半钟以前到,大约快来了吧!” “您能不能打一个电话,去催一催他?”她带着点命令的声调。 “他说开会以前一定来,误不了你们的事,您放心吧!”我回答仍然很谦虚有礼。 她冷冷瞪了我一眼,不再说什么,飘然走了。 这红衣少女除了总招待的职务外,还担任司仪。不久,她仪态万方的走到台上,宣布大会开始,接着便报告节目。她的声音是那么俊美,你不相信它们是从一个人的喉管里就出来的,而以为是从一个金属乐器里流出来的。 第一个节目是主席致词,其余就是教务长报告学校五年来的概况。接着就是女声合唱,钢琴独奏,女声独唱。 五个节目过去了,台上开始了口琴独奏。这个节目完了,就是我的提琴独奏。这时红衣少女忽然从台上跑下来,急匆匆的走到我面前,神色惊慌的道: “罗先生来了吗?下一个就是他的节目!怎么办呢?......”在她的措词里,似乎隐藏了她的大部分感情,她好像不愿在一个仆役面前完全流露出内心的焦虑。 我微笑着安慰她道: “您别急,罗先生已经来了。他正在门口和一个朋友谈话。他要我转告您,轮到他的节目时,请您尽管报告,他会直接上台来演奏的,误不了您的事,......” “真得吗?” 才说出这三个字,她立刻似乎觉得有点失身份,便慢慢的点点头道:“也好!”接着,她傲然走了。 不久,台上果然报告了我的节目,像回力球的弹射似地,台下立刻响起雷似的掌声。在热烈的掌声中,我挟着琴盒大模大样的从扶梯上走上台去。在经过那红衣少女时,我望也不望她一眼,便一直走到台中央。 我的习惯是这样,在普通应酬式的集会上,我向来不奏大曲子,只奏一些轻松可口的小曲子,叫听众听了高兴高兴,好像吃一块奶油糖似地。只有在我自己专开的音乐会上,我才拿出全副力气演奏最能表现我个人技巧的大曲子,特别给听众一个欣赏我个人才华的机会。因此,今晚的节目单上,我的提琴独奏只是一个小曲子,德国歌王修佩斯德的《小夜曲》。这样小小抒情曲,在这样的软性晚会上是最适宜不过的。可是,当我上台后,我突然临时向听众宣布:把节目略略更改一下,改奏孟德尔逊的《康塞脱》(音乐会曲),这康塞特一个大作品,本来专为开音乐会预备的,奏一次要二三十分钟。三年前,当我在上海第一次开个人演奏音乐会时,曾把它作为压轴戏。在许多洋大人面前,当我把这个大曲子奏完后,当场获得了最高的评价。没有一个人不祝贺我有一个最辉煌的音乐前途。本来,在任何所有的康塞特中间,孟特尔逊的这一个,或许是最美最潇洒了,它充分表现出孟特尔逊的雍容华贵的灵魂,从头到尾都弥溢出一种超人间的欢乐与高山流水式的愉快。我这时正当一种欢乐的年龄,人生哀苦对我完全陌生,我生活又很有点类似孟特尔逊,因此我奏这个大曲子时,自觉分外能沉没在孟特尔逊式的贵族情调里,它的每一个音符都是我最熟悉的兄弟姊妹,在未与它们见面前,我就早认识了。今晚,我有一种古怪的渴望,非奏它不可。于是我便开始演奏它。 我所以选这个大曲子,基本理由之一,自然要那红衣少女的刺激,我意思是:她既认为一个穿蓝布长衫的大只配“拿提琴”,我现在就不妨来一个“康塞特”给她看看。此外还有一个理由是:我虽然有点恨她无理,却又无条件的激赏她的美丽,如果借这样一个大曲子来赞颂她的美丽,倒也是一件极多情风雅的事。一个年轻男子,谁不愿“多情”一下,“风雅”一下呢? 我终于演奏了。 我把我整个灵魂和思想放在琴上。 从第一个音符开始起,全场就静下来。在墓园式的沉静中,只有我的提琴在响,一阵又一阵的琴音从弦上涌出来,像牛奶似地,涌现得那样自然,那样柔和,好像并不是我用手拉它们出来的,而是自有宇宙以来它们一直就是这样涌现的。弓在弦上跳着,蹦着、动着、驰着。一会儿是诗人散步,一会儿是三级跳,一会儿是百米短跑,一会儿是爵士舞,我的右手在弦上溜着冰,忽快忽慢,忽轻忽重,它所触摸的似乎并不是弦,而是少女的芬芳的肉体,少女芬芳的心,在每一个摸触里,包含着宇宙间最深沉的真理,最深沉的旋律,最深沉的欢乐与悲哀。奏着奏着,我觉得自己的肉体与灵魂整个解放了。我变成了一只最神秘的鸟,从青云飞上青云,从大气层飞上大气层。我的翅膀充满了全部苍穹,拥抱了所有的云彩。它忽然膨胀了,膨胀了,膨胀的和气球一样大,忽而又缩小了、缩小了,缩小得像一粒星子。我飞,飞,飞,飞,往前往后飞,往左往右飞,往东住西飞,飞过来,飞过去,飞不倦,飞不停,千千万万的声音在我心里响,千千万万的情感在我心里流,我没有眼泪,没有笑,只有飞,飞,飞,飞。——终于,我的翅膀没有了,万千声音也没有了,我从一个远远的梦中睁开眼睛,台下一阵轰雷式的掌声把我从梦中惊醒了。我这才意识到:曲子奏完了。 我向台下鞠了一躬。 台下卷起一阵狂呼声: “再来一个!” “再来一个!” “ENCORE !” “ENCORE!” 一阵阵掌声像潮水般涌起来。 一个美国少女提了一篮鲜花上来献给我。接着,××女大的校保与音乐教授也各献了我一篮鲜花。台下观众仍热烈呼着ENCORE,我心里暗暗笑着想:“想不到穿蓝布大褂的也交好运了!一个人的运气变化得多快啊!” 为了酬谢观众的厚意,我又奏了个不大不小曲子,修佩尔特《圣母颂》。在所有《圣母颂》中,这是最能叫座的一个,今晚我是把全部看家本领拿出来了。 奏完《圣母颂》,观众仍高呼ENCORE,掌声仍一阵又一阵的涌起来。我没办法,只好来了个轻快的《匈牙利舞曲》,奏完了,掌声仍雷样的响,但我挟着琴直奔后台,不再报命了。 当我经过扶梯,预备“下台”时,偶一抬头,迎面正碰着那红衣少女。她看见是我,立刻冷静地停下步子,很冷静的仰起头,用一种极古怪极深沉极神秘的眼睛狠狠瞪了我一下。在这一“瞪”里,我咀嚼到整个一座海洋所蕴蓄的意义与滋味,如果我是一个“感情古董家”,这意义与滋味至少可以供我玩赏一辈子。 但我当时装的什么也不懂,若无其事的然而极骄傲的回瞪了她一眼,接着,我昂首挺胸,极傲慢的踱下台。 一场喜剧就这样演完了。 谁又知道这喜剧究竟是不是喜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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