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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何为孤平拗救 [打印本页]

作者: 微雨黄昏    时间: 2016-11-21 12:45
标题: 【转】何为孤平拗救
    平平仄仄平 ” 这个句式的第一个字(七言句为 “ 仄仄平平仄仄平 ” 中的第三个字),平仄不能不论,必须用平声字。如果用了仄声字,则为 “ 犯孤平 ” ,是写律诗之大忌。
  但有时根据诗意的需要,第一个字不得不用仄声字,或用仄声字于文意更好,那怎么办呢 ? 有办法:就是在第一个字用了仄声字之后,把第三个字改用平声字。这样整个句子就变成了 “ 仄平平仄平 ” (七言句则变成 “ 仄仄仄平平仄平 ” ),这是允许的。这种变格,叫做 “ 孤平拗救 ” 。
  总观唐、宋名家之诗作,犯孤平者极为罕见,可以说是绝无仅有。但孤平拗救的诗句则非常普遍,说明这是诗界历来公认的规则。
  第三、 “ 三四字互救 ”
  五言诗基本格式中的第三句 “ 平平平仄仄 ” ,也是有变格的。这个变格就是把第三字和第四字的平仄位置互换,达到互救的效果。这样,这个句式就变成了 “ 平平仄平仄 ” 。如为七言,就由 “ 仄仄平平平仄仄” 变为 “ 仄仄平平仄平仄 ” 。
   这种句式,是平仄格式的一种变格。值得注意的是,它突破了 “ 二四六分明 ” 的口诀。五言的第四个字(七言的第六个字),该用仄声字而用了平声字。这种句式虽然是变格,但在唐、宋以来的律诗中,用得非常普遍,甚至并不比正格用得少,连应试诗也允许用它。
  第四、 “ 对句相救 ”
  以五言而论,对句互救主要适用于下面这一联格式: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这也就是基本格式的前两句。在这两句中,对句(第二句)的第三个字如果用了平声字,那末在出句(第一句)中,不仅首字可平可仄,而且第三个字、第四个字都可用仄声字。这样出句就有可能全部是仄声字。整个这两句的格式就变成了下面这样: ( 仄 ) 仄 ( 平 )( 平 ) 仄 ( 平 ) 平平仄平
  括弧里的字,平仄两可。还可以反过来加以说明:出句(即第一句)的第三、第四个字按正格本该用平声字,而如果用了仄声字,可以在对句(即第二句)中加以挽救,办法是把对句的第三个字改为平声字,而对句的第一个字,按 “ 孤平拗救 ” 的规则,照样可平可仄。七言句,依此类推,只是在前面按正常规律加两个字。
   应当注意的是,这种 “ 对句相救 ” 的变格形式,也突破了 “ 二四六分明 ” 的口诀。所以必须记住,“ 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 ” 不是很确切的,用时须有若干修正。“ 平平仄仄平 ” 这个句式的第一个字(七言句为 “ 仄仄平平仄仄平 ” 中的第三个字),平仄不能不论,必须用平声字。如果用了仄声字,则为 “犯孤平 ” ,是写律诗之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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