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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讨论][转帖]网恋是第四种感情 [打印本页]

作者: 嘻嘻    时间: 2008-1-12 18:31
标题: [讨论][转帖]网恋是第四种感情
                                                                       网恋是第四种感情
 
        这是一种超乎亲情,友情,爱情以外的第四种感情:朋友是永远的朋友,爱人是遥远而美丽的神化,而网恋中的男女则生活在神化与现实之间,其底蕴是那么丰富隽永又潇洒超脱。
       总是想看到对方,也总是愿接到对方打来的电话,可以和对方无拘无束地叙述自己的故事,却从来没想过把自己的生命与对方联系在一起。为对方的忧愁万里担心,为对方的满足而喜悦,为对方的突然患上感冒而焦急,却从未考虑让自己介入到对方的命运转折之中。
       不能说我们彼此相爱。因为我们并不想彼此拥有。但我们却不是普通的朋友,因为我们彼此的关注已渗入到了深处。
       在爱与喜欢之间的夹逢里,我们走得一点儿也不局促,倒向任何一边都不是我们期望的选择。我们有各自的情感世界,谁都不是对方爱情故事的主角,但是爱人、朋友不能给予我们的,我们却能从对方身上得到满足。
       或许因为是异性朋友,所以性格、心理上的迥异,使双方会相互取长补短、相互激励启迪。于是容易出灵感、出效率。大家也因为这种默契配合、彼此理解而更加相互欣赏。
        男女之间的这种第四种感情是:火边的冰块。不是冰融化成水灭了火,就是火太旺了蒸发了冰化的水。所以这种感情维系起来太困难。现代人维系这种感情,只是由于彼此之间的关系确实只在爱与喜欢之间。
       人沉浸在爱情里的时候是醉着的,处在友情里的时候是清醒着,拥有第四种感情时则是半梦半醒之间。所以有一种飘飘然然的醉意。但脚步没有踉跄,所以走得很稳。不会像人从恋爱晕晕乎乎走向婚姻时那么容易摔跤,也比清醒的友情多一份迷醉。可以享受亦真亦幻的快感,所以很多人满足于这种感情。不准备迈进一步或退后一步,以使自己无法同时体验两种迥异的感觉。况且,非要让自己确定是爱还是喜欢,也是一种很难的事。感情不是化学元素,怎么分得清是氢是氧?它就是氢二氧一的水,你无法分清,分清就不是水了。 
       享有第四种感情,并没有什么过错。生活在一个开放而丰富的社会里,我们的情感如果还算正常。面对形形色色的人,自然有大相径庭的感觉。我们都是独立的。社会也算宽容。如果我们选择一个异性成为朋友,没人苛责我们必须相爱结合。我们视对方朋友,只是因为喜欢而已。
       父母与子女之间,情侣与配偶之间,大都因彼此走得太近,要得太多,责任太重,以致在彼此伤害中相互排斥。而第四种感情中的男女,因没有太逼真的利害关系,太深的责任义务,太全面的体验与了解,反倒能从朦胧中保持不变的欣赏。婆媳关系,幼儿教育都不会损害双方间的感情。其潇洒与超脱似乎远在这两种感情之上,而和友情相比,它又多了一份来自异性的吸引和其丰富隽永的意蕴,又非单纯的友情能与之相比。 
       既然进入到这境界,那么不妨保持在爱与喜欢之间。这样,朋友是永远真实的朋友,爱人则是遥远而美丽的神话。生活在神话与真实之间,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但切记不要伤害另一个神话与真实。

作者: 小憩    时间: 2008-1-13 15:52

网恋是新事物,这个观点也是新观点。目前,我的心里、眼里似乎还只有比较传统的前三种感情。

相信存在即合理。但理解与接受之间也许还有一段距离。

                                                         
作者: 暮看斜阳    时间: 2008-1-13 19:13

男女之间的这种第四种感情是:火边的冰块。

呵呵.喜欢这个比喻.


作者: 森森    时间: 2008-1-15 12:00

我的观点总是与众不同,可惜说了,就是错

因为  不会有人明白  几乎 永不会 或者 目前不会


作者: 蕴秀临霜    时间: 2008-1-16 18:38
而网恋中的男女则生活在神化与现实之间,其底蕴是那么丰富隽永又潇洒超脱。

作者: 嘻嘻    时间: 2008-3-6 12:49
以下是引用森森在2008-1-15 12:00:22的发言:

我的观点总是与众不同,可惜说了,就是错

因为  不会有人明白  几乎 永不会 或者 目前不会

       “抗议”:此帖至少犯了两错:一是主观臆断。观点是否“与众不同”与“错”,应该由他人来判断而不是自己说了算;二是不相信他人,还没说就以为别人不会明白-----


作者: 北风其凉    时间: 2008-3-9 11:21
既然是 恋了 不管是什么恋 终归是恋着了 就有不舍 就有期待 既由心生 即有心动 说也不错 不说也不错 ~~~~~
作者: 玖思    时间: 2008-9-27 22:54

建议楼主找本书看下:陈彤著《没人知道你是一条狗》 长春出版社

其要点为:在网名、马甲为基本特征的网络空间中,侏儒现身为英雄,丑陋定型为英俊,贫穷者表现出慷慨,羸弱者迸发出力量,黄发垂髫者温文尔雅,鹤发鸡皮者涌出青春潮红……甚至有可能在网络的另一端,端坐在电脑前的是一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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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嘻嘻    时间: 2008-10-5 00:15

无论如何,始终相信,狗终不可能变成人。  

但也相信,人有时可能变成狗。

人与人相遇、狗与狗相遇的概率应该远远大于人与狗的相遇。。。    


作者: 清风而过    时间: 2008-12-26 17:36

火边的冰块,好比喻,太热烈就会融化

心理学上讲,爱,其实是一个人的感觉,与对方无关,某些FANS喜欢周杰伦,但是她也明白周杰伦或许还不知道有她们这个人的存在,可是她们还是热烈的喜欢,崇拜,可见爱是一个人的感觉,网恋也一样,是真正的内心感受,人非要把它区别开来是为了成全自己的安全感和归属感,但是因为网络这个媒介又和一般介绍相亲不一样,我们似乎更加敞开,也更容易遮掩,象假面舞会,蒙太奇艺术,纯粹的柏拉图心灵相约,爱是一回事,长久的爱是另一回事,我认为爱是有生命的,它要靠生活滋养,如果脱离生活就是无根之木,不能长久存活,所以爱要被生活成全,生活总是过去经验经历的积累,共同生活就要有可以共享的资源,如果没有的话,那么爱就难了


作者: 淡芷芊绵    时间: 2009-6-25 21:40
理解且尊重,任何一种感情都值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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