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者有三:善、恶、无记。作恶肯定是罪过,但从究竟意义上说,所谓善的概念也存在过失。 凡夫位的所谓善恶,其本质都无不是从符合自身利益出发而造作出的一种分别意识。因此,在处理事物的过程中,也不可能存在绝对的公正与合理。好比发生战争,战争的攻伐双方无不会引经据典地自我标榜自己是多么的公正,人类在破坏大自然、在杀害其他众生和异类的时候,亦无不是堂而皇之的讲述着自我的理由。就小事而言,当年杀害麻雀的时候,是善行,现在保护它们时,也是善行;有的地域会鼓励人们多生多育,有的国度却要求计划生育。还有包括对堕胎、死刑等等问题的认知,都存在着极大的不同乃是反差,而这么做的时候,我们都绝对可以找到一大堆相关的理论来支持这样的行为。 看到这里,我们马上头大如斗!究竟怎么才是正确与错误?怎么才算善、才算恶呢? 我们的分别心是基于无明未破的烦恼所致,只要自身的业障没有清净,就不可能做到真正的“至善”。当然,善的对境是恶,也只有大家真正做到恶行消灭的时候,才好谈“不思善,不思恶”是一种什么的境界了。 南无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