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偶然看到的一篇,不管从哪一个角度来说,似乎觉得现在的这社会发生了这种事情一点也不奇怪,转过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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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杀人犯胡文海的最后一段话
警察:知道为什么逮你吗?
胡文海:知道,杀了点人。
警察:杀了一点?你杀了十四个!
胡文海:不止十四个吧?
警察:那你说多少?
胡文海:我记着是十七个。
警察:死了十四个!
胡文海;我不记的还有活的,我都拨拉过,看谁象没死的,就再给两枪。——那就是没杀净。
警察:你知道后果吗?
胡文海:(对警察满脸媚笑)知道、知道,我得给人家抵命。
警察:后悔不后悔?
胡文海:咋不后悔?有个娃娃不该杀人家,你们一说,才知道人家是串门的。再就是,该杀的没杀净。
警察:你还想杀谁?
胡文海:就那几家的男人。
警察:你为啥杀人家?
胡文海:他们当村支书和村主任时,三年挥霍贪污了至少五百万。三个煤矿让他们卖了两个。我到镇上告状没人管。他们就恨的我不行,就想整死我。99年6月19号,我到地里浇水,xxx兄弟(其中一个满门被杀)借口和我吵架,往我头上劈了三铁锹,我缝了几十针。要不是头硬,早让他们劈死了。xxx(村支书)派人找我,要出钱私了,我不干。从那时起,我就起了杀心,本来准备今年三十晚上下手,那时都看春节晚会,能杀干净。6月19号,我把xxx(支书)和村会计叫来,让他们写贪污了多少,他们不干,这时外面有警笛声(路过的警车),xx(会计)就气粗了,指着自己的脑门说:“文海,有本事朝这里打。”我就给他脑门上一枪,把他打死了。他还以为我不敢。没有办法,只能提前动手。……
后来,当记者再问他后悔不后悔时,他理直气壮的回答:“不后悔,一点不后悔!就是遗憾,没有把该杀的都杀了。”遗憾、没有死净的话,胡文海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到。据分析,他是担心给他父母妻儿留下后患。
记者问他为什么连孩子一起杀时,他蛮有道理的讲:“不把他们也杀了,他们长大要欺负我家娃娃……”
法院审判胡文海时,他站的笔直,捧着自辩书大声朗读,就象农村劳模发言。共同受审的还有一个帮他杀人的朋友,胡答辩时说,他朋友没有杀人,跟着他是一直劝他不要杀。这时,控方指出,一个受害者(装死躲过)指证他朋友拿斧子砍过他。胡答辩,我一枪打的他趴在地上,他就再没回头看过,是我捡起斧子砍他的。控方又指出,他朋友拿钳子夹受害者。胡文海当即辩道:是我拿枪逼他干的,他不夹受害者,我就****打他。明目张胆的大包大揽。
判胡文海死刑后,退庭时,胡逮着一个审过他的干警就握手,边握边说:“先走一步,先走一步。”那么些警察,躲也躲不及他,实是滑稽。
2001年的12 月25日,也是西方人的圣诞节。那天,山西晋中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特大枪杀14人案的3名被告人。最后,有2人判处死刑、1人判处无期徒刑。第一被告人胡文海依法定程序在最后陈述中说到:“我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我希望自己成为一个正直善良的人,为此,我不断的去努力实现自己的理想,自己从小的性格就是仗义执言,敢做敢为。村里的那些无权无势的善良的村民和我和睦相处,有时,我就成了他们利益的代言人。然而,近年来,历任村干部贪污行贿,欺压百姓,村里的小煤矿(村民冒着生命危险)等企业上交的 400余万元被他们瓜分。4年来,我多次和村民向有关部门检举反映都石沉大海,公安、纪检、检察、省、市、区的官老爷们给尽了我们冷漠与白眼……。可是,我们到那里去说理呢?谁又为我们做主呢?我去公安机关报案,那些只挣着工资的人民的公务员开着30多万元买的小车耀武扬威,根本顾不上办案,甚至和村干部相互勾结欺压老百姓……。我只有以暴制暴了,我只能自己来维护老百姓的利益了……。实际上,我每年的收入都有4、5万元,我完全可以不管这些事!但是,我不能!我的良心告诉我不能这样做,我不能对此置之度外。官逼民反,我不能让这些蛀虫们再欺压人了……。我知道我将死去,如果我的死能够引起官老爷们的注意,能够查办了那些贪官污吏,我将死而无憾,否则我将变成厉鬼也不放过他们……”听众席上爆发出一阵掌声,审判长急忙制止……
社会矛盾总会积累到一个无法调和的地步,别说国泰民安,国家目前最严重的后患就是蛀虫、贪官和很大一批道岸贸然西化的汉奸。
这家伙本身就是村霸,说到底,是利益之争。
现在的新闻没法看,除非去细细追根,否则很难搞清楚,网络时代消息的复杂性。
不过社会蛀虫、贪官多是事实,我是亲眼见惯但不怪。不想深究是事实还是新闻。宁愿相信森森的。
我也无法确定事情的真实情况究竟是什么,看见了就转了,网络上的讯息太难究底了。
转帖只能作参考用,未确定。
记得看过一篇文章,叫路边理论。大意是说:一条公路,开始时是左边停车,没人管,后来左边停满了,就停右边。到后来,右边也停满了,但路还能通行,于是仍没人管,直到有一天,终于堵死了。于是,被堵的人,迁怒于两边的车,于是砸车,事情大了,警察出来了,最后处理下来,把两边的车全拖走,路又恢复交通。
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变迁也可以用路边理论解释,路边停车,侵占的就是公共利益,当有人侵占公共利益,没人管,到终于有一天,公共利益侵占到极点,便引发暴乱。重新洗牌,又恢复秩序。
那么,有什么办法可以不堵车吗?
那么,有什么办法可以不堵车吗?
国家的管理水平已经严重滞后于社会的发展,与时俱进,做起来居然是这么难。
何况在管理者的道德不能与时俱进的同时,就更加滞后了,要不堵车也难。
我们这里前几年发生械斗,打死一局级干部。用以前的话说,思想工作是没有人做,矛盾积累的无可逃避,爆发了才有人管。
当时他们想了三个办法:
一、改变体制,意即民主。比如在堵路的最初,就有警察来处罚。那么车不敢停在那里,自然就不会发生后来的堵车事件,但前提是,这个警察必须是民选的,必须为公众利益说话,而不是为了上级说话,因为有可能停车最多的是上级。如果选你出来,你不能处理堵车事件,那还可以把你选下去。
二、媒体和公众的监督。比如刚开始停车时,就有记者来曝光,引起公众重视,形成统一意见,那么这地方的堵车也可以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期待一个高效,廉洁奉公,阳光透明的政府机构。只有一个这样的机构才能够真正地处理堵车问题。但前提还是必须有约束,比如民选。如果只是在期待,那么现状之下,无法改变,而堵车会成为必然。
我想,中国的现状政改是必然,但需要很长的时间。毕竟,五千年和几十年的建国时间太不成比例。要真正从人治到法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美国制的民主确实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但中国的实际呢?
说来说去,还是个体制问题。记得在读者上看过一篇这样的文章,说的也是体制。大概内容是这样,这一班人,有一桶粥,要分,但怎么样分,大家争吵不休。刚开始是决定成立一个分粥委员会,讨论怎么分粥,可一实践,不行。大家争来吵去,结果还没出来,粥已冷了。后来又提出推选一德高望重,大家认可的人来分粥,刚开始还行,比较公平,可时日久了,慢慢又有了差别,和他好的,多分点,和他差的,少分点。又开始吵了。再后来是轮流打粥,一人打一天,实行后,自己打粥这天吃得饱,其他不轮到自己的时候,就开始饿肚子。最后,他们推出一种制度,就是分粥的人最后要粥,把粥分好后,所有人拿好粥才到自己。所有的人为了避免自己没粥喝,分得特别匀。于是,问题解决。
其实有时候,不是不能解决问题,关键还是在体制和执行。
重要的是,事件本身对于官方、民间以及个人的启示。
多些批露与讨论,总是好的。
相信真理愈辩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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