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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6年仅130人死后捐献器官 [打印本页]

作者: 森森    时间: 2009-8-23 11:03
标题: 中国6年仅130人死后捐献器官

中新社西宁八月二十三日电(记者 曾利明)中国每年约有一百五十万肝肾等大器官疾病患者等待器官移植,而从二00三年到今年五月,中国内地仅有一百三十位公民逝世后捐献器官。“尽快建立既符合中国国情,又被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人体器官来源途径,已成为移植医学当前面临的首要问题”。

  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会副主任委员陈忠华教授今天在此间举行的“卫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诺华人与环境基金会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合作项目”第七届学术研讨会提出上述建议时强调:面对中国移植器官短缺所带来的巨大压力,应提高心、肝、肾终末性疾病的防治水平,减少器官移植的需求;合理应用免疫抑制剂,提高器官移植受者长期存活和生活质量,减少再次甚至多次器官移植的需求;扩大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范围,尤其加应大更适合国情、符合社会伦理的心脏死亡器官捐献研究,提高器官捐献水平;是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能否良性发展的关键。

  他透露,目前中国内地每年开展临床器官移植约一万一千例,其中来源于公民逝世后捐献的器官不到三十例,而美国仅今年上半年就有二千三百零四例。

  据介绍,心脏死亡器官捐献是指在心脏停止跳动后经过医学处理后用于移植器官的捐献。欧美国家移植器官来源主要是脑死亡患者的器官捐献,但目前也不能满足临床终末期器官衰竭患者的需要,仍有许多患者在等待中死去;心脏死亡器官捐献缓解了各国移植器官短缺。

  为此,陈教授提出,如果能在中国试行类似方案,将有可能有效扩大供体来源,应对国内器官移植供体短缺问题,为器官移植患者提供希望。此外,对于中国目前的法律与伦理环境来说,心脏死亡器官捐献更易于得到捐献者家属及社会的认同。

  据知,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合作项目将在今年九月在上海召开的全国器官捐献工作会议,就中国器官捐献体系的建设、试点单位的选定、规范和加强活体器官移植、《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相关条款的增补及器官移植数据中心建设等问题进行讨论。(完)


作者: 森森    时间: 2009-8-23 11:05

 

中国的问题在于想捐却找不到妥当的途径。


作者: 嘻嘻    时间: 2009-8-24 20:37
“尽快建立既符合中国国情,又被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人体器官来源途径,已成为移植医学当前面临的首要问题”。

 

------同意。   


作者: 嘻嘻    时间: 2009-8-26 14:21
 

据新华社电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卫生部25日在上海联合宣布启动建立人体器官捐献体系,并在我国10个省、市开展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体系由国家和省(区、市)两级人体器官捐献组织机构构成。国家级人体器官捐献组织最高领导机构为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由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中国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和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专家组构成。省级人体器官捐献组织领导机构为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由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省级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和省级人体器官捐献专家小组构成。

为积极稳妥地推动此项工作开展,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卫生部商定首先在天津、辽宁、上海、浙江、山东、广东、江西、厦门、南京、武汉等10个省、市启动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动员和器官分配试点工作。

2007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并于同年5月1日起施行。


作者: 天边飘来的云    时间: 2009-8-29 14:21

      中国内地捐献器官者少,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得毁伤”和“死后留全尸”的传统观念在作祟。另一方面则是捐献器官的手续比较繁琐。不仅需要本人或家属到红十字会填捐献表,还得自己花钱办公证。一些地方对捐献者还有特殊要求,如必须有本地户口。所以有关部门除了要加大对器官捐献的宣传力度外,也有必要完善器官捐赠手续,避免繁琐的捐献手续吓跑有意捐献者。

 

    也许很快就能体现出泱泱大国礼仪之邦的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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