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无名氏
(作者简介:无名氏,原名卜宝南,后改名卜乃夫,笔名还有卜宁、卜怀君、宁士等。1917年生于江苏南京。无名氏是风格独特的作家,其个性和情感都非常强烈,他从四十年代初开始创作,前期以《北极风情画》、《塔里的女人》两部畅销小说确立文名,随后又潜心创作了长达六卷的《无名书稿》(包括《野兽、野兽、野兽》、《海艳》、《金色的蛇夜》、《死的岩层》、《开花在星云以外》、《创世纪大菩提》)这部二十世纪中国文坛上特立独行的巨著。文学史家将他与徐訏列入两个现代狂人。)
(Nun注:《塔里的女人》根据孔范今主编《中国现代文学补遗书系》卷四扫描。17岁初读此篇,恍若一梦:天地间竟有如此凄美的爱情故事?然则何以我们的少年时代只能读到琼瑶小说?无名氏后来重新修订,把开头、中间、结尾的精华全部删除,故nun仍采用四十年代初稿。)
第一章
一千九百四十四年夏初,在写完《北极风情画》的三个月后,我的精神感到一种出奇的闷郁,常常接连好些日子,我不能看一行书,写一个字,连朋友的来信,都懒得拆看一下,就擦根火柴把它烧毁了。我不相信友谊。我不希望友谊,同时我也不认为人间真有什么友谊。过去,我因为把生活里的友谊价值估计得过高,结果,不是捱骂,就是受骗。世界像一只快沉的船,每一个搭客都只顾救自己,连向别人投同情的一瞥都不屑,更何况伸出手?我想:“每一个人都是自私的,这是宇宙间的天经地义。所不同的是:有的人明白自己自私,有的人连这一点‘明白’都没有而已。”我承认我自私。我明白我自私。为了叫别人少受我的自私所损害起见,我只有找求孤寂,设法远避人群。
在这些日子里,经常和我谈谈的,只有两个人。
一个是挪威牧师,出名的神学博士。他懂得十几国文字。他会用英文写过一本《墨子哲学及宗教观》,在商务印书馆出版,很得学术界好评。他在中国住了十多年,中国话流利极了,用语措辞,都像一个教养最深的中国士大夫,使你忘记他是高鼻子蓝眼睛。我们常常辩论上帝与神的存在,灵魂的不朽性。他有些意见很大胆,很新颖。他认为上帝只有象征的存在价值,灵的意义,而没有科学意义,并且也不需要科学意义。这一点,我觉得是他的大创见。他又对我说:“在西安,相信基督教的虽然不下数万人,但真正懂得基督教的不会多过五个人。”最有趣的是:他自认他最精彩的宗教意见,只能和非教徒的我谈谈,如果和教友谈,他会挨棍子石头的。听他这样自白,我不免为他痛苦。我想,找宗教的人,原不过希求安慰,想不到真正找到以后,那烦恼却更大了.我又想起一个还俗的和尚的话:“没有做过和尚的人,谁都羡慕和尚。做过和尚的人,死也再不愿做和尚。”
另一个是大学教授,曾经在暨南大学做过哲学主任,教了十几年的书。三四年前,他突然厌倦一切,回到西安,在乡间开了个磨坊,自己推磨,垦地,种菜,养猪,过一种陶渊明式的生活。他说过一句很著名的话:“不看人脸看驴脸。”解释是:“人脸变化太大了,只有驴脸永久不会变,比较可爱点。”他每天黑夜推磨,就为了看驴脸。不过,他这个理论最近似乎也有了点破绽。前几天我去看他时,他告诉我:夜里拿着灯去喂牲口,不小心,腹部被驴咬了一口,伤很大,到现在还不能出门走动。可见驴也没有什么情义。不过,这只是最近几天的小变化,前两个多月里,他始终过得很愉快哪!每回我去看他,他总要留我喝点白酒,畅谈上下古今,谈一阵,就在他的果园和磨坊里溜个一转,接着我们便出去散步。他住宅附近是唐朝兴善宫故址,留有很多古迹。他在宫殿中徘徊,随便一拣,就是一块残断的唐瓦唐砖或唐陶。他这时正在准备写中国文化史,这些断砖零瓦都可以供他学术上的参考。他——收起来,存放在书房里。在兴善宫逛了几次的结果,我也有点小收获:一个残破的骷髅头,我把它带回来,挂在壁上,常常用鲜花插在上面,也算是一种装饰。
除了这两位老先生,还有一个年青人也常和我来往:她是个犹太籍女孩子,说得一口好中国话。她知道我能写文章,看时很愿找我谈谈。从她的谈话里,我知道她过去有一番极不平凡的经历,我倒想以它为材料,写一点东西。只可惜她太年青,孩子气太重,书念的少,而社会经验又太丰富。她的处世逻辑是:“凡男人都是害女人骗女人的!假使一个男人对女人好,他一定想害她。”我的处世逻辑是:“我必须对任何人好,特别是对于女子,因为我自己也有母亲。”在这两种逻辑下,我们的友谊就很难维持了。不久,她嫁给了一个比我年轻二十岁的小孩子,和他一同到新疆去了。我送给她的婚礼,是一本英文小说《飘》,这是美国女作家密息尔写的,曾经在美国轰动一时。我在扉页上题了这么几句话:“这是一本你所喜欢的书,我现在送给你。新婚的夫妇也正像这本小说一样:轻气球似地极幸福的往天上飘,飘,飘,飘......”
生活太无聊了,想找点刺激,西安是一片荒城,没有半点刺激可得。我不禁想起华山。我暗自思量:去年在华山住了半年,我曾经治好我的脑病,并且无意中找到《北极风情画》这样好的材料。现在脑病似乎又发了,我何不再到华山住些时候?这样,不仅可以休养我的精神,说不定还会找到类似《北极风情画》的材料,那么,我不又可以给西安读者谈一点好故事吗?生命太短,好故事难得。假使我真能从旅行中得到一些人生珍珠宝石,即使拿我整个生命做代价,也是值得的。
计议既定,这一年的阳历四月中,我当真又到华山去了。在所有朋友中,华山是唯一值得我崇拜留恋的朋友。她对我永远忠诚,坦白,不变。任何时候只要我愿意找她,总可以得到若干安慰与好处的。
这一次到华山,我在峰顶只盘桓了四天,就下来住在玉泉院。我所以不愿意住在峰顶,一来因为天气冷,二来因为太空寂。我现在虽然很讨厌人群,却还不想完全离群索居。玉泉院位于山脚下,站在华山观点,虽然算是山下,站在城市视点,却又算是山上了。我最爱玉泉的,是它的泉水。这水终古常新,净极了,也蓝极了。这时太阳光已很温暖,一早起来,在朝阳光里,我跑到山洞溪流里作裸体冷水浴,泉水像大理石似的,给我又冰冷又光滑的刺激。这种冷水灌背的痛快,比火热夏天吃冰淇淋还妙。我这时觉得自己新鲜极了,圣洁极了,我的裸体比圣贞女还神圣,还纯洁。沐浴以后,我跑到附近村中磨坊里,喝一大碗新鲜豆浆,加了许多白糖,顺便向农人买两个新鲜鸡蛋,搅在豆浆里。村中有许多牛,我常常毛遂自荐,替他们放牧,骑在牛背上,远远跑到华山脚下的草场里。我带了一些美味奶油糖,挟一本小说,到得目的地后,跳下牛背,让牛静静吃草,我躺在草地上看书,吃糖。这时我最爱读纪德,这位法兰西当代大散文家给我的印象,像清晨泉水里的一场沐浴,新鲜极了,也凉快极了。我像啜饮清凉泉水似的,读着他的《大地的粮食》和《新的粮食》。我轻轻朗诵着:
“......在枝头雀跃的斑鸠,——在风中摇动的枝条,——吹侧小白船的海风,——在掩映于枝叶间的海上,——顶上泛白的波浪,——以及这一切的欢笑,蔚蓝,和光明,——我的妹妹,是我的心在对自己讲述,——在对你讲它的幸福。”
“......我偃卧在地上,我的近旁是树枝,挂满了鲜明的好果实,直垂到草地上,它点触青草,它擦过,它抚摸最柔嫩的草穗。一阵鸠声的重量在把它摇曳。”
我朗诵着,朗诵着,就昏睡在阳光里,浑身说不出的舒服。
午后,我把全部时间消磨在玉泉院的花园里。或是躺在陈抟老祖的鼾睡处,或是坐在“无忧亭”里,或是栖止在玉泉畔。花园里到处是泉水声,无论看书,写作,思想,走路,都听见泉水声。我似乎并不是生活在人间,而是生活在泉水里。我满心满眼望着泉水,我好像是获得《蓝色多瑙河》一曲灵感时的司特拉斯,思想里充满了水,水,水,水......
晚饭后,我不是和道士谈天,就是散步在溪水边。我喜欢躺在一块洁白大石上,听泉水在我脚下悠悠流。泉水声空灵而瑰丽,它似乎不是在我脚下流,而是在我心上流。并不是它在我心上唱,而是一个女孩子轻轻在我耳边唱,唱一些美国黑人所爱唱的原始情歌,最最单纯的,也最最浓艳的......
生活里尽是泉水,没有尘土,它自然有一种出奇的静,出奇的高洁。住了不到一星期,我的情绪就沉下去了,我觉得自己渐渐懂得生命了。我爱这种静,这种超然。在这种氛围下,我的情绪似乎极适宜写作,只是一时还找不到材料。
在这一星期里,一切都很平静,生活像一条静静川流,无波无浪,唯一稍稍引起我一点好奇的是:每个晚上都做着同一样的梦,梦见一种美丽而忧愁的提琴声,它感动得我想流泪。
庙里的一些道士都很俗气,我和他们几乎谈不出所以然。其中只有一个老道,例外的有点吸引我,这老道年约五十左右,须发斑白,额上皱纹重叠,似乎藏满了深沉的忧虑。他的眼睛异常阴郁,经常总爱眺望远方,不大愿意看人。居常无事,他喜欢躲在房里看旧书,或坐在泉水边沉思,一直保持深沉的沉默,轻易不大开口。偶然开口,也是两问一答,或唯唯否否,不说出具体意见。众道士们说,这老道来山的时候并不久。但在相貌举止上,他比任何道士还像道士。别的道士若修一辈子还不能培养出闲云野鹤的风度,他并不苦修什么,意态举止间,天然就现出潇洒大方,超凡脱俗。
这老道的本名早已湮没,法名叫觉空。这名字很像和尚。实际上他对佛教的兴趣远过于道教。在他房间里,我发现很多佛经。他平常所看的书也以佛经为多。听别人说,他所以来玉泉,与其说是为了修道,不如说是爱华山这片净土。入夏以后,他打算搬到山上长住,不想再下来了。
我对于觉空一天天的发生了兴趣,像一个矿师,我在他身上呼吸到一种矿的气息。我想:“在这个人身上,总藏着一点什么宝矿,要不,他绝不会有这种吸引力的。”自然,这吸引力也只是对我而言,别人不轻易感到的。
有一天,我在溪边散步,看见一件小小怪事:觉空坐在溪旁,把一片片枯叶子轻轻投到水里,看它悠悠流下去。他沉迷在这个境界里,脸上显出苦笑。他这样继续了半点钟,有几十片枯叶随水流走了,他才叹了口气,站起来回到庙里。他似乎没有注意到我在附近。
这一天以后,我对觉空是更注意了。苦恼的是,这个人轻易不大开口,有可能装聋作哑,好像什么也不懂,我用尽方法,想和他谈话,总办不到。他的嘴巴似乎已上了几百道锁,没有特殊的钥匙,无法开启。他大约早已发现我在注意他,一见到我就有点回避的样子。无论在哪里,只要一见到了我,他就很快的飘然离去,设法避免单独和我相处。平常我偶然到他房里去,他只是世故的招待我,不愿意和我谈什么。我即使问到他的过去。他也会把话题岔开,或者糊糊涂涂答:“唔,唔,我忘了。......我记不清了。”......
他越是沉默,回避,我越是穷追不已。我用千方百计巴结他,联络他,接近他,他只在礼貌上对我表示友善,却始终不愿和我谈一点正经事。
对于这位沉默的怪人,我简直束手无策了。我开始感到苦闷。
在苦闷中,一个月夜,我独自坐在房里看月亮,想着人生中的许多神秘事。四个月以前,我在落雁峰遇见那个怪客,他用《北极风情画》在人生中为我打开一扇窗子,使我看到窗外的一些神秘现象,这些现象曾经常出现在我身边。但我并没有看出他们的意义。直到这怪客开了一扇窗子后,素日最平凡的事这才现出特殊的光辉,特殊的意义。
觉空能不能在人生中给我打开另外一扇窗子呢?
我渴望知道人生中的一些神秘,一些特殊,一些不平凡。
月光太美,我不想睡。我坐在窗下,把脸孔沉浸在月光里。
不知何时起,远处传来一阵音乐声。我侧耳倾听:有点像提琴。
“多怪,这提琴声好熟呀!”
我细想了一下,恍然大悟:
“对了,我每天晚上,常常梦见提琴声。想来这不是梦了。”
看看表,这时已是午夜,庙里的人早已熟睡了。
“这样深的夜里,哪里会有人拉提琴呢?并且这一带是乡间,哪里会有人能拉提琴呢?——这难道真是梦么?”
我站起来,在室内徘徊。我拖了拖头发,很疼。我摸摸心,在跳。这一切并不是梦。我现在并没有睡。在过去,我常常在夜里梦见这样的提琴声,但今晚实在并不是梦。
为了察看这琴声究竟是幻觉,还是实有其事,我轻轻走出庙门,信步寻着琴声传来处走去。
真奇怪,一出庙门,这琴声居然没有了。
“这大约真是我的幻想了。”我想。
我怔了一会,正想回庙,怪极了:琴声又响了。
“真他妈的遇见鬼吗?”
我索性不动,坐在庙门外草地上,守候这琴声的出没。
琴声当真是在响,远远的,远远的,远远的。......
我仔细搜寻,看琴声究竟是从哪里发出的,搜寻不久,就寻到了。琴声是发自远远的一座松林里,在靠西的华山脚下。
月光亮极了,整个华山下的原野袒裸出银色的胸膛,路径异常清晰,我踏着月色向前走去,一点不困难。这时一阵阵晚风吹过来,我浑身说不出的清凉。那提琴声越来越响,连每一个颤音都听得很清楚。我开始发觉:我听到的,不仅是提琴声,并且是极优美的提琴声。在我过去的音乐经验里,我很少听这样的好提琴,无论就技巧或情感说,全已达到炉火纯青的境界,没有十年以上“功夫”的人,不要梦想有这样的成就。
“真奇怪!在这样偏僻的地方,会出现这样名贵的提琴家,并且是在这样深更半夜奏琴!看来过去每晚上我所梦见的提琴声,都是他在这里奏的了!”
这样想着,我的好奇心更大了。
我继续向前走去,琴声愈来愈清晰,我听出来了:这是RAFF的CAVATINA(卡发底那)。这虽然是一个简单曲子,却是一个极美丽而忧郁的曲子。乍听起来,曲子内容似乎很单纯,但越听下去,你会越觉得它深沉、复杂。它仿佛一个饱经忧患的衰老舟子,经过各式各样的大海变幻,风暴的袭击,困苦与挣扎,到了老年,在最后的一刹那,睁着疲倦的老眼,用一种奇迹式的热情,又伤感又赞叹的唱出他一生的经历,把他一生的感情与智慧都结晶在这最后的声音上。“凡美丽总是忧郁的。一个人最忧郁的时候,也就是她最美丽的时候。”这几句话,我在送那犹太人女孩子上车离西安时,曾经对她说过,现在如用来描写《卡发底那》,真是最恰当不过了。在西安时,有一个提琴家和我很好,没有事去找他,每一次听他的琴,我总请他为我奏两遍《卡发底那》,从这个曲子里,我深味到黄昏的又哀愁又神秘的境界,得到无穷的启示,它叫我懂得人生,懂得感情,懂得生命中那些最宝贵最耐寻味的部分。可是,在我听《卡发底那》的经验上,从没有一个人能拉得像现在这样好,它简直把我迷住了。听着听着,我不想进了。我躺在一片大石上,躺在溪水旁边,沉醉在琴声中。当一个曲子完毕后,奏琴者又开始重奏。他一遍一遍的拉着,除了她,再不拉别的。他的整个音乐生命,似乎完全为了这一支曲子而存在,他整个人似乎也完全为了这支曲子而存在,他整个灵魂与情感似乎也专为了适宜表现这支曲子而构造。啊,奏的太好了!太好了!人世间还有这样感人的声音么?我听着听着,完全沉浸在里面,好像沉浸在一种又浓又醇的酒里。这样的沉浸,不知有多久,偶然间,我发现自己的颈项被打湿了,湿得很厉害。用手一摸,原来是一大片水,我微微骇了一跳:抬起头来,才发觉满脸尽是泪水。不知何时起,我竟哭过了,哭得很厉害。
远远的,琴声还在响:依旧是《卡发底那》。
我实在忍受不住了。我站起来,径向那片松林走去,我决定要看个分明。
不到五分钟,我终于踏入森林了。
我偷偷藏在一棵大松树的背后,向林中望去。
月光像白色大瀑布似的,射过丛林,一部分光华被松叶所遮盖,漏下万万千千银色碎点子,像满天星斗洒落在地上。月光明洁而皎好,带了点醉态似的拥抱住松树林子。在如金似玉的辉煌月光中,我终于看见那个奏琴的人了。
我吃了一惊。
啊!那不是觉空么?
这一震惊非同小可,我浑身汗毛管都直在颤抖。我做梦也没有梦想到:这老道居然能拉提琴,而且拉得这样神秘,这样崇高。
我睁大眼睛望过去。
月光正照明觉空的脸。这张脸与我平常所见到的脸完全不同了。我平常所见的,是一张很平凡的脸。现在它却充满了一种奇特的光辉,晕红而神圣。他斜倚在树上,闭上眼睛,整个人似乎都溶化在提琴里。这时他脸上所显露的惊人美丽,会叫任何一个女孩子发迷的,假使她懂得这种美丽的话。他的弓在琴上滑动着,仿佛没有开始,没有终结。他奏着,如醉如狂的奏着,如梦如幻的奏着,像树林中的树一样:不知道有别的存在,也不知道有自己的存在。
我望了许久。
我很踌躇。
起先我想冲进去,对他倾诉出我的满心崇仰。继而想:我这样做,他不会欢迎的。我还不如躲在一边的好。考虑停当,我悄悄走出来,躺在附近草地上。才躺了不久,提琴声就停止了。我站起来。
不到几分钟,一个老道挟着提琴盒出来了,正是觉空。
他一看见我,脸上丝毫显不出惊奇。他只淡淡看了我一眼,独自向庙中走去,我连忙追过去,和他默默并肩走了一会。我们都在月光中沉默着。
走不几十步,我终于向他表示出我的崇仰,用最激情的声调对他道:
“你的提琴拉得太好了!太好了!我从没有听见过这样的好提琴。我从没有听见过。”
他并不说话,只是“唔唔”着,意思是:“是这样吗?......是这样吗?”
他是那样沉默,弄得我无话可说。
直走到庙后门口,我们一直没有谈什么。
快进庙时,他突然对我招招手:
“你跟我来。”
我跟他走,他把我带到玉泉旁边,月光中的泉水分外明丽,水声也特别浏亮。花园里静极了,连树枝擦动声都没有,只有泉水在响。
他望着月光,以及月光中的青青泉水,用深沉的声音道:
“我知道你对我很感兴趣,听你说,你是一个作家。你大约想从我身上开采一个金矿。我承认你的眼睛准确。这些年来,你是发现我这座金矿的第一个人,我当然得给你优先开采权。不过,你得答应我下面的条件,就是:从此以后,不许你用猎人的眼睛追随我,不许你和我谈话,问我什么,也不许你来找我。当我拉琴时你可以在一边听,但不许让我碰见。总之,你必须尽可能疏远我,和我隔绝。你能答应我这些条件,我才能答应给你一点东西——这东西是我从不给人的。今后也永远不会给人的。怎么样?”
我张大眼睛,诚恳的望着他,用最诚恳的声音道:
“我答应。我答应。不管你提什么条件,我都答应。你还有别的条件吗?”
他摇摇头:“没有了,就这样决定。再会!”
我们旋即分手了。
这一晚,我整夜没有能睡。我在想着觉空的种种。
第二天上午吃早饭,我在餐桌上遇见觉空,他仍和平常一样,丝毫不表示什么。我也只好不开口。我想起对他的诺言。
饭后无事,和道士们闲谈,问他们有没有在夜里听到过琴声,他们都说不知道,偶然有时在夜里听见什么,那大约只是华山下森林被风吹的声音。
只有一个年青道士比较注意这声音,他说常在夜里听见。它缥缥缈缈的,神秘极了。按他的看法:这大约是华山的声音。华山是个灵境福地,其中当然不乏成仙得道之人,这声音正象征华山的神性。
我见道士们并不知其中底细,便不再说什么。
从此以后,我当真和觉空疏远了。我不和他谈一句话,也不再找他一次,路上碰见,最多只点点头而已。丧里,我常常躺在森林附近深深草丛中-听他奏琴,或是在他未奏完以前回来,或是等他走了很久后再回来,设法不与他碰见。他也拉其他曲子,但经常拉的,总是“卡发底那”。每晚总要拉十次以上。
一个月过去了,我们一直隔绝着。偶然从窗下走过,只发现他常在写什么。这情形是他过去没有的。
五月中旬,一个阳光最好的日子,一清早,觉空突然来看我。他递了一个大纸包给我。
“你很忠实履行诺言,我佩服你的忍耐。我曾经答应给你一点东西。这东西就在纸包里。你得到以后,随你怎么处置都成。我现在到华阴买点东西,晚上见。”
他的神色很平静,始终不露出什么。
我望了他一眼,诚恳的道:
“谢谢,谢谢。”......
他不答,回头走了。
我打开纸包,是一大卷稿子,用毛笔写的,字迹很潦草,但仔细看去,依旧很清楚。
下面就是这稿子的内容
我的原名叫罗圣提。
十六年以前,我是南京的著名提琴家。那时中国人学提琴的很少,我算是早期的最有成绩的一个。当我带着提琴从上海来到南京时,这个繁华大城市几乎还没有人能拉琴。直待我创办了一二个业余提琴研究班,收学生以后,学琴的才渐渐多起来。按照我的兴趣与造诣看,我本该把我的全部生命交给提琴的。许多朋友也都希望我如此。但是,由于某种命定的因素,或者说,某种命定的错误,我竟把音乐当作我的副业,而把医学当成我的主业。这时我在南京独自开设了一个检验室,每天的一半时间要消费在这显微镜与细菌上,闲时才弄弄音乐。一个科学家而兼艺术家,这在一般人原很少可能;谁能够一只眼睛冷冰冰的在显微镜里把一个少女看成一堆丑陋细菌的穴巢,同时一只眼睛又热烈赞美她的如花似月的美貌呢?可是,天定我是要交集残酷与温柔于一身的;仗着这种矛盾,我的生活才产生了一种均衡,同时也附带产生了若干悲剧。
说起我的学医来,那只是一种偶然。幼年时,我最爱的一个小妹妹死了,她死时,用她那又大又天真的眼睛瞪了我最后一眼,这一眼给予我一种特殊的伤害,同时也给予我一种特殊的启示,从此我发了个心愿:一定要学医,做一个好大夫,不再让死亡从人间轻易抢走像我妹妹这样可爱的灵魂。另外还有一个理由逼我做医生的是:我的父母都是雄心很大而又很守旧的人,他们都希望自己子女能做出一番出人头地的大事业。在他们眼中,做医生与开医院都算是很有社会荣誉的职业,而提琴家的地位不过相当于京剧中的琴师,除了“羞辱门楣”外,再没有什么好处的。为了安慰这两颗年老的心,我只好略略贬抑音乐,而让医学占据了我生活中的首位。当我在大学里读医科时,常常学习“临床诊断”,每一次我看见病人在痛苦中挣扎时,我内心总说不出的酸痛,好像患病的并不是他们,而是我自己。渐渐的,我觉悟了:即使我从医科正式毕业,我的柔软心肠也不许可我做正式医生的。因此,从大学第三年起,我就改习检验,我只打算担任医务方面的检验工作,而免去了临床诊断,好隔绝病人,以及病人的愁苦的脸。
医学成了,提琴也学成了,我成为南京最优秀的检验专家与独一无二的提琴家。许多医生都信赖我的忠诚与技术,把他们的检验业务交托给我。许多音乐爱好者都景仰我的造诣,来向我学琴。我,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立刻投入一个辉煌的事业洪流,“荣誉”像一只快艇,急速而平稳的把我载往明亮的彼岸。我的名字像禽鸟似地到处飞翔,我的金钱喷泉般弥漫在身旁,凡一个青年人所希望有的,愿意有的,我都有了。自然,这成功不是偶然的,他包含我过去十年的血泪与坚忍。没有一粒麦子的收获,不倚赖一个农人的痛苦与挣扎的。
我是医生,我知道一个上帝也会衰老,也会死亡,(假如上帝像人一样的活着的话。)我是艺术家,我知道一个乞丐也会用欢笑来防止衰老,用快乐来忘记死亡。生命里的欢笑与快乐就是每一刹那的沉醉。无论是一枝“老美女”雪茄烟,一杯龙井,一杯咖啡,一件丝绸袄衣,一朵野花,一根女人头发,都可以叫你醉,叫你乐,叫你笑,只要你愿意醉,愿意乐,愿意笑。有了这些醉,这些乐,这些笑,一个人才可以活得下去,活得很好。我是愿意自己活得好的。我便用种种正当方法求得这些醉、乐、笑。我独自租了一幢小洋房,楼上下一共八大间,除了三间作检验工作外,其余的作为客厅、寝室、书房、音乐室、浴室,另外还有一个厨房与汽车间。我自备了一辆小型道奇兴的摩特卡,自己充任司机,我在玄武湖购置了一只白色小艇,每逢星期天,整个下午便消磨在艇上。我预备了最好的茶点,常常在家里举行茶会,招待朋友,凡是能叫朋友们快乐的玩意儿,我尽可能采用。这样,我虽然只是独身者,我的家却成了许多年轻人的最好的“感情散步场”。我的一些生活小趣味成为若干人的谈话材料。举例说,在我的香烟盒子里,就只放着三种烟,最好的,最坏的,与不好不坏的。朋友来时,我就告诉他:“现在请你伸手到烟盒里,来测验一下你今天的运气!”我自己一早醒来时,身子虽然还在床上,也会闭着眼睛摸一枝烟,来试验自己一天的运气。有时候,茶会正热闹时,我会叫大家静一静,忽然点起一根火柴来,叫他们道:“勇敢的朋友们,现在,你们有谁能吻一吻这火,我明天会送他一只白色小艇做酬报。”他们只是傻傻地望着我,却没有一个敢应做。终于,我自己用嘴唇把火吻灭,叫唇上烙起一个黑泡。另外的时候,当太阳最明亮时,我会在客厅里点起七八支烛,朋友们表示惊诧时,我便答:“我爱光,光越多越好。”......
当我二十八岁时,春末的一个晚上,××女大庆祝成立五周年,特别举行一个盛大晚会。托人请我参加一点提琴节目,我答应了。
在平常,我非常考究穿着,我的西服都是从上海订做的。每一次赴音乐会时,我总装扮得分外整齐美洁,唯恐我的外形破坏了我的琴音所给人的美感。这一晚,说不出为什么,我突然心血来潮,一改平日豪华习惯,竟穿了一件旧蓝布长衫,不戴帽子,不执手杖。不乘汽车,径独自向××女大走去。
从我的住处到××女大,约有三里路。我走了半点钟,就到了。
在校园门口停放了许多汽车,马车,与人力车,俨然成为一个闹热市场。我穿过这些密札札的车辆与熙来攘往的人流,直往大礼堂走去。在冬青树的枝叶荫影所装饰的人行道上,一对对情人悠闲漫步着,他们带着洞房花烛夜的心情来参加这个晚会。当匆匆从他们身旁过时,我微微感到一种神秘的紧迫。
××女大的礼堂本来就很精致,今晚分外显得富丽辉煌。这个宫殿式的建筑有着朱红的圆柱子,金黄的彩壁,髹绘的蓝色凤凰天花板。到处插着织绢的五彩宫灯,到处堆着瑰艳缤纷的花篮,到处响起女孩子们的笑声。这些担任招待的女孩子们,一个个全打扮的花枝招展,以新婚伴娘的绮丽姿态出现在人们眼里。在金碧辉煌的光影里,在落日般鲜红的楹柱与楹柱间,这些女孩子们像蝴蝶似的在飞来飞去的,把贵宾们接到位置上。她们的动作轻盈极了,也新鲜极了,真是一条条刚出水的鲜鱼。
来宾们不是西装革履的绅士,就是时装艳服的淑女,穿旧蓝布长衫的我夹在里面,委实显得很尴尬,不调合。望望别人,再看看自己,我不仅有点后悔自己的任性,不该穿这样一身破烂服装了。既来之,则安之。我只得硬着头皮,应付今晚的场合了。当我踏入礼堂时,女招待们连正眼看我也不看我一下,我绝不怪她们,我挟着琴,装作毫不在乎的向前走去,直走到最前排特别来宾席,才选了位置坐下来。这一席是专为招待贵宾及演奏者用的。
才一坐定,放下提琴。我就回转身来,开始巡视四周。在世界上,大约再没有什么能比婚礼中的新娘面孔更叫男子沉醉了。我既然是男子,照例也不免要欢喜欣赏这种面孔,今晚礼堂中,××女大的女孩子们几乎都有这种面孔,我得好好观察一番,也算不虚此行。穿蓝布长衫人虽然没有被美丽少女招待的福气,至少总有望望她们的福气吧。我一面想,一面当真开始“望”了。才望了不久,我就注意到一红衣女孩子。她像一座无底深渊,吸引住我的纷乱视觉。使我的全部心思投入了一个神秘的幻境。这女孩子穿一身大红天鹅绒洋服,宽宽的褂子,长长的裙子,大红绒襟衫结着红花领结,淡红丝袜配着褐红色高跟鞋。她整个装束就是一把红闪闪的火,给予人一种又强烈又燃烧的感觉。我一面望,一面想:“真奇怪!这女孩子为什么打扮得这样鲜艳呀!”我详细的端详她的脸,但她离我太远,又不断来回走动,我无法看清。我只看出:她的身材高高的,瘦瘦的,苗条极了,走起路来像白鸽子在天上飞似的,说不出的轻盈而叫人愉快。我一遍又一遍的瞭望她,我的眼睛像蔓藤似地缠在他身上。望着望着,我不仅痴痴想:“这样一个有着艳丽服装与身形的女孩子,会有怎样的一付脸孔呢?假如她的脸孔真是美,会美到什么样程度呢?假使她的脸孔很平常,甚至很丑陋,我又该作何感想呢?......”正在想着,我微微吃了一惊,她竟向我这边走过来了。我终于看清她的脸了。啊,天!这是怎样一付脸?!这又是谁给她创造的一付脸?!——这正是一付我所害怕的脸!这是一幅鹅蛋形的脸;一双又大又亮的眼睛像是两座又黑又深的地狱,透射出一片又恐怖又诱惑的魅力,叫你忍不住想堕落。与这两座黑暗地狱相对照的,是那片比罂粟花还鲜红的菱形小嘴,它是那样饱满、强烈、甜蜜、简直给人一种想“冲过去”的勇气。如果说这双眼睛与这张嘴是为害人而生的,那么,她的头发是为救人而生的。这头发浓极了,也黑极了,像一片黝黑的丰茂的森林,里面潜伏了无穷的和平与温柔,叫人驯顺的和平与温柔。唯一破坏这温柔与和平的,是髻边那朵鲜艳的红蔷薇花,这朵花簪插在这张脸孔上,似乎并不是一种装饰,而是一种警告:“哼,小心点,别碰我,当心那叫你流血的刺!......”
一点也不假,有生以来第一次,我发现了这样一个绝顶美人,不折不扣的十足美人!从她的面孔表情上,我看出她的灵魂正和她的装束一样,红极了,也强烈极了。她整个人似乎并不是一片血肉,而是一把红毒毒的火,她走到那里,这火就烧到那里,她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震颤,都是火的飞翔,火的舞蹈。人可以从她身上呼吸到一种地腹溶岩的气味。我望完了,不禁在心里喊道:
“啊,好一个美人,简直是火焰的化身!任何接触她的人,都会给烧死的!”
正想着,不料她竟直向我走来,并且在我面前停住了。我看见她衣襟上的红绸子上面写着“总招待”。
一停下来,她并不看我,却用冷酷的眼光对我的蓝布长衫扫射了一下,接着用一种严肃的声音道:
“对不起,这是特别来宾席。你是罗先生的仆人吧,请你换一换位子,后面有普通来宾席。”
她一面说一面望了望我的提琴匣,意思好像是:“看在这提琴匣的面子上,我才对你这样客气,要不,哼!......”
听了她的话,我满肚子尽是烟火,我的第一个直觉是:“这简直是胡闹,她居然把我看成罗圣提的拿提琴的仆人了!我非教训她一顿,给她一个大难堪不可!”我正想发脾气,偶然间,我的视线竟与她的鲜艳眼睛遇见了。说也奇怪,一刹那间,像雷光石火似地,我满肚子的烟火竟消失的净光。我的第二个直觉接着产生了:“咳,和这样一个美丽女孩子吵嘴,给她一顿难堪,未免太不诗意了。人生本是演戏,她既把我看成罗圣提的仆人,我又何不照她所吩咐的扮演一番,和她逗逗趣?这女孩子实在长的太美了,我本没有机会接近她,现在她自动送给我一个演戏机会,岂不来的正是时候?......”
计议既定,我当即站起来,连连向她说“对不起”,表示认错,跟着就提起琴匣,坐到后面普通席上。我的态度装得那样自然,丝毫未露出破绽,不由她的不信。我肚子里却暗暗好笑道:“一个女孩美丽与聪敏不仅对别人是危险,对她自己也是危险。智慧是一把两面刀,杀伤别人时,也就杀伤了自己。”
才一坐下,望着那红衣少女的背影,我又不仅微带恨意的原谅起她。按理呢,她对我这番无理,原也不能全怪她。过去她并不认识我,甚至也没有听过我的琴(我相信),她只知道有一个姓罗的会拉琴,而今晚又有一个姓罗的节目而已。至于我今晚的装束,也的确不太像提琴演奏者,把我看成仆役,倒也名副其实。此外呢,不仅她不认识我,别的女招待们同样也不认识我,负责和我接洽的是一位友人,今晚偏偏他没有来,会场里虽然也有几个熟人,但他们与××女大并没有关系,自然也就不会把我介绍给她们了。这样想着,渐渐的,我心平气和了。不过,我心中始终有点不能释然的是:“为什么一个女孩子看人时只看人的衣服,而不看其他的一切?假如英国皇帝的华贵制服穿在橡皮人身上,她是不是会与橡皮人结婚呢?究竟是人穿衣服,还是衣服穿人呢?......”
来宾越来越多了。礼堂渐渐满了,谈笑声像一团又一团的肥皂泡,肥大然而很空虚的飘浮在各个角落间,说英语和法语的声音,分外得意,每一个人都流露出最轻松的情绪,仿佛这个晚会就是热带夏季的海水浴,能叫每一根毛细管张弛得极舒服,夹在这些高贵来宾中间,我默默坐着,像个土老儿。我索性端坐不动,不向任何熟人打招呼,眼观鼻,鼻观心,让一种深沉的禅静淹没了我。偶然回过头来,向场中望一望,只觉得那红衣少女很活跃,满场子仿佛都是她的火红的影子,许多观众的视线全如狗咬尾巴,跟着她的影子团团转。
晚会的开幕时间终于快到了,红衣少女急匆匆地跑到我身边,有点傲慢又有点焦灼的问道:“已经快开会了,罗先生怎么还不来呀?他告诉你究竟是什么时候来呀?”
我毕恭毕敬的用仆人口吻答道:
“罗先生说是于六点半钟以前到,大约快来了吧!”
“您能不能打一个电话,去催一催他?”她带着点命令的声调。
“他说开会以前一定来,误不了你们的事,您放心吧!”我回答仍然很谦虚有礼。
她冷冷瞪了我一眼,不再说什么,飘然走了。
这红衣少女除了总招待的职务外,还担任司仪。不久,她仪态万方的走到台上,宣布大会开始,接着便报告节目。她的声音是那么俊美,你不相信它们是从一个人的喉管里就出来的,而以为是从一个金属乐器里流出来的。
第一个节目是主席致词,其余就是教务长报告学校五年来的概况。接着就是女声合唱,钢琴独奏,女声独唱。
五个节目过去了,台上开始了口琴独奏。这个节目完了,就是我的提琴独奏。这时红衣少女忽然从台上跑下来,急匆匆的走到我面前,神色惊慌的道:
“罗先生来了吗?下一个就是他的节目!怎么办呢?......”在她的措词里,似乎隐藏了她的大部分感情,她好像不愿在一个仆役面前完全流露出内心的焦虑。
我微笑着安慰她道:
“您别急,罗先生已经来了。他正在门口和一个朋友谈话。他要我转告您,轮到他的节目时,请您尽管报告,他会直接上台来演奏的,误不了您的事,......”
“真得吗?”
才说出这三个字,她立刻似乎觉得有点失身份,便慢慢的点点头道:“也好!”接着,她傲然走了。
不久,台上果然报告了我的节目,像回力球的弹射似地,台下立刻响起雷似的掌声。在热烈的掌声中,我挟着琴盒大模大样的从扶梯上走上台去。在经过那红衣少女时,我望也不望她一眼,便一直走到台中央。
我的习惯是这样,在普通应酬式的集会上,我向来不奏大曲子,只奏一些轻松可口的小曲子,叫听众听了高兴高兴,好像吃一块奶油糖似地。只有在我自己专开的音乐会上,我才拿出全副力气演奏最能表现我个人技巧的大曲子,特别给听众一个欣赏我个人才华的机会。因此,今晚的节目单上,我的提琴独奏只是一个小曲子,德国歌王修佩斯德的《小夜曲》。这样小小抒情曲,在这样的软性晚会上是最适宜不过的。可是,当我上台后,我突然临时向听众宣布:把节目略略更改一下,改奏孟德尔逊的《康塞脱》(音乐会曲),这康塞特一个大作品,本来专为开音乐会预备的,奏一次要二三十分钟。三年前,当我在上海第一次开个人演奏音乐会时,曾把它作为压轴戏。在许多洋大人面前,当我把这个大曲子奏完后,当场获得了最高的评价。没有一个人不祝贺我有一个最辉煌的音乐前途。本来,在任何所有的康塞特中间,孟特尔逊的这一个,或许是最美最潇洒了,它充分表现出孟特尔逊的雍容华贵的灵魂,从头到尾都弥溢出一种超人间的欢乐与高山流水式的愉快。我这时正当一种欢乐的年龄,人生哀苦对我完全陌生,我生活又很有点类似孟特尔逊,因此我奏这个大曲子时,自觉分外能沉没在孟特尔逊式的贵族情调里,它的每一个音符都是我最熟悉的兄弟姊妹,在未与它们见面前,我就早认识了。今晚,我有一种古怪的渴望,非奏它不可。于是我便开始演奏它。
我所以选这个大曲子,基本理由之一,自然要那红衣少女的刺激,我意思是:她既认为一个穿蓝布长衫的大只配“拿提琴”,我现在就不妨来一个“康塞特”给她看看。此外还有一个理由是:我虽然有点恨她无理,却又无条件的激赏她的美丽,如果借这样一个大曲子来赞颂她的美丽,倒也是一件极多情风雅的事。一个年轻男子,谁不愿“多情”一下,“风雅”一下呢?
我终于演奏了。
我把我整个灵魂和思想放在琴上。
从第一个音符开始起,全场就静下来。在墓园式的沉静中,只有我的提琴在响,一阵又一阵的琴音从弦上涌出来,像牛奶似地,涌现得那样自然,那样柔和,好像并不是我用手拉它们出来的,而是自有宇宙以来它们一直就是这样涌现的。弓在弦上跳着,蹦着、动着、驰着。一会儿是诗人散步,一会儿是三级跳,一会儿是百米短跑,一会儿是爵士舞,我的右手在弦上溜着冰,忽快忽慢,忽轻忽重,它所触摸的似乎并不是弦,而是少女的芬芳的肉体,少女芬芳的心,在每一个摸触里,包含着宇宙间最深沉的真理,最深沉的旋律,最深沉的欢乐与悲哀。奏着奏着,我觉得自己的肉体与灵魂整个解放了。我变成了一只最神秘的鸟,从青云飞上青云,从大气层飞上大气层。我的翅膀充满了全部苍穹,拥抱了所有的云彩。它忽然膨胀了,膨胀了,膨胀的和气球一样大,忽而又缩小了、缩小了,缩小得像一粒星子。我飞,飞,飞,飞,往前往后飞,往左往右飞,往东住西飞,飞过来,飞过去,飞不倦,飞不停,千千万万的声音在我心里响,千千万万的情感在我心里流,我没有眼泪,没有笑,只有飞,飞,飞,飞。——终于,我的翅膀没有了,万千声音也没有了,我从一个远远的梦中睁开眼睛,台下一阵轰雷式的掌声把我从梦中惊醒了。我这才意识到:曲子奏完了。
我向台下鞠了一躬。
台下卷起一阵狂呼声:
“再来一个!”
“再来一个!”
“ENCORE !”
“ENCORE!”
一阵阵掌声像潮水般涌起来。
一个美国少女提了一篮鲜花上来献给我。接着,××女大的校保与音乐教授也各献了我一篮鲜花。台下观众仍热烈呼着ENCORE,我心里暗暗笑着想:“想不到穿蓝布大褂的也交好运了!一个人的运气变化得多快啊!”
为了酬谢观众的厚意,我又奏了个不大不小曲子,修佩尔特《圣母颂》。在所有《圣母颂》中,这是最能叫座的一个,今晚我是把全部看家本领拿出来了。
奏完《圣母颂》,观众仍高呼ENCORE,掌声仍一阵又一阵的涌起来。我没办法,只好来了个轻快的《匈牙利舞曲》,奏完了,掌声仍雷样的响,但我挟着琴直奔后台,不再报命了。
当我经过扶梯,预备“下台”时,偶一抬头,迎面正碰着那红衣少女。她看见是我,立刻冷静地停下步子,很冷静的仰起头,用一种极古怪极深沉极神秘的眼睛狠狠瞪了我一下。在这一“瞪”里,我咀嚼到整个一座海洋所蕴蓄的意义与滋味,如果我是一个“感情古董家”,这意义与滋味至少可以供我玩赏一辈子。
但我当时装的什么也不懂,若无其事的然而极骄傲的回瞪了她一眼,接着,我昂首挺胸,极傲慢的踱下台。
一场喜剧就这样演完了。
谁又知道这喜剧究竟是不是喜剧?
朋友们在介绍她以后,对我说了个小笑话:
“追求她的男子,如果编起队来,至少有一连人,在全世界军队中,再没有比她更光荣的连长。这是荣誉连。你愿意加入这一连,当一个荣誉兵吗?”
我笑着道:
“谢谢。我现在只想做老百姓,看这个荣誉连每天做早操,演习白刃战,等到我加入时,这个光荣连长可能只剩我一个荣誉兵,到那时连长也就等于一个兵了。”
说完了,我们都大笑起来。
在这场谈话的两个星期后,一个星期天,××基督教堂的唱诗班做礼拜。举行合唱,请我去用琴伴奏。我穿上崭新的西服,打扮得像个花花公子,开着自己的汽车去了。
一下汽车,才踏入教堂,迎面便走来一个极美丽的黄衣女子。
你说是谁?
正是黎薇!
她显然也是唱诗班的一员,特来参加合唱的。
那天晚会上的她,在灯影模糊下,有一种朦胧神秘的美,好像是一个猜不透的谜。今晨,在明亮阳光下,遮盖着她周身的那层暧昧暮纱揭去了。她的肉体与灵魂的美像一个原始野人,赤裸裸地整个暴露出来。我这才开始发现:她的美不仅是凝固性的,也是流动性的。她的西班牙型的脸孔,虽然有着画面美,但在这画面上,却还渗透了另外一些活泼泼的东西。仿佛日光被海水渗透过似地。这点东西,自然很难给她一个名字,一定要给,我只能叫她作“感情”。这是一个有大感情的女子,她外表的冷静只是火山口的外壳,专用来掩饰她内在的火热的;这种火热,在初夏的朝阳光里,更有意无意的闪露出来。许多朋友都告诉我:她平日骄傲极了,冷酷极了,在男子群里,她一直保持着女皇的姿态,仿佛连风都不该吹动她的头发似地,可是,我的眼睛告诉我:这个女子的傲慢并不是她的本性。我这个推断不久就部分的证实了。
当我和她面对面遇见时,我原想装作没有看到她,冷淡的转过头,径直向教堂里走去。转而又突然想:“对于一个美丽女孩子,还是宽大一点好,那天晚上,我己对她开够玩笑了。今天不该再给她难堪了。”这样一个思想闪电般起来后,我立刻停下脚步,抱住琴,用外交家的最优美的姿态向她弯弯腰,以最温和的声音对她道:
“您早!”
我脸上堆满了笑容、好像我整个生命就为了创造笑似地。
她一看见我,像那天晚上给我的最后一瞪一样,大眼睛里立刻又闪灼起一种又古怪又神秘又深沉的光彩。她似乎没料到会在这里遇见我。我的温柔的姿态和声音与笑容,多少给了她一点奇怪的影响。她用大眼睛高傲的望着我,忍不住点点头,微微笑着向我答礼道:
“您早!”
在这短短的镜头里,我隐约看出她灵魂的另一面。
礼拜不久开始。唱诗的时间不过半点多钟。唱诗一结束,我就挟着琴,走出教堂。快到教堂门口时,偶然回头向黎薇那面望去,发觉她也正在望我。我们的视线一接触,她的眼睛像受了个电击,立刻转开去。
这一天,回到家里,我躺在长长沙发上,望着窗外的蓝天,笑了很久。我一面笑,一面想:“傻子永远在演戏,聪明人永远在看戏,只有天才才身兼演员与观众两职。我究竟是傻子呢?是聪敏人呢?还是天才?傻子和聪敏人终生都可以得到幸福,只有天才倒霉一辈子!”我一面想,一面站起来,打开提琴匣,取出琴,用最旖旎的情绪奏了一曲“夏季最后的一朵玫瑰”,奏完了,我用琴弓在空中画了一朵蔷薇花,画完了,我轻轻的笑了。
放下琴,我走到花瓶面前,从瓶里取出一束蔷薇花。这束花是前几天特别买来,供奉在客厅里的。我轻轻吻了吻粉红色的花瓣,擦了根火柴,点起来一根白色烛,把一朵红花放在烛光上,燃烧着它的粉瓣。烧完了,我苦笑道:
“我的生命不需要任何一朵蔷薇花来点缀!”
这一天以后,说也奇怪,我和黎薇相遇的机会,竟一天比一天多起来,几乎每隔一两个星期,我们总要碰一次面。不知道命中注定呢?还是巧合,凡是南京大集会,只要她到,我也常到,只要我到,她一定在场。当我奏完琴,向她飞去一眼时,她总要回报我高傲的一瞪,叫我又愉快又害怕。不过,我们虽然常常碰头,却很少讲话,通常仅限于点点头,招呼一下,最多不过交换一两句“您好!”“您早!”之类的应酬话。我们似乎有意要回避什么,抑制什么。在我们中间,仿佛早已订立了一种不成文的条约:约定不说什么,不表示什么,谁说,谁表示,就是一种罪行。这一条约原本订立的很神秘,很偶然,日久月长,待变成一种牢固的习惯后,即使我们真有互相谈话的机会,我们也躲避了。凡是有她谈笑的圈子,我一定不加入。凡是有我高谈阔论的场合,她一定也退出。到得后来,这种古怪情形竟引起别人的注意,但当事人的我们却始终处之泰然,好像自有宇宙以来,上帝早就规定不许我们多说话似地。
在南京的社交界,黎薇这时已成为一朵朝餐阳光夕食露水的鲜花,她的光华覆照之处,没有一个男子不向她低头。她长得美,穿得美,谈得美,有好家世,有好学问,有好风度,没有男子有拒绝她的理由。在一些跳舞会上,只要她一出头,年轻人便一窝蜂似地涌到她四周,一个个脸上都流露出哈叭狗的神色。每看到这种神色,我心里就抑制不住的发生厌恶,好像看见自己子女偷了别人东西似地。在这种场合里,我对黎薇分外显得骄傲,冷酷、满不在乎,我要向她证明:天下男子并不都如她所想得那样大廉价。......
说到这里,我得谈谈自己对女人的态度。
我生活原则是:“七分事业三分女人。”这里所谓事业,指我的医学与音乐,这里所谓女人,代表一种纯粹友谊。我对于女人的兴趣,与其说是生物学的,不如说是美学的。许多男人很重视和女人睡觉,把它看成一件大事,认为这是爱情的最高结晶。如果这个理论能圆满成立,那么街头上的野狗最懂得爱情了。公狗是一遇见母狗,除了睡觉,再没有第二个观念的。我的恋爱观念自然和这类男人大不相同。在我的眼里,我总把女子看成自然品,看成静静的植物,素食的禽鸟、看成花树草木,鸽子画眉。摘一朵花放在瓶里,捕一只鸟关在笼里,不仅不人道,也不美丽。我宁愿看花开在园里,看鸟飞在天上,不愿看花开在我手上,看鸟走在我肩上。我很少带行动意味看女子的肉体。一个女子的肉体美只有和精神美溶混一致时,我才注意它。我欣赏一个女子的肉体,与欣赏希腊雕刻维纳斯裸像,并没有多大区别,我的欣赏的着眼点完全是美学。基于这种能度,我认为男女的关系也是一种美学,一种艺术。男女的接触正像琴弓与琴弦,接触得越微妙,越自然,越艺术,发出来声音越动听,越和谐。在我的客厅里,也常常出现一些美丽小姐,但我只和她们保持一种纯粹的友谊,一种美学的关系,仿佛她们只是一些风景画,一些浮雕,来装饰来美丽我的客厅的,我把女子看成一种装饰,许多人,或许会反对的。其实,普天下,有哪一样存在的不是装饰。推而广之,政治家的通电宣言,外交家的条约协定,又何曾不是一种装饰?不同的是,在这一切装饰中,女人是超越一切的最高装饰而已。
我对女子的感情,即很少生理意味,它们自然不会狂热。在我的一生中,没有一个女子(即使是最美丽的)的美能给予我一种大风暴的影响,叫我的感情起翻江倒海的作用,像法国浪漫派作家所谓的爱情一样。我常常想:“只有在一种情形下,我内心的火才能真正冲出来,燃烧得像个毁灭体。这条件是:一个最美慧的女子用整个生命来爱我,无条件的爱我的一切长处和短处,表现出一种令人不能忍受的痴情。一个平凡女子无条件的爱一个人并不难,难在一个最美慧的女子爱一个人而不讲条件。假如有一天我碰见这样一个女子,我当然得把我的全部生命交给她。”
根据上面的理论,在目前情形下,我对黎薇自然不能有进步的接触。第一:她现在正是社交界的宠儿,年轻人心目中的上帝,在她的身旁,早充满了一队又一队的俘虏。她骄傲这一队又一队俘虏,正像非洲黑色土人骄傲颈上的一串串珍珠宝石。在这种骄傲下,她不会轻易来牵就我的。第二,她既不能牵就我,我也未必牵就她。我并没有牵就她的必要。她虽然很可口,很动人,但我并没有占有她的欲望。我所发生兴趣的,只是她的纯粹的美,对于这种美,我只要远远的对她望两眼,就很够了,并不需要我怎样太接近。对于她的美,我既然只能报欣赏态度,就不会崇拜,更不会发迷,自然就不会受她的支配,作她的奴隶。第三,从经验上,我知道,对付一个骄傲女子的最好武器就是骄傲。假如她对你说:“将来我要做全世界的女皇。”那么,你不妨回答她:“将来我要做整个太阳系各行星的国王。”第四,这或许是一个最大的理由了,我的事业心很重,我总希望事业所给予我的安慰,还过于女人所给予我的。我常常想起培根的话:“一切伟大而有价值的人,(凡可以记忆得到的,无论古人今人,)里面从没有会迷入恋爱而达到狂热的程度,可见伟大的精神和伟大的事业是不容许这种不健全的热情的。”
就这样,三年过去了,我和黎薇虽然见过七八十次面,却从没有谈过三五句话以上。骄傲与自尊是一道栅栏,拦住了她,也拦住了我。
曾经有好几次,我们有攀谈的机会,但我都故意回避了。
一次是在后湖露天音乐会。那是一个仲夏季的夜晚,一个用银子编织的夜晚,月光像千万只白色翅膀似地飞在地面上。我用最轻快的情绪,奏了两个《小夜曲》,奏完了,在人们掌声中,我独自隐避到柳树荫影里。我斜倚着柳干,望着湖面的潇潇洒洒的目光,不仅陷入沉思中。猛抬头,我看见一个白影人形向我这边移动着,越移越近,越移越近,终于停在我三尺外的地方了。我仔细看了一眼:正是黎薇。她用那深沉的大眼睛注视了我一下,轻轻对我说道:
“晚上好!”
“晚上好!”我也用最谦恭的口吻回答她。
答完话,说不出是什么一种行动,我突然掉过头,提着琴,向远远的另一棵柳树走去。望也不望她一下。
另一次是在一个跳舞会上。那天她似乎很倦,伴舞了三次以后,就退到茶座上休息,不再接受舞男们的请求。那天我的精神也很不好,只跳了一次,就退下来了,做一个旁观者。我和她的座子很近,只隔一张桌子。她向我招呼了一下,我也招呼了她。不久,她以交际家的姿态走过来,坐在对面,望了我一眼,轻轻问道:
“罗先生,您为什么不跳舞?”
“谢谢!黎小姐,我身体有点不舒服。”
说完了,我垂头沉思,望也不望她一眼。
相互约莫沉默了五六分钟,我突然站起来,很有礼貌的对她说:
“对不起,黎小姐,我有点事,先走了!”
她用一种古怪的眼色怔怔瞪了我一下,没有说什么。在她的眼里,自然有很多很多东西,但我却顾不得了。
另外还有一两次这样情形,我始终表现出同样的冷淡。这在别人看来,当然是一件怪事,但在我,却认为很自然,很应该。我这样做,这样表现,完全遵照我内在的要求,内在的声音,一点也不虚伪,不做作。
一阵电铃声突然响起来。
我听见开门声。
我听见一个少女的银铃似的声音:
“罗先生在家么?”
我立刻离开钢琴,走到阳台旁。向下望了一眼。我还没有望完,我突然有点莫明奇妙的有点紧张起来:“啊,是黎小姐吗?请上楼来吧!”
不到一分钟,一个浑身白色夏装的少女站在我面前:正是黎薇!
三年来,这是她第一次来找我,也是我们第一次私人相会。
朋友,你可以想得到:我当时是多么惊讶,也多么愉快。一个比女神还高傲的少女,在经三年的长时间沉默后,像奇迹似的,终有一天自动投现在我面前。这不仅别人意料不到,我自己也意料不到。不过,我虽说惊讶,实际上却又觉得很自然。在我经验上,我似乎早已预料到,总有一天,我们会有近一步的接触。这个接触究竟以怎样形式开始,我虽然还不能确定,不过在内心上,我已经确信总有一天我们终会发生一点友谊,而又是一种不大平凡的友谊。现在,今天早晨,在明亮的太阳光中,这点友谊似乎是正式开始了。我禁不住对她的脸孔望了一下。在阳光的映照中,她的两颊红极了,好像是秋季的红熟果实。她的一双大眼睛闪亮着灼人的光焰,仿佛要把我投到一个大陷阱中。她婷婷站着,一动也不动,仿佛是一尊大理石雕像。庄严极了。冷静极了,也动人极了。这种超人的美丽,我觉得很有点忍受不住。
“请坐!”我指了指一张椅子,半命令的对她说。
她用那又大又黑的眼睛深深地瞪了我一眼,并不接受我的命令,却踱到钢琴旁边,翻了翻琴架上面的乐谱,半有意半无意的道:
“在弹琴吗?对不起,我打搅你了!请继续弹吧!”
“没什么,随便弹了玩。初夏的阳光太动人了,这种阳光是需要音乐来赞美的。——您不坐吗?”
我第二次指了指旁边的小沙发椅子,请她坐下。
她坐下了。
“您抽烟吗?”我递了支烟给她。
“不,谢谢。”
“一个美丽女子应该能抽烟的。这可以使她的美丽显得更结实一点!”我点起二支烟,深深吸了一口,轻轻吐出蓝色的烟丝,微微笑着说。
“这也算是真理吗?”她微笑着问,态度中带了点讽刺。
“是的,这也算是真理。因为一个女子应该美丽,这就是真理,凡能帮助女子美丽的,也就算是真理!”
她傲慢的笑了笑,带着几分讥讪道:
“在这样美丽的阳光里,谈这种冷硬的真理,您是不是觉得有点不合适?有点不大像真理?——嗯,对不起,现在我要跟你谈点正经事。”
我手执香烟,在空中画了半圆圈。轻轻笑着道:
“正经事也好,真理也好,二五反正等于一十,有什么了不起的分别!”我伸直腰肢,很严正的道:“好,你愿意谈正经事,我们现在就正式谈。什么事?”
“我想跟您学提琴!”她冷静的说。
“您,也要学提琴?”我装作不相信的神气。
“是的,我学提琴!”她仍然很冷静地说。
“学提琴是一件很苦的事哪!”我故意用对小孩子的口吻说。
她不高兴的望了我一眼,傲慢的道:
“苦是我的事,教琴是你的事。如果我还没有记错:我记得您这里是收学生的。每一个付了学费的人,都有要求你教琴的权利,是不是?”
“那我也要看什么人!并不是每个付钱的人都可以做我的学生。正像并不是每一个付钱的人都可以押中头奖。”
她突然站起来,向我点点头,冷静的道:
“照您这种说法,我们没有什么可谈的了,好,再会!”
她向楼梯口走去,没有走几步,我就稍稍抬高嗓子在后面道:
“黎小姐、您能不能回来容我讲一句话?”
她在甬道上停下来,望着我道:
“一句话?请说吧!”
“能不能请您回来,仍旧坐下?您这样子,未免叫我们之间显得太紧张了。”
我微笑着,用很诚恳的语调道:“首先,我要向你致十二万分歉意;我刚才无意说出两句话,竟然叫您那样生气。无论如何,您是客人,我是主人。您,由很远的地方来看我,希望从我学琴,这总是我很大的光荣。权利也好,义务也好,这都是名词之争。世界上最无聊的莫过于名词了。在名词上打架的人,都是双料的傻子。我们自信都是比较聪明的人,当然不会在名词上翻跟斗。说句良心话吧:您如果愿学琴,我极愿意效劳。可是,请别提‘教’与‘学’,更别提‘老师’与‘学生’,以我目前的音乐素养,我是不配教任何人的,更何况是您全南京最美丽最聪敏的小姐?只要您对提琴有兴趣,您随时都可以来,我随时都可以和您共同研究。好,我的话说完了,这似乎不只一句话了:我向您致谦!”
她听完我的话,微笑一下,微微收敛了刚才的傲慢态度:
“您这里教琴,不限定时间,随时都可以来?”她有点惊疑的问。
“那也要看什么人。一般人都是下午和晚上。您当然是例外!”
“为什么‘例外’?”
“我对您是应该多效一点劳的。在南京城,崇拜您的人太多了,我自认还不够资格崇拜,但有机会能为一个群众所崇拜的人效点劳,我总是很愉快的。”
“我想我可以不必‘例外’,我愿意和普通学生一样。”
“随你的便!不过,每天下午和晚上,这里的人多一点,很乱;你如果欢喜热闹,不觉得厌烦,不妨夹在他们中间。如果你愿意清静点,最好是上午;每天上午,我这里没有什么人。”
“那么就是上午。”
我们旋即决定:每星期二星期日上午九时至十时,她来学一点钟。
“我现在应该先付多少钱?”她取出钱箧。
我笑着告诉她:“我这里教琴的规矩是:月底付款,学生认为教得好,学得好,才付钱,教不好,学不好,可以不付钱。”
“至于您呢,即使您认为教得好,学得好,还不成。必须我认为自己教得真好,您学得真好,才准您付钱。否则,我不但不能收您的钱,还要出利钱哪!”
我说了这些话,她禁不住望了我一眼,微微笑了。
这一天,黎薇走后,我沉思了很久。
我的直觉告诉我:从今天起,我的生活里添了点新东西。黎薇的来访,就是创造这新东西的主要因素。从经验上,我知道一个骄傲的少女不流出感情则已,一旦流露,这感情一定是可怕的强烈,可怕的雄壮,对于美丽的女孩子,骄做本是一种必不可少的装饰和武器。一个女子需要骄傲。正像一个国王需要皇冕,一只甲虫需要保护色一样。这骄傲一方面提高了她的美丽的崇高性,一方面是一种防卫男子的武器。不过,这种骄傲是受时空限制的。当她正是少女,美丽像春花般的鲜艳娇嫩时,这是她的骄傲高潮期。当她变成妇人,美丽渐渐退色时,她的骄傲就退了潮。当她在大庭广众间时,她最爱骄傲,当她和情人单独相处,特别是关在寝室时,这骄傲立刻就变成出奇的温柔。越是骄傲的女子越懂得温柔。我对于女子的骄傲作如此的哲学看法,对于黎薇当然也不例外。在我的理论中,黎薇骄傲的很正当,很应该。当一个人站在一群狗当中时,人怎能不对狗骄傲呢?当一群男子摇着尾巴随着黎薇团团转时,她怎不向他们骄傲呢?对于我,她的看法当然有点不同。在南京,在她的朋友中,唯一从来未向她低过头的,只有我。三年来,我从没有对她稍露喜色,稍示温驯。仗着这一点,我才能博得她较高的评价。根据这一个评价,她今天才上门来找我。假如我能利用她这点好感,日久月长,难保不会有新的发展。想到这里,我自然说不出的兴奋。
可是,还没有兴奋完了,我又不禁忧虑起来。我知道,像黎薇那样历世很深的女子,轻易不会动情感的。她现在来找我,显明是一种藉口:要认识我。一个骄傲女子征服了许多男子后,她的野心会一天比一天大。凡她所认识的男子,仿佛都必须跪在她面前,吻她的脚,她才心满意足。在这种征服中,她似乎有意布置了一道鱼网,让所有男子先后投入网中,一网打尽。一旦她发现其中竟有一条鱼漏了网,她想尽办法,也要把这条鱼捉回来,送进网;不这样,她觉得尊严受了伤,她的自信失了基础。对于黎薇,我很可能是这样一条漏网的鱼。她自动来接近我,与其说是出于感情,不如说是出于好奇。这种好奇心理是:“瞧,这个男子真奇怪,别的男子都以吻我的脚为荣,他却连我的脸也不屑看一眼。他有什么理由这么傲慢呢?难道他的心真是铁石做的?我现在非要探一次险,探探他竟究是铁人,还是肉人?探探他究竟是能征服,还是不可征服的?”假如黎薇真抱着这种态度来接近我,那我就特别谨慎,小心别落入她的圈套。
我沉思了很久。从男女的关系上,我似乎明白了另外的许多事。我苦笑了。
从第二个星期起,黎薇当真来学琴了。
每一次她来,总比预定时间早十几分钟,风雨无阻,从不缺席一次。她学得很认真,很仔细,无论从哪一方面说,都是最模范的学生。她私人练琴的时间并不太多,但预定的功课,她都能做完。对我教授的,我的每个字,每小动作,她都耐心捕捉,详细咀嚼。看她那种诚挚神气,谁也不会相信:在另一个时候,她会叫成串的男子跪在他面前。
每次她来时,她的装扮总特别新鲜动人,好像并不是来上课,而是来赴跳舞会。我看得出来:她的装扮,大部分为了我。她要吸引我,媚悦我,叫我屈膝在她的美丽面前,叫我为她的艳容发痴发魔。我和她在一起,又愉快,又烦恼。愉快的是:她是那样美,像一个活动的迷人幻景,给予我狂热的刺激,狂热的鼓舞,我从头到脚沉浸在她的“美”里面,像麋鹿赤裸裸的沉浸在泉水里面。烦恼的是:她太美了,这种美不是常人所能忍受的,我即使把她看成一幅画,一个浮雕,一片风景,也抑制不住想匍匐下来,赞美它们。然而这一“想头”我只能埋藏在心的最深处,在神色间,我丝毫不敢表现什么,也不能表现什么。只要我表现心头思想的万分之一,我就会遭遇到一种可怕的惩罚,我将听到一个高傲的声音道:“哼,看你外表这样坚强,内里到底不过如此,还不是我那荣誉连的小兵,我玩够你了!我看见你的可怜相了!滚开!”
初学提琴,最先得讲究姿势,其次是弓法,手指部位,为了校正她的错误,我的手指难免要接触她的手和臂。每一次接触时,她的眼睛里总闪出一点红光,这红光掩饰了她所有的骄傲。这时,她的脸上霞样地放光,香极了,热极了,媚极了。从这片光彩里,我看透她的纯洁的灵魂,她的雪白的处女的心。尽管她高傲,她老练,她世故,但少女总是少女。这种少女的纯感情,比哈密瓜还甜,还可口。我对她望着望着,似乎并不是望什么,而是在咀嚼一只最甜最甜的果子。
在上课时,她很少说话。有时我故意和她说点笑话,她的答复简洁极了,也冷静极了。她一直用一种又高傲又温和的态度对付我,叫我感到她是一个女皇,一个公主,一个神圣不可侵犯的神像。一下课,她立刻回去,很少停留。
一个月过去了,我们的友谊很平静:纯粹止于师生关系。我从未想象我们将来会怎样怎样。在我的观点上,我虽然很欢喜她,但我所有的只是书本上的一种感情,而不是现实生活里的感情。我欢喜她,只因为她近于我的美的理想。我理想中美的典型,美的规律,现在似乎借她而表现了。我对于她的爱,是一种最纯粹的同情,最清洁的幻想,同时还渗杂有若干宗教意味,等于自我牺牲方面的。为了尊敬她,为了防范自己,我不能不走这样一条又艰苦又神圣的路。我对女子本无私念,更缺少占有欲,我注重女子的魂,远过于她的肉;我爱女子的精神,远过于她的形式。在女子面前,假如我有一种玩世不恭的态度,那是一种防御,而不是一种攻击。我的生活信条之一是:绝不以女子为敌人。在这一情形下,我对于黎薇,天然会采取母性的态度,我看她如慈母看子女,和她接触时,我的玩世方式与半流氓态度,只是一种掩饰,遮盖我内心对她的情感,正像她以骄傲为掩饰一样。
在以后几个月中,一天天的,我对黎薇的态度是确定了,我有一个野心,要向她证明,男子并不都如她所想的那样卑鄙自私。在这个社会里,一般男子给予女子什么,(无论精神上的,或物质上的。)总要取得什么。但我应该是最少数的例外。我会把我全生命给一个女子而丝毫不想取得什么,甚至她的一言一笑。我现在所献给黎薇的友谊,正是如此。我要尽可能爱护她,帮助她。在形式上却又丝毫不显露什么,表示什么。
为了实现我的恋爱观,在和黎薇的交往中,我尽可能显得纯洁,自然,诚恳。这三个特点,当我们参加任何集群时,发挥的最为显著。许多人在一起玩时,大家都以黎薇为中心,或可能卖弄自己,表现自己,仿佛是在演一出极卖力气的戏。这种时候,我总躲在一旁,很少对黎薇说什么,做什么,最多不过微笑而已。但当我发现她被他们烦扰得有点厌倦时,我会轻轻走过去,很温柔的问她:“怎样?感觉疲倦吗?你该休息一下了。”如果是夏天,我会叫人送她一把扇子;如果是冬天,我会叫人递给她一杯红茶;如果是流汗,我传给她洁净的手帕;如果她不舒服,我会为她预备最适用的药品;如果她疲倦,我给她一杯葡萄酒;如果她头晕,我把汽车开的特别慢;如果她怕太阳,我把墨镜借给她;如果她心烦,我会讲笑话或奏琴为她消遣......。这一切零星服务自然并不难,难在时机适当,态度适当。当我照顾她时,她能从我身上呼吸到一种母爱,一种纯人与纯人之间的同情。在一个大集会里,许多男子恶俗的纠缠她时,她不由而然的就想到我,愿意躲在我身边,受我的荫庇,受我的保护。她或多或少的已感到:在她的友谊圈里,只有我是无私的,给而不取的。
半年过去了,我们的友谊始终很普通,很平凡;但在这普通与平凡中,却又存在了一点不普通,不平凡。我们从来未正式相互表示过什么,一直保持着严正的师生关系,不过,在这拘谨与沉静中,我们说不出的觉得接近,默契。
在这半年中,除了授课外,我从未单独找黎薇,只有在集会上,群体活动中,我们才有见面机会。我这样拘泥形式,是在向她表示:“尽管我怎样尊敬你,膜拜你,但我绝对保持尊敬的立场。你可以觉得我的谈笑诙谐,玩世,但我行为却最规矩,最守本分。”我知道:行动上的一分严肃,还胜过嘴巴上的一百分道学。
这一年的秋天,一个星期日,授完课了,临走时,黎薇突然例外的向我提起一件事:
“罗先生,今晚我父亲想请你吃饭,饭后有一个小跳舞会,您可以赏光吗?”她平静的说,语声中却充满了期待。
“您父亲请我?——”我有点惊疑。
“是的,他早就想见见您了!”
我稍稍踌躇一下,旋即允了她的约。我的态度显得很爽直。
“谢谢您。”她微笑着,向我点点头。
这一晚,我打扮得一身新,去赴黎薇父亲的约会。这还是我们初次见面。
她父亲是一个极干练的老人,举止间不脱外交家本色,圆滑而庄重。她母亲是早期中国女留学生之一,受过西洋文化熏染,谈吐动作非常高贵优美。其实,不必与他们相见,我早就能想象得到他们的娴雅风姿,华贵派头。像黎薇那样一个崇高的灵魂,如没有良好的家庭教育长期培养,绝对不会产生的。我所略略感到不安的是,在这一对老人的态度土,我发现一种相当深的门第观念,大约受了英国人的影响。我听说他们在英国住的时间最久。
晚会席上,没有另外人,纯粹是家庭式的小聚会。谈话中,黎薇父母对我很谦恭有礼,招待得也极是殷勤。他们表示:对于我的医学和音乐,早就崇仰不止,希望我能做他们最忠实的朋友。她们又说,黎薇年纪轻,阅历浅,在教育上,我得多多指导她,督促她,把她当作自己的子女。我们谈了很多。越是听他们谈,我越是尴尬。按照他们的口气,黎薇已成为我的晚辈,我对待她,应该像对朋友子女似地,加以周密的爱护,正直的扶掖。我想:“也好,我对她的关系,本是超然的,宗教性的。你们这一说,我原先对她的态度,是更确定了,更牢不可拔了。”
晚饭后,休息片刻,在他们的大客厅里,开始了一个跳舞会。这时客人已陆续到齐。参加这个跳舞会的,有十几对男女。
黎薇的母亲弹钢琴,我的两个学生拉提琴,另外一个青年人吹小喇叭,简单的跳舞音乐不费事的凑成了。
带有梦幻性的舞曲响起来,柔美的旋律游泳在淡青灯光里,大客厅里充满了蜜与奶汁的芳香气息。华尔兹是潇洒、温柔的,它以一种特有的华丽情调叫人醉,叫人幸福,叫人愉快。在所有华尔兹舞曲中,司特拉斯的最是香艳,最是精脆,最是甜美,这“华尔兹之王”好像是我们的最好朋友,站在一边,轻轻的笑着,望着我们跳舞,沉酣在他的华尔兹里。
从第一个舞曲起,黎薇就把臂膀递给我,这以后,她一直伴我跳,不接受任何人的邀请。在蓝色的灯光下,我轻推着黎薇,蜻蜓似的回旋着。当我的胸脯子偎贴着她的软软酥胸时,那一种麻痒痒甜绵绵的感觉,真叫我全身发酥发软。我仿佛并不是抱一个人,而是拥抱一个天鹅绒物体,经它绵柔一接触,我浑身上下没有一点不轻松,不舒服。我的骚动性的神经,仿佛也经熨斗烫了一遍,烫得平平的,齐齐的,再没有一线绉纹。跳着跳着,我禁不住轻轻笑着,在她耳边道:“黎小姐,我们认识三年半了,这还是我们第一次跳舞。您现在有什么感觉吗?”
“您现在有什么感觉吗?”她反问我,回报我一笑。
我注视着她的脸,笑着道:
“我现在感觉很神秘,很微妙。我仿佛并不是抱着你,而是抱着一只天鹅翅膀,这天鹅翅膀从碧霄飞越碧霄,飞、飞、飞,把我带到一个不可想象不可思议的境界。霓幻极了,也美极了。——你正是一只美丽天鹅,你的手臂是翅膀,”停了停,我笑着道:
“好,我说完我的感觉了。你呢?”
她不开口,只是轻轻笑,有好一会,她才笑着道:
“我的感觉和你一样,很神秘,很微妙——还是不说的好!”
几次舞过去了,她始终只陪我跳,我忍不住问她道:“你不陪他们跳吗?”
她用冷静的神色瞪了我一下,傲然道:“我有一定陪他们跳的义务吗?”
“这不是义务,这是习惯。今晚你是主人。主人总该殷勤招待客人的,是不是?”
她鄙夷的撇撇嘴,傲慢的道:“不,他们并不是我的客人。今晚的客人只有一个:你,我为了陪你跳舞,才举行这个舞会的。”
接着她向我补充:过去这些年青人常有跳舞机会,他们是老舞伴,我却是第一次。她今晚必须把全部时间给我。
我望了望她傲慢的脸色,轻轻笑道:“你对他们为什么那样傲慢呢?”
她脸上出现女神的庄严冷冷道:“对于那些崇拜傲慢的人,我有义务给予他们傲慢。”
最后一个华尔兹跳完了,已是十点多钟,大家都在休息,准备回去,我走过去,向黎薇告辞。她用神秘的眼色望望我,半央求半命令的道:“不,你等一会回去,现在陪我去喝一点饮料——跟我来!”
不等我首肯,她就把我带到另外一个房间里,看房间的布置,我猜是她的书室。
在一个铺着花绸布的圆台上,放了两瓶德国黑啤酒,两盘最精致的奶油点心,以及两盘美国桔子和梨。
她打开了瓶塞,注满了两大玻璃杯啤酒,递给我一杯:“来,我们喝一杯酒!”
她举起杯子和我碰了一下,一口气饮下去。被她豪爽所威胁,我不由自主也举起杯子,一口喝尽。
我好奇怪的望着她:脸上涌泛起一片特殊红光,这片红光,三年来,我从未在她脸上看见过。这红光美丽极了,也强烈极了,它代表一种冲动,神秘的意志。在我的眼里:她现在已不是个女孩子,而是一片又美丽又恐怖的地狱,叫我又沉醉又害怕。
“你过去很喜欢喝酒么?”我问她。
她摇摇头:“不,我从来没喝过酒。但我今晚却有喝酒的兴致!来,再干一杯!”
她又注满两杯酒,和我碰杯。头一仰,我们都喝光了。她用叉子叉了两块奶油西点给我,又为我剥了个美国桔子:“吃一点水果和点心吧,你不饿吗?”我告诉她:我一点不饿。
“您饿吗?”我切了几片梨给她。
“我不饿。我渴的厉害。这里闷热极了,像着了火似的。”她指指她的胸膛。
“那么,你不应该再喝酒了。我去给你取一杯清茶,好不好?”
“不,你坐下,不要动!我不想喝茶。只想喝酒。在一个人一生中,很少有几次是真正渴望喝酒,懂得喝酒。今晚我正是这很少几次中的一次,来,我们再干一杯!”
她又举起酒杯。
我用恳求的目光看她:“你能不能答应我,不喝这杯酒?”
“不,今晚你是我的客人,客人是应该尊重主人的意见!平常你是最勇敢的人,今晚难道连喝一杯酒的勇气都没有么?——来,喝干它!”
在她炯炯目光的逼视下,我下意识地喝干了第三杯酒。
我抬起头凝视她,她的脸孔这时红极了,简直就是一把大火,熊熊燃烧着,辉煌而绮丽。在火光中,整个黑暗的夜都改了观,从空气里,我可以呼吸到火的热度。
一面凝视,我用激动的声音对她道:“黎,今晚你似乎特别兴奋,你从来不是这样的。发生了什么事吗?......在跳舞的时候,我就从你身上感到一种特殊的热,特殊的火。我仿佛并不是在和你跳舞,而是和火在跳舞,现在从你脸上,我又看见了这种火,又可怕又美丽的火!黎,你告诉我吧,你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我能给你尽一点力吗?”
她冷静的道:“不,没有什么!我今晚有点奇异的情绪,这点奇异,过一会你就明白的。你能不能再喝一杯酒?喝干这一杯,瓶子就算空了,酒瓶总应该让它空的,对不对?”她倾注了最后一杯酒。
“好,我答应你!”我高举起酒杯:“黎小姐,我借这杯酒来庆祝你今晚的那点奇异情绪!”
“你说的好!我愉快极了!”她笑着望我,这笑甜极了,热烈极了。
临告辞时,她送我出门。
快上车了,她突然把手上的一个大纸包递给我:“这包东西,您带回去。”
“什么东西?”我惊讶的问。
“你不要问什么东西,回去打开看,就明白的。——Good Bye!Good Night!”
“Good Bye!Good Night!”
我向她摆摆手,头脑却很昏。
我的汽车旋即开动了。
第三章
在一年四季里,天空有时总要出现几片极奇异的云彩。在一个人的一生中,偶然总要出现一两次奇迹。这种奇迹像红花绿树,像太阳闪电,没有它。生命就不美,不亮。有生以来,我常常憧憬这种奇迹,幻想它,崇拜它,却从未希望它降落在我的身边。获得奇迹的人,需要特殊的德行,超人的福气。我既无大德又大福,我没有勇气企盼奇迹。我只常常梦想:或许有一天,它会像一片落叶似地,偶然随风飘到我的身边。当我拾到时,只以为是一片平常的落叶,并不稀奇,更不珍重。一转瞬间,不知由于什么魔法,这片落叶突然变成一片崭新的天地,一个充满幸福与光亮的世界,改造了我的整个命运,包括我的灵魂与思想。
今夜,站在阳台上,眺望蓝色的天空,我想起奇迹。我相信会有一点奇迹出现在我身边。
这正是午夜,星斗繁茂极了,仿佛是初夏花园。天非常之蓝,蓝得很出奇,蓝得很温柔,蓝得很叫我舒服。我站在蓝色星光下,站在蓝色的夜里,晚风轻轻摇撼我,抚摸我的头发,摩挲我的身子。我享受它的清凉,呼吸它带来的树叶子的香气。九月的夜真静,真温存。在我的手上,是黎薇给我的大纸包,直到现在我一直不敢打开它。我知道它里面所藏得是奇迹。打开它,就是打开奇迹,它或者是一个最大的幸运,或者是一个最大的厄运,无论是幸运或厄运,都叫我害怕。
在阳台上散步了很久,我终于回到客房里。一个强烈的欲望爬出来:我必须打开这奇迹,不管它带来的是诅咒还是祝福。
手微微抖颤着,打开纸包:四大厚册洋式簿子跌到沙发上,每一册都是烫金的银色皮面。
我随便翻开一页,浑身血液立刻冲上脸。我的心“卜卜”跳起来。
这是黎薇三年半来的日记。
谜是揭露了。
热情的火包围了我。我的每一根神经都紧张起来。我放下日记,跑到厨房里,煮了一壶浓浓的咖啡。
我倒了一杯热咖啡,我取出一盒很久没有吸用的“老美女”雪茄,划了根火柴,点起雪茄,喷吐出一片蓝色的烟,喝了一大口咖啡,我开始打开日记。
一页页的,我看下去。我所看的,似乎并不是一页一页的纸,而是一页一页的人的灵魂。这灵魂是这样热,这样美,这样香,叫我想哭又想笑,想乐又想悲。看着看着,我的眼泪滴在纸上,与眼泪俱来的,是唇边的微笑,是心头的甜蜜。
在这四大本日记上,黎薇写下对我的全部情感。从三年前× ×女大那个晚会起,直到今天早晨止,凡是有关于我的,她全记下来,毫无隐瞒,毫不掩饰。在这些娟秀字迹里,我似乎可以呼吸到她的血液,她的心跳,她的体温。这并不是一些由人写成的字,而是一团团的火。这几百页就是几百团火,燃烧在我的眼前,焚灼在我的心头。我一面看,一面猛烈抽雪茄,喝咖啡,让暴风雨式的刺激麻醉我,宰割我。我真愿纸上的火传到我身上,把我活活烧死。如果我这样死去,我会感到很幸福,很舒服。
日记里关于我的部分太多太长,我无法——转录。我只能摘要举一些例子在下面,略略说明黎薇的情绪:
............
×月×日
今晚,学校纪念五周年,开晚会,我担任总招待兼司仪。
今晚,有生以来第一次-我遇见一个极残酷的人:罗圣提。他演了一场短剧来讽刺我,玩弄我。他的目的达到了。在掌声中,当他挟琴下台时,他用最傲慢最冷酷的眼光望了我一眼,这一望比钢刀还锐利,直刺我的心坎。直到现在,一想起这件事,我周身还抖颤。我恨他,恨他,恨他,恨他,恨他,恨他,恨他,......
很少有男子不在我面前发抖。
没有一个男子敢这样玩弄我!
啊,罗圣提!我恨他!恨他!恨他!恨他!恨他!恨他!恨他!恨他!......
他给我的伤害太深了。
×月×日
上午在教堂参加唱诗,遇见罗圣提,出于我的意外,他对我竟和蔼极了,温柔极了。我绝未想到:这样一个残酷的魔鬼也会有一个可亲的态度。人真是一个奇怪的动物。为了报复他,我本该摆出最骄傲的脸色,故意不理他的。但说不出为什么,当时竟忘记报复了,他的笑吟吟的面孔似乎传染了我。事后我很后悔,不过报复的机会有的是!将来我总要给他一个难堪的。
×月×日
报复罗圣提真不是易事,他似乎知道我要报复,尽可能疏远我,连招呼一下也不。我的美丽对他好像毫无影响。真奇怪,世界上竟有男子用一付石头眼睛来看女子的美。
×月×日
一次又一次想报复罗,总不成。说也奇怪,渐渐的,我觉得罗并不像我所想的那样可恨了。今天我见他和一位小姐谈话,态度是那样好,谈话是那样体贴,我开始发现了他的动人处。
×月×日
罗实在很可爱。在任何团体活动垦,他总是那样潇洒大方,一点不自私,不卖弄。比较起他来,许多男子都显得幼稚可笑。
今天,我们一些青年人集体游中山陵,罗也参加了。一路上,我看他照顾一位女朋友,无微不至,简直是一个最可爱的母亲,他是医生,随身总带一些药品,跟他旅行,永远别担心出毛病。他在车角落上找了个位置,(为了方便,我们共乘一辆大旅行车),把自己的毯子铺在座位上,垫得厚厚的,叫女朋友坐在上配,脊背正好靠住角落,非常舒服。他又怕她两足放得不合适,便把自己的皮箱搁在地上,让她放脚。看他这样做,大家都笑起来.他很幽默的道:“我是女人的最典型的奴隶,假使有一天我能做一个女皇的仆人,我会服侍得她连皇位都不想要了。”说完,大家都笑了。
我看得出来:他的服役显得极其自然而崇高,不像别人那样西崽相,卑下极了。
他不仅会服役,并且还会解释服役。我听他笑着解释道:“脊背靠在角落上,像草长在墙角上,安全极了。你座上的毯子是骆驼毛的,你可以想象自己是骑在高高的骆驼背土,在旅行戈壁沙漠。脚放在箱子上,你可以把这皮箱代表一个你所恨的人,平常没有报复机会,现在不妨尽量践踏他!”他解释完毕,大家都笑了。
这个人的嘴是蜂蜜与花朵编成的,甜极了。
×月×日
这真是一件怪事:罗对任何人都亲热,只有对我很冷淡。在我们之间,仿佛隔了一座深而远的山谷,永远迈不过去。我们是站在两个山头的人,所能做的,只是打打招呼,点点头而已。
×月×日
晚上,玄武湖畔有露天音乐会,罗奏了几支小夜曲,太美了。在银白色月光下,他浑身银白色装束是那样英俊动人,忍不住叫人想多看他几眼。奏完了,他独自走到湖边,站在一株柳树下面,似乎在沉思什么。我走过去,想和他谈谈,他却转身走了。多怪啊!
罗的提琴有一种特殊味道,提琴是人的灵魂的最好表现者。他有一个优美的灵魂,所以才有这样优美的琴音。个性是音乐的泉源,源头圣洁,水才圣洁,音乐才圣。我相信罗有一个最美的灵魂,最美的个性。
×月×日
今晚,在××剧院,罗举行盛大的个人演奏会。当他奏完萧邦“夜曲”时,他的黑黑眼睛里充满了神秘的光亮,好像一个少女在梦想她的情人。他的眼睛很美,很美。
奏完了第一个曲子后,五六个女孩就向他献花,其中有一个是我。我那一篮丁香花是托一个同学的妹妹献上去的,他不会知道。
最后一个大曲子仍是孟特尔逊的《音乐会曲》,这使我想起两年前的那个晚会,但我对他现在没有一丝恨意了,相反的,我一天天的欢喜起他来。
音乐会曲的第三乐章,美得叫人不能忍受,我想它正是罗的心灵的最好说明,这一乐章把他内心所藏的许多东西,全坦露出来了。只有一个最可爱的人才能把这一乐章的最可爱处表现出来。罗这个人就是这样一个乐章。假使有一天我真能沉醉在他的感情乐章里,该多好!
×月×日
我不讳言,我是爱罗了。任何男子都叫我讨厌,只有罗叫我爽心悦目。
今天在跳舞会上,我自动跑过去找罗说话,只谈了一两句,他就走了。他真是古怪,为什么这样躲避黎薇呢?黎薇是一个女妖么?
×月×日
今天起,我正式找罗学提琴了。认识了整三年,我们没有谈过三句话以上,多有意思。他对我既始终存芥蒂,我只有牵就他了。有什么法子呢:他是这样值得人爱!
今天上午第一次和罗谈了这么多。我们简直是在演戏,演得极其有趣。罗如果上台做演员,一定能叫座。
×月×日
向罗学提琴有一个月了。一天天的和他多接近,一天天的发现他更多的优点。他对我的爱护与体贴,真叫我舒服极了,愉快极了。三年来,我第一次正式被他照料,被他爱,我觉得自己是躺在一支船上,他就是我的船;自由自在的叫我顺流而下,尝到流水行云的滋味。
×月×日
罗虽然爱我,可这爱一点不显著,不牵强。它是中国写意画,不是西洋雕刻。它是风,不是云。它是海水,不是高山。
许多男子看见我时,都露出狗形,只有罗始终保持人形。在人群里,到处只见到风暴,只有罗是我平静的海湾。我如果是船,当然要逃避风暴,投入平静的海湾。我对罗有一种极坚强的信赖。我信托他。像信托一个八十年的老朋友。他的最可爱之处,就在于他的最值的信任。
×月×日
没有办法,我实在爱罗,除了他。我从没有爱过别人。我爱他的学间,更爱他的“人”。他的“人”比他的提琴还可爱。他越是对我谦虚有礼,我越是抑制不住,在他的温柔里,我看出一种极灼人的热情。我真想大声对他说:“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得快要疯了。别相信我的傲慢。那只是伪装。对于一般纨绔子弟,这伪装是必要的。对于你,我愿意把整个心掏给你看:看它是怎样为你而红,为你而热。”
×月×日
啊,罗!你为什么那样好?那样可爱?你真害人啊!我非给你害死不可!我今生是被你害定了!唉!傻子!为什么不拥抱我呢?我需要你的热烈拥抱。我需要你的粗大臂膀。我需要你的情话,你的呓语,你的疯狂。
×月×日
我不能再忍耐了,我必须把一切告诉他,我要告诉得很自然,很美丽,不能像一般女孩子那样愚蠢。唉,我的心现在热极了,我在害一场可怕的病。
×月×日
命定的时候到了。今晚决定一切。我相信他是爱我的,要我的......
我要把我的心交给他。
看完日记,天已大亮。我前后喝了两大壶咖啡,吸了六枝雪茄,我的脑子膨胀极了,也空极了,但精神一点不疲倦,正相反,我现在很坚强,很昂奋。我仿佛亲眼看见:我的一根神经怒张起来,像春天树枝。看看表,已经五点十分。我闭上眼睛,斜躺在沙发上,一遍又一遍的抚摸那四册日记。抚摸着,抚摸着,一阵阵神秘火焰不断从我心底冒出来。我竭力使自己镇静,然而无法镇静,我的身子睡着,我的心却醒着。
不到两分钟,一个美丽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来,这声音是我所熟悉的。
“你是谁呀?”黎薇的声音微微发出惊讶。她显然未想到这样早会有人打电话给她。
我闭上眼睛,用最温柔的声音轻笑着道:
“你猜?”
这两个轻轻字立刻发生重大影响。对方先还有点发怔,旋即恍然大悟了。
她不开口。
耳机里只听见她的咕咕笑声。
“猜到了吗?”
我笑着问。
她咕咕笑着道:
“不,我猜不着,猜不着,告诉我:你贵姓呀?”我似乎可以看见她在摇头,摇着那又天真又热情的头。
“我姓黎,大名叫薇!你呢?”我笑着说。
“我姓罗,芳名圣提。......”
“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
我们大笑起来。
过了一会。
“好,不开玩笑了。我们现在谈正经事。黎,你现在有空吗?”
她轻轻答了个字:“有!”
“那么,我们到玄武湖去划船,好不好?”
她轻轻答了个字:“好!”
“那么,我马上开车子来接你。”
三十分钟后,我的汽车喇叭在黎宅门口响起来。
一听见喇叭声,一个红衣少女从门内跑出来。她似乎在门内等了好几分钟了。
她跑不几步,就站住了。
我一下汽车,也站住了。
我们相距约有七八尺远。
闪电似地,我们的眼睛相遇了。
我们深深的,深深的,深深的互望着。
她用火热的大眼睛望着我。在她眼睛里所含的滋味,比古巴咖啡还浓,还酽。我随便啜饮一滴,就够咀嚼一辈子。我相信在我的眼睛里,也有同样的滋味。给予她一种猛烈的震撼。
这一长久对望,太销魂了!太沉醉了!真叫我们醉得不能忍受。
不知何时起,不约而同的,我们忽然向前边走去,比野兽还盲目,还激动。
一刹那间,天旋地转,我们的身子热烈的缠在一起。我们的嘴唇热火火的胶住了。一种粗暴的潜伏力推动我们,魔手似地把我们结在一起。这时候,即使有千千万万人投石子,我们也会毫不介意。一种熔炉里的汹汹炼火早已把我们熔成一片。
我们猛烈的拥抱着,狂吻着,好像两个大风暴,大闪电。这些数不清的密吻已不是吻,而是心与心的撞击,灵魂与灵魂的撞击。我们这是甜极了,热极了,香极了,狂极了,醉极了,没有言语能形容我们。没有文字能形容我们。没有画面能形容我们,没有音乐能形容我们。......
销魂了七八分钟,在一股狂热中,我把她轻轻托起来,抱到汽车里。
汽车开了。我一支手操驾驶盘,一支手搂住她的腰。每隔五六秒钟,我总偏过头,在她头上轻吻一下。一面吻,一面笑着问:
“甜不甜?香不香?”
她那双深沉的大眼睛,含情的望着我,喝醉了酒似地。她突然伏在我肩膀上,吃吃笑着,不开口。笑着笑着,她忽然低低啜泣起来。
我知道她这时的情感。我不做任何解释。我的左手只是加紧对她的拥抱,以表现我的内心.接着,我用发迷的声音道:
“唉,可爱的人,流泪吧!在每一滴眼里,有你对我的一千种爱,也有我对你的一千种爱。......”
说着说着,眼泪也从我脸上流下来。
到了玄武湖,立刻上我那条白色的小艇。我们双双划着白色桨,叫船像鱼似地滑过去,滑过去。小艇溜走在水上,好像溜在冰上。阳光明亮的照在水上,水作透明色,闪闪发光,像琉璃板。水光非常蓝,我们的船似乎不是驶行在地上。而是行驶在蓝天上,在我们四周,是一片又一片的光彩,蓝色的金色的银色的光彩。每一种光彩都叫我们忘我,忘一切。
小艇终于在一片莲花间停下来。我们放下桨。坐在白帆布椅上休息。直到现在,我们不说一句话。让沉默代替一切,只有不时互望一下。在每一次互望里,我们总要微微笑一笑,好像说了千万句话。
现在,我们全身呈静止状态,禁不住又对望起来。望着望着,我们笑了。
我们不说话。我轻轻把她抱在怀里,热烈吻着她的眼睛。她的红唇,她的美丽的脸额。我一面吻,一面发痴的道:
“啊,黎,你太美了!想不到有一天,我也能获得你这样美丽的眼睛,美丽的嘴,美丽的脸颊。想不到有一天,我的嘴唇可以在她上面旅行!......啊,这只是一种奇迹!想不到这奇迹竟会出现在我身边。......”
她笑着,微微骄傲地望了我一眼,轻轻摇头叹息道:
“幸福的人,假使我的任何一个男朋友看到我们今天的情形,他会怎样嫉妒你呢?有生以来,除于我的父母,从没有人敢动我一根头发哪!”
接着,她突然疯狂的拥抱住我、激烈的吻了我很久,用最深情的声音道:
“可是,我爱你!我爱你!我的美丽总有一天要给人享受的。要不,它是多余的。与其让那些傻子糟蹋我,为什么不让我所爱的人来欣赏我?享受我?咀嚼我?啊,圣,我愿意你享受我!享受我的眼睛,享受我的红唇,享受我的脸颊。来,吻我吧!给我最重最热的吻吧!我要你,我要你?我要你啊。”
在说这些话时,她脸上的醉态真叫我,真叫我——
我只能把雨点式的吻投在她的唇上,眼上,脸上
不久,我们双双躺在船板上,我们瞭望着秋季的蓝天
我在她耳边轻轻笑着道:
“黎,过去真没有人像我这样吻过你吗?”
她骄傲的笑着道:“在这世界上,我的嘴唇只属于两个人:一个是我自己,一个是上帝!”
我故意恼怒的问:“怎么,难道我不能参加,做第三个人么?”
她笑着打了我一下,温柔的笑着道:“傻子,那还用问?你不就是我的上帝么?”
“啊,说得太好了!太好了!让他再‘属于上帝’一下,好不好?”
“算了,算了,好点心一次吃得太多,不好,应该慢慢尝,细细尝,对不对?”我说:“美丽的公主,把你好嘴唇储藏起来,让我慢慢享用吧,它们是我最好的水果,又红又甜的水果,四季常鲜的水果......”
她不开口,闭上眼睛,抓住我的手,笑着道:
“啊,罗,我问你:从前有一个时期,你对我为什么那样骄傲呢?我难道有什么得罪你的地方吗?”
“是的,你曾经得罪了我!”
“罪名呢?”
“你长得太美好了。”
“美丽也是罪名?”
“美丽能叫一个多情的男子犯罪。”
“但你并没有犯罪。”
“为了避免犯罪而得到你,我只有对你骄傲。”
“那么,你以为现在已经得到我了吗?”
“有点像。”
“不像。一点不像,一点不像。”
我也坐起来。我拥抱住她,狂热的吻着,一面吻,一面笑着道:
“是的,一点不像,一点不像。......”
湖面上静极了,只有我们的笑声。我们似乎并不是坐在船上,而是坐在梦里。连天上飞鸟也在用羡慕的眼睛看我们。“惚”的一声,一支鲫鱼忽然跳出水面,它大约觉得我们这支船太甜太香了,也想分享一下。阳光在水面上发着金。它象征我们的感情。天是蓝的。水是蓝的。我们的心也是蓝的。我们有着天蓝色的心。
......
远远的,百灵鸟在鸣叫,鸣声像碎银子。
一支支白鸽子飞过来,飞过去,白色翅膀像白羽扇似地掠着。
蓝天是静静的。
大地是静静的。
湖水是静静的。
爱情是静静的。
......
第四章
玄武湖上的这一天是一座分水岭,把我和黎薇的友谊截然分成两半。这以前,我们的友谊有点像捉迷藏,双方都在互摸互捉,而又互闪互避,这以后,藏在我们眼上的布没有了,我们睁开眼睛,认清对方的眼耳口鼻,胸膛与四肢。我们赤裸裸地坦露出我们的灵魂与肉体,不再有一点一滴的隐藏与顾忌。
在这一天以前,我们似乎从没有真活过,也从没有真品味过什么叫真幸福,真感情,真友谊。比较起这以后的任何一秒钟来,我过去的整三十二年都是一片空虚。一个谎骗,一堆黑暗。从这一天起,我才算有了真光真亮真的实在。我真愿意用我三十二年的生命来换这样的一天,一小时,甚至一秒钟。假如生命里没有“真”这个字,就是活一千年,一万年,又有什么意义?什么结果?
我用我三十二岁的心来换黎薇二十三岁的心,“换”得一点不牵强,不做作,好像自有地球的第一天,我就注定要有这一“换”。啊、天,“换”得多舒服啊,在每一吻里,我们的心交换着;在每一抱里,我们的心交换着;在每一抚每一笑每一触里,我们的心在交换着。我占有了她的心,她占有了我的心。像野兽占有洞窟,像云彩占有天空,像斑鸠占有了鹊巢。
没有真爱过的人,绝对不会了解我们中间的深情,真爱过而对生命缺少艺术感的人,更难品味我们的深情。我们的情有时很深很深,有时很浅很浅,有时像猛烈的瀑布,有时像安祥的溪流,有时像疯狂的尼采,有时像平静的康德,有时在跑在跳在舞,有时在静在躺在睡......。没有一个字真能形容我们的情。没有一件事真能代表我们的情。没有一个梦能象征我们的情。只有我们自己能咀嚼它,玩味它,体贴它。
我的预测并没有错,一个骄傲冷酷的少女不爱人则己,一旦真爱了,这爱一定是出奇的猛烈,出奇的叫人抖颤。经过一个长时间的压制,黎薇终于对我倾射出全部的情感。这情感果然是出奇的强,出奇的热。在她的情感的波流中,找寻到比海滩还深广的温柔,比海水还叫我惊讶的幸福。
唉,我怎样说我的幸福才好呢?它是那样不可说,说不出,说不好!
她学提琴,本来是每周两次,现在改为隔日一次。这时她已从××女大毕业,她的全部时间是自由的。她所顾虑的只是我的事业。我每天至少得费四小时在检验室,三小时教琴,两小时练琴,另外还有应酬,剩下来的时间就有限了。不过,尽管我繁忙,只要有黎薇在我身旁,我依然感到无限轻松。她是我生活中的一座花园,有了她,任何重担子都不能叫我喘气。她的一花一草都叫我爽心悦目,我再也感不到工作的阴影。
改变学琴的时间,那是玄武湖归来的第三天的事。
“罗,从明天起,我打算间日来学一次琴,好不好?”她靠着楼栏杆,望着庭院里一簇金黄色的菊花,并不回头。“逢单日来,还是逢双日来?”“当然是逢双日来啦,‘双’不是一个吉利字吗?”我沉思了一下,突然笑着说:“你对提琴为什么这样热心呢?”
“多花一点时间,不是可以学得更好一点吗?”她仍然不回头,望着那簇金色的菊花。
我摇摇头,笑着道:“我怕你的琴今后只有退步,没有进步了。”
“为什么?”
她回转头来,笑着问我。
“因为此后你学琴的时间,会忙着学些别的事,不会忙着学琴了。我呢,也会忙着教你别的事情,不会专心教你琴了。”
“什么事?”
“很重要很重要的事。”
“什么重要事?”
我不开口,紧紧把她拥在怀里,给了她一个深沉地长吻。
吻完了,笑着问:
“明白了没有,就像这一类重要事?”
“鬼!鬼!鬼!”她轻轻地打了我一下,挣脱我的怀抱,一面笑,一面用庄重的口吻道:“罗,现在我要和你先讲明白,玩是玩,课是课,以后在学琴时间,不许碰我一下。”
“真不许用手碰吗?”
她庄严的点点头。
“难道连碰根头发都不行吗?”
“不行。”
我轻轻地笑道:
“好厉害的罗马法!......好,不许用手碰,用胡子碰总可以吧。”
“胡子怎样碰法?”
我突然抱着她,猛然吻了她一下,笑着道:
“就是这样碰法,行不行?”
“鬼!鬼!鬼!我不理你了。”
她故意装作生气,跑到客厅里,扭转头,不再理我。
我忙跑过去,连叠向她陪不是,终于笑着道:
“黎,你这不是冤我吗?仔细想想,是你不对,还是我不对?你想,我必须常常改正你的指法和弓法,不碰你,行吗?”
她淘气的道:“我并不是绝对不许你碰我。只许你在教琴范围以内碰,不许在范围以外碰。”
我笑道:“你真比日本二十一条还厉害。算我是野心家袁世凯,接收你的二十一条,如何?”
她不开口,只是笑。
第三天,她当真带着琴来了。
我开始教授她。
才教了一半。我就连连摇头说:“不对,不对,不对......”
她讶然问:“怎么不对?”
“你今天的手指特别僵硬?打颤,......你喝酒了吗?”
她摇摇头。
我郑重地道:“我想起来了,你的手指大约起了昂烟士披里纯症,我给你敷点药,好不好......来,把手伸出来。”
我是医生,她很相信我的话,当真把手伸给我。
我拿着她的手,在她白白的手指上轮流重重吻了一次,然后交给她道:“好,昂烟士披里纯症治好了,你继续拉琴吧。”
她傻傻地望着我的脸孔,突然大悟过来,她骂了我一声:
“鬼!鬼!鬼!你完全拿我开心,我永远不理你了!我也不再跟你学琴了!”
她拿起琴,立刻要回去。
我抓住她的膀子:“薇,你能不能听我讲几句话?”
她故意恼怒道:“你讲吧。反正你有理!”
我笑道:“你是一个最聪敏的人,难道不知道爱情是艺术灵感的泉源?我说你手上有昂烟士披里纯症,是说它们缺少灵感,唯一的药就是爱情,所以,我给它们敷上它,这样你还能责怪我吗?......”
她打了我一下,笑着道:“横说竖说,反正你有理!......好,这以后有灵感也罢,没灵感也罢,不许在再我手指上敷什么药了。”
她继续拉琴。我听了,赞不绝口:“瞧,瞧,这完全是我的药灵验,来,来,来,再来点药,这回不但要上药,你脸上发上嘴上都得上药,药越多越有办法!”
她听了,大笑,不再拉琴,倒在我怀里。
一个平凡人爱欢乐总胜于悲哀,爱白天总胜于黑夜,爱春天总胜于秋天。我和黎薇都是平凡人,寻求欢乐与春天,天然是我们的本能。当幸福不在我们身旁时,我们或许懒得寻找。但当幸福在我们身旁时,我们绝不会懒得怕留住它。现在,我们知道:我们确已踏入幸福之门,并且已登堂入室,直穿过她的玄奥,我们自然愿意在里面沉湎忘返,不再想到其它。事实上,我们也不愿意想到其他。每一想到幸福以外的事情,我们总觉得是一种罪行,仿佛在天堂里的人不应该想念地狱。
不过,我们所谓幸福,与其说是唯物的,倒不如说是唯心的;与其说是科学的,倒不如说是玄学的。我们像未吃禁果以前的亚当夏娃,孩子式的倘佯在伊甸园中。这园里的最大欢乐,就是朝夕相处。能常在一起,合多于离,这就是最大的幸福。
爱情真是一种魔术杖,经它一点染,石头会变成黄金,衰老会变成青春,丑陋会变成美丽。玄武湖过去我也常去玩,但哪有现在这样舒服?电影院过去何曾去得少,但哪有现在这样甜蜜?跳舞场过去几乎是我第二故乡,但是从前一百次狂舞的欢乐总合,抵不上现在我和薇的一次舞的百分之一。这并不是薇的神通,而是魔杖的魔法。
我爱音乐,薇也爱。我爱文学,薇也爱。我爱泛舟,薇也爱。我爱闲静,薇也爱。我们的许多爱好都相同,仿佛前生安排好似地。在相同的爱好下,我们的幻想与趣味自然就极一致。举例说,有一次我们商量如何度一个周末时,我们都不约而同的作下列设计——上午划船,中午野餐,下午看电影,黄昏听音乐,翻书报,晚上跳舞。
一天天的,我们友谊越来越深,一天天的,我们的友谊越来越融洽。不到一年,我们的友谊就进展到忘形忘我的阶段。讲感情,一对最理想的百年夫妇也不过,如此。不过,尽管我们的感情已异常热烈,尽管我们的吻与抱无计无数,我却始终没有侵犯过她的贞洁。在这方面,我一直保持最道学的成见。我认为:在未和一个女子结婚以前,绝不该占有她,特别是我所最爱的。即使她自己心愿,我也得再三考虑。女子常常感情用事,当她们真心爱上一个人时,恨不得连皮带骨一起交给他。可是,一旦失去清白时,事后又常常悔恨。为了不叫她们悔恨。我宁愿痛苦我自己、克制自己。
讲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一件事。
那是一个初夏下午,我们的衣服穿得很单薄:她身上只穿一件蓝绸子翻领衫,我只穿一件白府绸衬衫。初夏天气不冷不热,暖洋洋的,软绵绵的,说不出的怪叫人舒服,叫人发疹。当我们在一度热烈拥抱与长吻后,我们的情感都发酵到最高峰。她的心在“咚咚”跳,我的也一样。一种奇异的震颤从我们的头发直传染到脚跟。我们都产生一种古怪的欲望,古怪的渴求。她坐在我膝上,用手抚摸我的臂膀与胸膛,一面抚摸,一面赞美到:“啊,罗,你的身体为什么这么坚强呢?你挥身简直是钢铸铁造的!”
我不开口,用手回答,抚摸她天鹅绒似地胸膛,以及那两朵又红又白的大莲花。抚摸着,抚摸着,突然她打了个寒噤,一片血潮涌上她的两颊,她脸上射出一种奇异的醉态。她用一种从未有过的强烈眼光望着我。望着望着,她突然紧紧地抱住我,给我一个可怕的长吻。她的两臂像钢条,她的嘴唇像树胶,她从没给过我这样强烈的抱与吻,她一面抱吻,一面喘息,藤萝似地缠住我,死也不肯放松,仿佛要从我身上榨取什么。她虽然不开口,不解释,但我从她的眼睛与动作里已看清她内在的冲动,内在的需求。一刹那间,我也受了她的传染,似乎不顾一切,想放纵一下。但这只不过是一刹那的事。这刹那一过去,我的理智立刻抬了头。我使劲挣脱她,把她摔在沙发上,独自跑到隔壁去弹琴。
我弹着巴赫的《圣母颂》。
我弹着弹着,不知何时起,她已站在我后边。我一转头,遇见她的虔诚目光:她的眼睛里充满感激。
我给她一张椅子,递了一本画报给她,笑着到:“我弹琴。你看杂志。”
她接过画报,呆呆站着,并不坐下。
我继续弹琴,依旧是《圣母颂》。
突然,圣徒似地,她跪在我旁边,匍匐在我膝上,低低啜泣着。
这一天傍晚,我用车子送她回去。我们兜下许多圈子,始终不说一句话,没有一点表示。半小时后,车子终于开到她的门口,她下了车,已经快进门了,忽然又跑回来,把头伸进车里,热烈的道:“罗,把头伸过来。”
我遵命把头伸过去。
她用小小红唇贴住我的耳朵,用最轻最轻的声音道:“从今天起,我彻底明白了:在这个广大世界上,只有你真正爱我,真正真正真正真正爱我!”
从这一天以后,我们的友谊当真更深了一层。这以后,她连最后的一点隐瞒也不再隐瞒了,她向我坦露出心头的每一滴思想。
她常常很天真的告诉我:“啊,罗,昨天夜里,我NERVOUS得很厉害,说不出的想你。”
“真的吗?”“真”。“现在呢?”“奇怪,现在见了你,倒没有什么了。”
我笑着道:“在你这种年龄,这是生理上的必然现象,没有什么。你只要稍为克制一下,就行。今天回去时,我给你一点药片,万一再有这一类现象时,它可以叫你平静。”
我又告诉她:一个人冲动最强时是早晨,这时刚从梦中醒来,思想将醒未醒,眼睛似睁非睁,疲劳已整个恢复,浑身有说不出的舒服香甜,生理上自然有一种渴求,渴求发泻自己饱满精力。
我要她注意早晨。
我告诉她医药卫生方面的常识。
她听完了,笑了。她说:“你忘记你以前告诉我的话了。你不是说:一个女子对男子发生需求,只有两种情形。一种是纯生理的:由于无理的冲动。一种是纯精神的:由于对男友强烈的爱。前一种是盲目的,难克制,后一种含有理智成分,易对付。我的情形是后一种,当然不要紧。”
我笑着道:“当然‘不要紧’。不过真到‘紧’时,那就不能‘不要’了,对不对?”
她听了,不仅大笑,伏到我肩膀上。
苦总是长的,乐总是短的。一天的苦往往比一万年还长,一万年的乐却常常像一点钟,还不待你看清楚,它就消失了。我和黎薇享乐感情,不知不觉己过了两年。(如果从我们晚会第一次见面算起,我们已认识五年了)。这两年比两秒钟还快。
我俩的友谊,这时虽已说达到最高峰。但随着友谊的强烈亮光,那模糊的阴影同时也渐渐出现了,并且越来越明显。这阴影就是现实。我们究竟是人,究竟离不开地球。是人,离不开地球,就必须得接受现实。有时,当我们闭上眼睛,游泳在梦幻里时,我们也自以为摆脱了现实,击退了现实。但只要一睁眼,它就又抓住我们,抱住我们。一个人想推倒现实,正像推不倒翁,你才一撒手,它就又起来了。
我和黎薇之间的现实,就是我们的环境,以及我们友谊的可能结果。这环境与结果,我过去也偶然模糊想过,但并不认为很重要,并且也认为时期还早,所以常常偷懒,故意对自己装聋作哑,不去理它。可是,这“不去理”的同义字只是“暂时”,不是“永久”。这“暂时”的同义字只是“一年半载”,而不是“三年五载”。这现实的分量,一天天沉重起来,终于逼得我不能不理了。
那是一个礼拜日上午,例外地,我们没有去划船,却留在家里。薇说,她要亲手下厨房做几样菜请我吃,叫我品尝她的手艺。我于是吩咐厨子,叫他在薇一边帮薇洗菜洗碗碟,不必炒菜。薇当真披上我的白色大夫外套代替围裙,在厨房里跑这跑那。我在一旁“随侍”,不断听她的“将令”,搬这搬那,忙得团团转。我笑着对她说道:“你这不是做厨子,倒像带领千万大军打仗,我有六双手,也要给你累折了。”她笑着道:“一个好厨子正像好医生,必须有好助手才行。你给全南京城最著名的美人做助手,该引为终生荣幸哪!”我笑道:“得,得,我不希罕这荣幸,比这更强一百倍的荣幸你早给我了!”她轻轻笑骂道:“鬼!别混说。小心炒坏了菜,我不负责任。”
我笑着道:“好,菜还没做,就推卸失败责任,今天菜非糟不可!”我们一面笑,一面谈,菜终于做好了。一共四样菜:一个鲜笋黄焖鸡,一个火腿冬瓜汤,一个番茄炒鸡蛋,(她知道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样菜。)一个开阳烧白菜。
她每样夹一筷,放在我嘴里,先叫我尝尝:“够不够资格做主妇?”她笑着问
我尝完了,笑着道:“啊,太好了太好了。”我又模仿牧师传教的口吻说:“将来消受你的那位先生有福了。”
“你说哪一位?”
“谁知道是哪一位?反正不是我!”
“你再说一遍?”“再说一遍:反正不是我!”
她突然赌气放下筷子,跑上楼。
我连忙追上去,抓住她。
“薇、薇,你为什么生我的气?”
“是的,我生你的气——生你很大的气,你太可恨了!”我笑着连忙赔罪道:“啊,算我错了,算我错了,我刚才那句话说错了。我应该说:‘反正是我!’对不对?是的,反正是我,反正是我,......”
我一口气说了二十几个“反正是我”,笑着问:“你满意了吗?”
她扑嗤笑了,右手勾住我脖领子,给了一个又甜又香的吻。
吻完了,她笑着道:“饭后我有话和你说。”
饭后,她用很庄重的神色告诉我一件事:在最近一个月里,向她正式求婚的有三个。她的父亲征求她的意见,她都拒绝了。(她又补充说:过去两年,向她求婚的至少有两打人,她都拒绝了。)他们问她,既然嫌这不好,嫌那不好,她理想中的人,究竟是谁?她说:让她考虑一下,再答复。
说完了这番话,她用最庄重的态度道:“罗,我们认识时间也不算短了,长这样下去,总不是事,你得告诉我,我们究竟该怎么办?你有没有想过这样的事?”
我沉思了许久,摇摇头。
“那么你得赶快想想!我接受你的一切意见。”
“真要考虑这样的事么?为什么这样急促呢?我们永远像现在这样下去,不也很快活么?”
她摇摇头:“你也该为我的前途想想。”
我楞了好一会,沉重的道:“是的,我也该为你的前途想想。”
接着,我告诉她,让我好好考虑一天,第二天晚上给她答复,我必须把许多事情想想,才能决定一切。
夜,我熄了所有的灯,屋子里漆黑一片,黑得像死的化身。我爱这一片黑。这黑给我以无限沉醉。我深深把自己埋在一只沙发里,好像是埋在一大片流沙里。我让自己的情绪下沉,沉,沉,沉入一座无底深谷,堕入万劫不复的死亡,生命对我已是一个空白,只有死才能在我眼里闪出光辉。我爱黑暗,因为它是死的一种形体,这种形体对我有无限诱惑,无限挑逗,无限刺激。我真想站起来,冲出去,冲到黑夜里,冲到死亡里。我愿找寻任何一个给我毁灭的机会。
“一个生命有什么意义呢?生命有什么意义呢?生命有什么意义呢?......”
黎薇所加给的问题,己给生命涂上一层暗淡色彩。她要我考虑她的话,我考虑了,结果我却毁灭了,毁灭了所有我原先的幻梦。我感到生命的残酷。多少年来,这残酷一直追随我,压迫我,折磨我,但我却充耳不闻,视若无睹,尽可能用“麻痹”捆扎起来,紧紧捆扎着,藏在最深最暗的角落里,这角落就是我的心,现在,黎薇所加给我的问题,却把这捆扎得紧紧地东西拆开了。
多少年来,我尽可能尊敬女人,爱护女人,用美学而不用生物学来看女人,用母亲的情绪而不用父亲的情绪来看女人,这一切又一切,都因为有一种内在的残酷在逼迫我:逼迫我非如此做不可。
多少年来,我提出“三分女人,七分事业”的口号,把自己大部份生命都消磨在音乐与医学上,也正因为有一种内在的残酷在逼迫我,逼迫我非如此做不可。
两年以来,尽管我和黎薇友谊突飞猛进,越来越强,越来越深,尽管我们早该有一个具体结果,早该有一个决定性的形式,但我却故意装聋作哑,不去理它,这也正因为有一种内在的残酷在逼迫我,逼迫我非如此做不可。
我希望这内在的残酷尽可能被捆绑得紧紧的,尽可能埋在我的深心里,尽可能不揭露出来,可是,黎薇现在的问题却打碎了一切的“可能”,终于叫这“残酷”露面了。
这“残酷”是:我早已有了一个妻子。
当我还在二十二岁时,父母即按照旧式传统,逼我和一个半旧半新(她在初中毕业)的女子结婚,当时我不忍心拂老年人的意思,在一种怜悯的情绪下,把自己一生的幸福交给这陌生的女孩子。当时我还有一个痴想:根据我的幻想,加上我的感情,总可以把这女孩改造成一个理想的人。我试验了,结果却失败了。我发觉她对我毫无了解。她爱我:按照旧式传统观点来爱我,但丝毫不了解我。她是一个好人,然而她的善良对我毫无用处。我所有花在她身上的精力只证明我是在做一件傻事。我和她生了两个男孩子,这以后我不再和她在一起了。我向父亲说明:我只能让她住在北平乡间,这样,我们或许还会勉强维持夫妇形式,否则,我连这种形式也要撕碎。父亲接受了我的请求,只要求我每年春秋两季回去看她二次,这一要求,不用说,我答应了。
真像如此,我和薇的爱情有什么前途呢?唯一的办法,是和家里的妻子离婚。可是,在当时情形下,这一办法是不易实行的。第一,女孩子家长不答应:她并没有做一件错事。当时在北平乡间还存在一种很旧的思想:认为自己女儿和丈夫离婚是一件名誉扫地的事。第二,女孩本人不答应,勉强逼她这样做,她只有自杀。第三,我的父母也不答应这样做,他们始终认为她是一个极贤慧的媳妇,并且已有了两个男孩子,可以传宗接代。第四,我自己也有点不忍这样做:因为这样做就是杀死她。对于一个无辜的女孩子,我怎忍心杀死她啊?
我既无法和妻子离婚,我和薇的结合就不可能。直到现在为止,我所有的南京朋友,薇的父母,连薇本人在内,都不知道我是一个已经结了婚的人。假使我欺骗所有人,也欺骗薇,和她结合了,万一他们和她都发现了我的欺骗,我该怎样办呢?更何况爱情场合上,我最反对的就是欺骗?我告诉薇,薇本人不介意,会坚持对我的一贯态度,她会为我牺牲一切,可是:下面三种暗礁我不能不考虑,第一,假如黎薇父母知道我是有妻之人,绝不会应允我的求婚。假如我要欺骗他们,不说明我已经有妻子,我今后又如何做人?第二:假如,我和薇勉强结合了,社会观感如何?我是否还想在社会上做事?第三,我有什么权利接受薇的牺牲?为什么我不能为家庭、为社会、为传统、为薇的前途来牺牲我自己?
考虑完了,我很痛苦。
我喃喃:“我和她的爱是灵的,精神的,没有形式的,不需要任何酬报,结果,和前途,它本身就是酬报,结果,和前途。”
第二天,我把这样种种考虑告诉薇,详细委婉的向她解释一切暗礁,我明白向她表示:我们不能结合。我们只能有爱情,不能有爱情的结果。
这是一个初秋夜晚,我们同坐在阳台上,头上满天繁星。疏疏落落的灯光从客厅里闪射出来,照见我们的身影,以及庭院里的枝枝树叶。夜很和平,温柔,给人以猫的感觉。
薇听完了我的话,许久许久没有能开口。终于,她默默站起来,跑到琴室里,拿了一把提琴,开始弹奏,她始终只重复奏一个曲子:《卡发底那》。这时她已学了两年琴,技巧虽不怎样深,但对于一些小曲子已能应付自如,并且能充分表现出强烈的感情。平常她在我面前奏琴,最爱奏一些轻松愉快的曲子,像《卡发底那》这种阴郁悲愁的曲子,她从未当我面奏过,今晚她还是第一次奏它。
她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奏着,忧郁的琴声充满了阳台,充满了秋夜,仿佛是呜咽的流水,呜咽的秋风,听着,听着,我的心弦紧张起来,我的心说不出的凄酸。
我终于轻轻道:“薇,不要拉吧。”
她放下琴,望着天空,沉思了许久,轻轻喃喃自语道:“奇怪,今晚我似乎有一点奇异的感情。”
“什么奇异感情?”我问。
“一时说不清。......我怕会发生一点事。”
我知道她是指什么,我沉默了一会,终于把她拉到我身边,极诚恳的安慰她道:“薇,你别难过。我刚才所考虑的,只是目前的困难。这种困难,将来也许不会有。也许有一天我们终于结合亦未可知,这一天不过远一点罢了。......”
她怔了怔,苦笑道:“我们也有可能结合的一天么!”“当然有,只要我们能等待。”
接着,我向她解释:我们必须转移社会观感,使外界一天天多了解我们。等我们的情形被大家谅解后,再行结合,也很容易了。总之,我们必须等待到那一天:在一般人眼里,我们的结合显得很自然很平安不牵强不悖理了,这样,婚后的我们方能和婚前一样幸福,不致招引人们的反感。假如社会不谅解我们,我们竟勉强结合了,不仅我们的事业受到妨害,精神也会感到无穷痛苦。
我问她:“你能等到这一天么?”
她楞了许久,终于用深沉的声音,一个字一个字地道:“我能等到死,......只要你容许我等待。”
为了安慰薇,我虽然给了她希望,但要兑现,究竟不是易事。希望我们的家庭,朋友,社会环境来谅解我们,那是一个长期的等待。也是一个很困难的等待。在长期等待中,我们暂时只有不想将来的事,一天天且打发“现在”再说。因此,这以后我们再不提将来,只沉浸在现实快乐里。当现实快乐停止后,我们偶然想起茫茫前途,常感到暗淡的幻灭。
有一次,我们同玩燕子矶。那正是大雪后的冬季,到处都是银色的光。我们双双站在矶头上,眺望浩浩荡荡的长江,以及江两岸的大雪。她牵了牵我的袖子,重重的喘了口气道:“要脱离黑暗现实,达到永远的幸福,我们只有两条路。”“哪两条?”
“一条在这下面。(她指了指千尺下面的江水。)只要我们手牵手,同时再向前走三步,就可以得到永恒的幸福了。另一条路在那一边。(她指了指江尽头处的远方)。只要我们能远远远远的逃到一个陌生的地方,那里就会有我们的幸福。你说是不是?”
我不回答。我觉得无法回答。
......
我永远忘不了玄武湖那个风雨之夜。
那是一个夏季礼拜日,我们在湖面上划了一下午船,划得很尽兴,很愉快,这一天气候特别闷热,我们划了一阵,就躲到柳树荫或桥下乘凉,喝汽水,削水果,吃西瓜。
黄昏时分,天色突然转阴,大片大片的雨云竟涌现在天空,光闪闪的,黑森森的,像是一只只要冲出森林的野兽。冷风一阵阵扫过来,岸上杨柳浑身直抖,千千万万柳条飞着舞着。似在打秋千,又像希腊女神竞走时飘舞的长发。莲叶嗖嗖直响。莲花婆娑款拢。湖水抖动千干万万小波浪,忽上忽下,此起彼落,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狂风起处,水上游船越来越少。游客怕下雨,纷纷上了岸,湖面分外显得空寂,几乎只剩下我们一条孤船。我们慢慢划着桨,悠悠前进,无视了风、云、夜、浪。我们的船像一只孤独的骆驼,形单影只的年彳亍在湖水的沙漠上,我们重视这种孤独,也热爱这种彳亍。我们真愿湖面再没有第三个人,好让我们自在在地占有整个的山,整个的水。夜来了,风越来越狂,水越来越险。风云变换中,终于来了雨。雨先是小落,一丝一丝的,一 点一点的,一滴一滴的;落了不久,便狞猛起来,大条大条的往下横扫斜刷。我们连忙把船划到莲叶丛中,整个的船在几片大莲叶下,像孩子躲在母亲怀里-在我们四周,是无边无际的昏暗。起先还有模糊的光。勉强供我们分辨出人的外形,船的外形,莲叶与莲花的外形,终于连这点模糊的光也没有了,黑暗拥抱了一切。在我们的头上,是一些硕大的莲叶,它们像一些圆伞,正好把雨遮住。我采摘了最大的三片莲叶,密密的覆盖了我们的身子,当作雨衣。在这天然雨衣下,我们互相抱着,一动也不动,像两只小猫小狗。雨在荷叶上响,像千万只雁落平沙,像数不清的仙女,在枯叶丛中跳舞蹈,没有开始,没有终结。雨响着,响着,响着,响着。雨响在我们头上,响在我们四周,响在我们心里。
我们的心被雨弄热了,弄醒了,我们不在感到雨是身外物,它就是我们自己的心灵产物,它就是我们的情感,我们的呼喊,我们的冲动。
当雨声最狂烈时,当湖面最骚嚣时,我的冰凉的脸贴在薇的冰凉的脸,我温柔的问:“怕吗?”
“不。”
“为什么?”
“我很舒服。”
“为什么?”
“因为在你怀里。”
停了停。
我问;“我能叫你舒服吗?”
“是”
“为什么?”
“因为你的心很热。”
“你怎么知道?”
“因为你的心现在跳得很快。”
“跳得快就叫你舒服吗?”
“跳得快证明你很爱我。”
“真的吗?”
“真。”
“千真万真?”
“千真万真。”
“那么你怎么酬谢我呢?”
她不开口,把脸紧紧贴在我心口,贴得很紧很紧,很紧很紧。我一动不动,让她紧贴着。贴了很久,我才轻轻道:
“这是酬谢吗?”
“是。”
“怎么讲?”
“因为我现在用我的灵魂来拥抱你的心。”
“怎么讲?”
“我的灵魂就是我的脸。”
“为什么?”
“灵魂是一个人最美的部分。”
“对。”
“我的脸是我最美的部分。”
“对。”
“所以我用我的脸代表我的灵魂。”
“说得好。但我还是有点遗憾。”
“为什么?”
“因为你可以不用灵魂拥抱我的心。”
“为什么?”
“你自己想想。”
她想了不久,突然有所悟,她轻轻道:
“我明白了。”
“明白什么?”
她不回答,抬起腰,伸直身子,用她的心紧紧贴住我的心。
我不开口,胸膛向前挺了挺,也紧紧贴住她,用我的心来回答她的心。
......
不知何时起,雨竟住了,风也轻了,湖上的潮湿空气说不出的温柔。湖面波浪平息后,水静极了。我们四周没有一点声音,只不时有一串串水滴从莲叶上滴入水里,敲起玲珑的声音,清晰而圆润,使水面显得分外幽寂。在幽寂中,我们体味到夜的美,黑暗的美。我们仿佛不是在水上而是在水底。我们真不愿说话,也真不愿思想,动作,我们只愿沉没在静寂里,像鱼沉在水里,不断往下沉,沉,沉,沉,......
不知沉了有多久,我终于揭开我身上的三张莲叶,从怀中取出一根火柴,划了一根,一朵小红花立刻开放在黑暗里。我擎起火柴,照亮了她的脸,笑着道:
“我要看看你的脸。我很久没有看到你的脸了。”
她两只眼睛深情地望着我:
“没有光你也应该看到我的脸。”
“是的,没有光我也应该看到你的脸。”
火灭了。
黑暗又是上帝。
在黑暗中,我当真看到了她的脸:明亮的脸。不久,我划着第二根火柴。接着是第三根第四根,第五根。......
“点蜡烛吧。”
她从番布旅行袋里取出一支白色烛,点亮了,大放光明。我看见了绿色的莲叶,红色的、白色的莲花,以及青色的水。
她把烛放在船舷上,回过共来对我道:“罗,你知道我今晚为什么喜欢在湖上玩?刚才下那么大雨,也不想走?”
“为了欣赏在雨里的我。以及我们在雨里的情,是不是?”
“不。”她摇摇头。
“那为什么呢?”
“为了给你看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她不开口,却伸开右臂,对我道:“把袖子卷上去。”我遵命照办。
她穿的是白番布西式褂子,袖子本来很短,我一卷,就卷上了肩。“看吧,这是什么?”
她把洁白臂膀凑到我眼前,我借着烛光,对她望了一眼,在她的上臂,我发现了一块很大的白色橡胶皮膏,我连忙问:“怎么,你的膀子破了么?”
她点点头。
我不免半埋怨半关怀的道:“膀子破了,你怎么破了贴橡皮膏?贴橡皮膏,揭的时候,非常疼哪!你应该敷一层凡士林,外面再扎绷带才是。”
她摇摇头:“我什么也不知道哪。”过了一会,她又道:“给我把橡皮膏揭掉。”“这不痛吗?”
“你别管了,我要给你看点东西。”
她的神色是很坚决。为一股好奇心所激动,我只得照她所说的做了,我把她的膀子放在我膝上,两只手轻轻揭那橡皮膏,动作轻极了。
一面轻轻揭,一面问她疼不疼。她摇头。我知道她是说谎,她的脸色在做一种很大的挣扎,牙关咬得很紧。我忽然放下手道:“你骗我。你一定很痛。我不揭了。不管有什么好东西,我也不看了。”
她坚决的摇摇头:“不,你得揭开,否则我会生你的气的。即使我有点痛,这也是有代价的疼,过一会你就明白了。”
她的态度是那样固执,好像连刀子搁在头上,也不会叫她改变。我没有办法,只好咬牙继续揭。
我终于揭开了。
她始终很平静,连哼也不哼一声。
“举起烛光来,看这是什么。”她把膀子抬到我眼前。
在烛光下,在刚才贴橡皮膏的地方,我发现一大片蓝墨水的溃处,起初我看不清它们是什么。仔细看了几眼,我才发现上面有几个刺青的英文字。烛光在幌动,我看不清是什么字。定定辨认了许久,我才看明白它们是R、S、T......我名字的缩写,她用刀子在皮肉上刻了这三个字,又用蓝墨水浇在上面,这才明晰的浮显出来。我望着发了楞。
我听见她的声音:“我早想把你的名字刻在身上,只是不知道怎样刻。听人说,刺青用针,我想针太细,便用刀尖。刻完了,没有上止痛粉,就把蓝墨水浇上去,痛极了,流了很多血,我这才贴橡皮膏......”
我怔怔的望着那三个字,许久说不出话来。终于叹了口气道:“为什么一定要这样做呢?”
她睁大眼睛,深沉的望了我许久,用极坚定的声音道:“为什么这样做?为了告诉你:只要我的躯壳活一天,你的名字永远活在我的血液里。除非我的血干了、肉毁了,今生你的名字与我的身子再不分开了。”
听完了,我低下头,一滴大眼泪出现在眼角上,接着是第二颗,第三颗。......
......
第五章
一片微风的偶然激动可以促成古森林的大火。一片微波的偶然激动可以促成排山倒海的惊涛骇浪。宇宙间的小小偶然常常造成惨绝人寰的大悲剧。对于这种飘忽无定的偶然,我们多半束手无策,事后细想起来,只觉得它异常残酷,异常危险。
我和黎薇的命运,也就被一个“偶然”所决定了。
我在前面已经说过:我和黎薇的前途原很黯淡。为了爱薇,为了给她真正觅取幸福,我常常考虑“如果有一个人在各方面都比我强,我是不是该把她托付给他”?我的答复是:该!存了这种心理,我便时时在各方面留意,看有没有这样的人比我更能给黎薇幸福。
密云不雨总是沉闷的,叫人难受的。我和薇的友谊有时正是这种现象。我们越是相爱,我们越想得到更多的爱。我们越是幸福,我们越想得到更多的幸福。这更多的爱与幸福,只有结合才能给我们。只有把“肉”加进去,“灵”才能发出更大的光芒。肉是油彩氛围,没有她,灵的线条在画面上不生动,不强烈。然而一提“肉”,种种现实问题就包围我,阻挠我,妨害我。在灵与肉的冲突中,我们自然会感到密云不雨的沉闷。
为了打开这沉闷的僵局,我常常想一条新路。
自然,这种沉闷是有间歇性的,经过一度沉闷后,精神上往往会感到一种新的愉快。愉快了一个时期以后,又会感到新的沉闷。
正是在这种沉闷时期,秋天一个下午,一位医院院长来找我,他是我的前辈。平素很器重我,也很扶持我,我们的感情非常好。
寒暄以后,他正式和我谈一件事:说有一个姓方的朋友想认识黎薇,打算托我介绍。
据陈院长告诉我:方某是一个法国留学生。学陆军,现在是××军事机关的上校。他父亲是前清状元,做过巡抚,道台,民国以后,担任参议院议员。副省长,副部长。现任×省民政厅厅长。两个哥哥。一个现在×省创办了三个企业公司,一个任×省某银行总经理,兼×省省委。
陈院长又说:方某为人少年老成,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他久已想认识黎小姐,就是没有适当人介绍。他知道黎是你的学生,和你相当熟,这才托我找你介绍。你能不能帮点忙?君子成人之美。你平素最喜欢替人做媒。这一回非得找你帮忙成全不可。”
听了他的话,我倒抽了一口冷气,但仍保持平静的脸色。我冷静的答复他道:“可以。只要是你的朋友,也就是我的朋友,这一点小事是不成问题的。”这一天,陈院长走后,我一晚没有好好睡。我似乎预感到什么不幸。而这不幸的主要创造者,将是我自己。
我知道我自己的弱点:只是对别人真正有益,不管是怎样重大牺牲,我都能担负。对普通人如此,对黎薇更不用说。假如这姓方的真比我好,我会无条件的牺牲自己,把黎薇托付给他。
这时我的心理很矛盾:一方面急于想表现英雄式的牺牲,一方面又感到莫大的痛苦;一方面急于想打破我和黎薇的目前僵局,一方面又有点依依不舍。
第二天,我的矛盾解决了:我见到了方某。陈院长请我们吃便饭,介绍我们见面。
方的身材比我魁梧,相貌比我英俊,风度比我更漂亮。谈吐举止都不错,第一面,他就给我一个好印象。这一顿吃完了,我的决定也定了。我想:
“这正是我所理想的托付薇的人。”
无论就家世,门第、财产、资格、地位、政治前途,相貌风度,这个人都比我强得多。也正是黎薇父母心目中的理想女婿,为了薇的幸福,我再不能犹豫了。
特别叫我想下这样大决心的是:这一个时期,我特别苦闷。我常常为了我和薇的前途而烦恼。为了摆脱我的痛苦,我常常梦想有一个理想的男子出现在薇的身旁,代替我,比我更能给薇的幸福。这样,薇幸福了,我也幸福了。
现在,这样理想的男子果然出现了。我素日所缠绕的牺牲决心可以完成了。在和陈院长方君吃饭的这个晚上,我回到家里时,薇已等了我很久。
她看见我回来了,立刻跑过来,抱着我问:“圣,你到哪里去了?怎么这样晚才回来。”
我怔了许久,终于对她苦笑道:“我今晚办了一件很重要的事。”
“什么重要事?可以告诉我吗?”
“当然可以告诉你,这是一件与你有关的事。”“与我有关的事?”
“不但与你有关,并且是关系你一生幸福的事。”我用很郑重的语调,一个字一个字慢慢说。
她的脸色充满惊讶的问道:
“那么,这件事究竟有没有成功希望呢?”
我的脸色仍很庄重:
“这件事大致算是成功了。”
她扑嗤笑起来,紧紧抱着我,给我一个热烈的吻,接着笑着说:“傻子,关系我一生幸福的事,不也就是关系你一生幸福的事?这样的事既然有成功可能,你应该高兴,你的脸色为什么这样沉重?”我把她拖到阳台上。我们坐定了。
我抓住她的一只手,郑重说:“这件事并不像你所想的那么简单。我现在爽快的对你说明吧!”
接着,我源源本本的把陈院长找我的经过以及和方吃饭的情形告诉她。我又对她详细解释:我和她的前途既很渺茫黯淡,长此拖延下去,只有痛苦、方早就倾心于她,偷偷爱了她很久,现在也正在为爱她而痛苦。于其说三个人同时痛苦,不如让其中的一个——我,独自肩负这担子,让另外两个人得到幸福。他们幸福了,我也就幸福了。
我又告诉她,方的家世门第,经济状况,资格学问,风度言谈,相貌体格,一切一切,如何比我强。她和他在一起,会比和我在一起更幸福。为了她,为了她的父母,为了我的家庭和朋友,为了社会环境,为了我的做人,我和她的友谊必须告一个结束,这结束来得正是时候。
我又说了许多许多,许多许多......
我千言万语只有一句话,希望她听我的。
她听我说完了,突然撒开我的手,跑到客厅里。
我走过去。
她连连摇手,喘息着道:“不,不,你站远点,不要来。......我现在必须静一静。......你让我一个人留在这里。......”
她的神色那样沉重,不由我不听她的话。
我回到阳台上,斜倚着栏杆,望着黑暗的家园。我觉得自己的身子似乎在沉,沉,沉到黑夜里,沉到很深很深的黑暗里。
许久以后,我回到客厅里。
黎薇从沙发上站起来,面色苍白,似乎很疲倦。她只对我说了两句话,她的声音很软弱无力。
“也好,你把他介绍给我吧。”
说完这两句话,她头也不回的走了。
两天后,我当真把方介绍给薇。
我请薇,她的父母,以及方,在一起吃饭。席间,我正式把方介绍给他们,但薇对他很冷淡。
另外一天,方又约黎薇一家人吃饭。邀我作陪,这样,他和他们更熟了。
我找了个机会,和黎薇父母长谈:正式把方推荐给他们,说他们曾经托我留意黎薇婚事,我物色了许久,始终没有适当人物,终于认识了方。在我所遇见的人当中,方实在是一个最理想的人。我把他的家世,门第,经济情况,资格,地位,都宣扬了一通。我的结论是:要找这样一个理想的人,实在不容易。我希望他们能郑重考虑一番。
黎薇父母对于方,也似乎早有了好印象。经我这一次长谈后,他们的意思更决定了,他们对于我的鉴别力,是极信托的。
几天后,他们正式请方在家中吃饭,由我作陪。然而,薇对于方的态度,一直很冷淡。
为了拉拢薇和方,第二天,我约他们和一位中法混血的陈小姐游中山陵。我故意和那位混血小姐骑马,让方和薇乘汽车,这样,叫他们多有谈话和接触的机会。
我和陈小姐在路口故意绕了许多圈子,很迟很迟才到达中山陵。到达以后,并不立刻找他们,却在附近畅游一阵,直到天色渐黄昏,估量他们玩得很尽兴了,我才单独去找他们。
找了许多许久,我才在一座树林子里看见他们。黎薇一看见我经过,立即跑出来,连叠大声喊:“罗!罗!罗!等等我!等等我!我们一道回去!一道回去!......”
我站定了。
她跑到我身边,说不出的愉快。好像一只被狼追逐的小羊羔突然遇救似的。
我看出来:方大约已纠缠了她很久,她始终脱不开身。直到我过来,她才能自由。为了不叫方难堪,我装作若无其事的道:“为了么这样急着回去?再玩一会吧!来一次中山陵也怪不容易。......”我的话没有说完,薇已经睁大眼睛瞪着我。匆匆的道;“不,我要回去了!我要回去了!”接着用命令的口吻道:“你送我回去!”她转过身子,对对方点点头:“再见!”不由我分说,她拖着我走了。
我把马交给马夫,和薇徒步走了一节,不久就换了一辆野鸡小汽车回来。在车中,我笑着问她:“今天玩得怎么样?方很不错吧!”
她听了我的话,拿起我的手,把我的一只手指放在嘴里,狠狠咬了一口。咬得我痛得几乎跳起来,但我终于忍住了,让她咬。
“我恨你!我恨你!我恨你!我真想咬下你一块肉哪!”她松了我的手。我紧紧抱住她,柔声的问:“为什么?”
“为什么?问你自己吧!”她赌气说,我想了一想:“你是不是指方?”
她仍然赌气道:“除了他还有谁!”
我问:“他怎么样?今天和你谈了一些什么?”她鄙夷的撇撇了嘴道:“哼,这个人可笑极了。”
接着她告诉我,这个人表面上看起来很清秀,很温和,骨子里却粗鄙极了。一路上,他总对她说些莫名其妙的话。比如说,他夸耀自己的力气多么大,一拳能打倒多少人。他又说:她如果信托他,将来不再有人敢欺负她,等等等等。
进树林时,他的脸被一根树枝刮了一下,他便说:小姐的胳膊即使再厉害一点,也不会超过树枝的一刮。他绝不怕她。
他还说了许多话。总而言之都是不得体的话。作为一个初交的朋友,无论如何绝不该说这样的话。
听完了,我不禁吃了一大惊:
“怎么,方竟是这样的人么?......”
“不是这样的人,难道是别样的人?”
“他和我在一起,谈话态度倒很懂规矩,极有礼貌。”“哼,规矩!礼貌!......这都是你的功德,这都是你为我的幸福着想。......”
我摇了摇头,喘息道:“我绝没有想到他是这样的人!......这完全是我的疏忽!......”
黎薇不开口,似乎在沉思什么。我怔怔想着,我越想越觉得可笑。我终于道:“那么,这件事算是过去了。从今不再提,好不好?”她抬起头,用一种凶狠的眼光扫射我,冷冷的道:“过去了?不再提?......”我从她的眼光里,看见一种从未见过的东西,我微微吃惊问:“你是怎样想呢?你打算怎样呢?......”她摇摇头,只冷冷道:“没有什么......”
我看她的神色不大对。想再问什么,汽车已到达我的门口,我要薇下来,她不肯,她茫然望望我,坚决道:“不,我要回去了。时候不早了。再会。”
......
这一天回到家里,我说不出的懊恼。我觉得自己似乎做了件最傻最傻的傻事。“我为什么一定要做这样的傻事呢?我有什么必要做这样傻事呢?......”我自言自语着,来回在室内踱着。窗外淡淡新月投来淡淡的光,使室内显得很朦胧。我没有开灯,我让月光照着一切。
踱着踱着,我觉得说不出的愉快和骄傲。我愉快:是因为黎薇失而复得了。我本来想把她奉献出去,现在又回到我的身边,依旧属于我了。我骄傲:因为在我所认识的男子中,确没有一个如我!如我这样真爱黎薇,真体贴黎薇,没有一个男子能代替我对她的爱。没有一个男子值得我把她托付给他。我想:经过这一事件,薇对我更深一层的了解,更深一层的敬重。事实已告诉她,我确实已成为她“最后一张牌”,没有什么人能超越我,压倒我了。
人的心理真是奇怪。当我沉闷时,我想摆脱感情。当陈院长来找我时,正是我感到苦闷时,一种内在的行动叫我想做一件大刀阔斧的事,叫我想牺牲,想成全人,想结束我和薇的关系。现在,这种沉闷期已过去了,我内心又恢复了愉快。我先前的牺牲行为没有乎。我又想念起薇的美丽、薇的智慧、薇的可爱。
“我们的前途虽然障碍重重,但并不是不可以克服的。只要过一个相当时期,等一般人谅解我们的关系后,我们的结合就不成问题了。”
想到这里,我多少有点悔恨:会恨我自己不该在外面隐藏对薇的友谊。尽管我和薇熟悉了三年,但没有第三个人知道我们的关系。一般人都认为我们不过是师生关系,普通朋友。
“我为什么隐瞒呢?我应该逐渐让外面人知道,我们确实是在相爱,在热爱,爱得不可能再分离。......”
我想,只要我能勇敢点,我们会幸福的。这一次的事件是一个新的转机,它多少影响我对薇的态度。过去我一直用理智来为她的前途打算,现在我却模模糊糊的发现在理智的漏洞。这漏洞究竟是什么。我一时也分辨不清。但我确已开始感觉漏洞了。这感觉,三年来还是第一次。
经过这一次的波折,我坚信我和薇的前途更光明,更有保障。在这一次的波折中,她会更重视我,更了解我的存在价值,样,她会对我产生:更大的信心。这信心就是我们未来幸福的保障。
我相信我们今后会很平静的航过爱情的大海,直到幸福的彼岸,海中再没有惊涛骇浪和暗礁。
我的设想虽然很乐观,但随之而来的事实,却给我一个阴暗的预兆
这半年来,我和薇的感情,本已到了白热程度。我们的住处相距并不太远。我们每天都有一次见面的机会,我找她不大方便,经常都是她来看我,即使人不来,她也会用信代替,报告一天的情形,同时我的复信便托送信人带回去。用信代替人,是一种万不得已,只在大风雨和她有特殊事故时才采用。可能来时,她总来。我的家早成为她的精神与肉体的寄托所,每天如不踏入这寄托所,她的精神与肉体似乎就不能平安。她告诉我:我这幢房子是一个勾魂摄魄的魔鬼,她的魂魄早已被它勾摄住了。无论她走到哪里,就有一条神秘的锁链锁系住她。当她在自己家里或其它地方时,她自觉是一个没有灵性的肉架子,她无论谈笑,散步,看书,只是一种机械的反应,缺少灵性的滋润。只有走进我的屋子里时,她才恢复灵性,由半个人变成一个人。在我的房子里,特别是在我身边,她感到不可形容的自由,轻松,健全,好像鱼由陆地下了海,鸟从巢中飞上天,风由森林中冲入平原,她每天必须来找我,听我谈,看我笑。呼吸我的呼吸,摸我的手,碰触我的身子。她的生命有一大半是在我身上,只有贴近我,她才感到自己生命的完整,她幻想有一天真能做这房子的女主人。那对她代表一种天堂的日子。目前这个幻想未兑现以前,她先零星透支做女主人的幸福。也算一种不得已的弥补。情形如此,不仅她渴望来,我也期待她来。她多半是傍晚来。一看见太阳快落山,我就把客厅收拾得干干净净,预备了最好的水果茶点。换上最整洁的衣服,站在阳台上守望她,久而久之,这种守望已成为一种规律,一种习惯。每天傍晚,我的期待的姿影已变成空虚阳台的必然点缀。黄昏的暗淡色彩,阳台,我的身形,已是三位一体,这一定期现象,半年来一直毫无变化。靠了这才现象,我们的情感似乎才有了更深的保障。更深的联系。然而,这一现象现在突然发生了一个变化。
自从这一次离开以后,她整整有三天没有到我这里,也没有一封信。
我起初以为她病了,很想去看她。又怕她不是病,而忙着其他的事。不欢迎我去。第三天,我托人带了封信给她,注明要回复,可是她并没有复。
半年来,她接连三天不来,也不给我信,这还是第一次。我预感这不是佳兆,但我又不以为会发生什么了不起的事。她最多不过有点小病或小忙吧!我想。我一面安慰自己,一面却抑制不住的有点不安。
第四天,我正准备去看她,她突然来了,这是一个阴沉的上午。好几天来,就有落雨的征兆,但雨始终没有落。银灰色的云彩凝结成一层不透明的固体。没有晴天的美丽鱼鳞形或羊毛形,整个天空呈哑默状态,仿佛是一个含蓄了太多悲哀的灵魂,只有哑默才能表现这灵魂的特点。没有一丝风,没有一片阳光。庭园里幽静极了,可以听见叶子坠落的声音,点点滴滴的,像自杀者临跳河以前的最后喘息。窗外,一阵阵秋季的愁怨神秘的袭进来,使我的屋子里失去了往日的明媚轻松,这种怨愁是随动随静的,当一个人的孤独的站在秋窗下时,只要他一感到孤独,这种愁怨就会动作起来,假使一个人并不感到孤独呢,它就会静止下去。
黎薇走进客厅,并不看我,却独自做在钢琴旁边。随便弹着,当她的白白纤手滑动在键盘上时,一朵朵钢琴声飞出来,如一只白鸽子。这些白鸽子不规则的飞翔在室内,给本就暗淡的空气更添了一番凄酸。奇怪极了。她虽然不经意的乱弹,但每一个声音都说不出的哀凉,仿佛是一些无望的呼唤,无望的独唱。
她只是不断的弹,弹,随便弹,她不说一句话,也不望我一眼,像罗丹的雕刻杰作《沉思者》,她低低垂下头,低低的,低低的......
我望望她的脸,惨淡而灰白,没有一丝血色。自我认识她以来,她的脸从没这样难看过,丑陋过,我几乎以为她像神话上的公主,遭了妖妇的魔法,整个脸形被掉换了。
点点滴滴的钢琴声,一次又一次的响起来.点点滴滴的哀怨。也一次又一次的响起来。
由于钢琴声的陪衬,客厅里显得更静了,我们似乎是置身在一个个空寂大山谷里。只听见一声半声涧流声。
一只猫从外面溜进来,轻轻叫了一声,跑到她腿下。她一动也不动。
听着,听着,我终于忍不住了,我跑过去,一把抱住她的腰肢,用最温柔的声音在她耳边道:“薇,你怎么三天不来看我?有什么事吗?你这三天好么?......”
我预期的是她的明媚的笑,接着是这样一个回答:“这三天我很好,一切没有什么,我很偷快,那件可笑的事已经过去了。......”
但她并没有那样笑,也没有这样回答。她的两手离开钢琴,突然抓住我的手,抓得很紧很紧。她用那只大大的黑眼睛望着我,望了许久,似乎要投于我灵魂的最深处。在她眼睛里,有许多许多极微妙的东西,这些东西给我的感觉,是超言语超形容的。在这许多微妙东西中,只有一个东西,我可以用言语形容:它叫做“痛苦”。这痛苦纠缠住她的眼光,好像蜘蛛捉住飞虫,不管她怎样努力掩饰,始终是徒劳无功。在这个时候,我如果希望她脸上出现笑容,不啻希望冬天开蔷薇花。
她不开口,用痛苦的眼睛望着我,越望越深沉,她的两手抓住我的手,越抓越紧张。
她这副神情是严重得古怪,我立刻预感到什么不幸,我浑身禁不住抖颤起来。
才一抖颤,我的理智登时拾了头,一种男性自尊心逼我咬牙暗暗想:“哼,我能担负任何人所不能担负的!要来的让它来吧!”
我索性坐在椅子上,把她抱在我怀里,我用火热的眼睛深深注视她,一面注视,一面急促的道:“爱,你有什么事吗?你的脸色为什么这样苍白?这样难看?你从来不是这样的。你一定发生了什么事!告诉我吧,薇!你放心吧!圣提自信他的肩膀还相当硬,能担当任何人所不能担当的,有什么话,你尽管说出来吧!”
起初她只摇头,咬紧牙关,一句话不说。最后给我逼急了,终于抬起头来,用一种很凶恶很可怕的眼色望着我,像法官宣判判决书似地,慢慢的,一个字又一个字的,说出下面的话:“我的一切事情都决定了,我们的一切关系,我都告诉他(指方)了。从今天起,我们是完了!”
在说这几句话时,听声音的似乎不是她,而是另外一个人。她的语气坚定极了,态度勇敢极了。她这时仿佛是一个敢死队队员,正拿起一束手榴弹向敌人阵地冲去
听完她的话,像受了雷击,我骇了一跳。有生以来,我从来未这样惊骇过,我没有想到所谓不幸,会严重到这种程度。我起初所预感到的不幸,最多不过是我俩之间的一点障碍,一点阴影而已,我万没想到它是一种死刑,一种末日。在这死刑与末日下,一刹那间,我只觉得一切都完了,一切都无可挽回了,一切都空了。在一阵奇异震荡下,我的心几乎停止跳动,完全昏迷过去。但我咬了咬牙关,仍勉强压抑住情感,一面苦笑,一面用九牛二虎的力气挣扎着说出下面一句话:“决定得这样快吗?”
她的眼睛死死瞪住我,灰白脸上显出残酷的线纹,下了最大决心道:“我必须很快决定!我不能再迟疑了!”我痴痴望着她,有点失神落魄道:“也好!......我恭贺你......什么时候举行订婚礼?......”“两星期以内”。“唔!.....”
沉默。
室内比寺院还静。不知何时起,那只猫已悄悄由她腿下溜走了。一阵冷风从庭院中吹进来。蓝色绸窗帷轻轻摆动着,卷起小小的蓝浪,这冷风渗透了静寂的空间,也渗透了我的灵魂。我不禁轻轻打了个寒噤。接着,我内心突然产生一种强烈的反动。我突然冷静的望着她,冷静道:“你以为我会痛苦吗?”她用严厉的眼色面对面望着我,用同样冷静的声调说:“你以为你不会痛苦吗?”“是的,我不会痛苦,我只有高兴。”我很冷静的说:“你早就知道,我介绍这个人给你,就为了给你幸福。只要你能幸福,我就不会痛苦。幸福在你身上与在我身上是相同的。”
听了我的话,她突然撒开我的怀抱,跪倒在我面前,伏在我身上,放声大哭了。
“圣,圣,我对不起你!我对不起你!我决定得太快了——我决定得太快了。......”她一边大哭,一边说。
“希望你的幸福也来得很快!”我慢慢的说。当我说完这句话时,我几乎想抱着她痛哭一场。我要一面哭,一面向她大声喊叫,说出最内在的思想。可是,我既没有哭,也没有喊叫,一种说不出的固执叫我眼泪往肚子里流,叫我撑起平静态度,叫我保持为人的自尊。我必须平静,必须自尊,必须克制感情,要不,我会马上受到最深的惩罚。
她哭着,越哭越凶,泪水打湿了我的衣裤。我轻轻拍着她的肩膀,安慰她道:“薇、薇、理智一点,理智一点,理智一点!......”我从口袋里掏出手帕,温柔给她擦眼泪。她突然站起来,一面滴着眼泪,一面冷静的道:“好,我答应你:不哭了。”她用手擦干眼泪,极冷静的道:“好,我现在成全你的愿望。你要我嫁给他,我就嫁给他。你要做人,你要为我牺牲自己,我就帮助你做人,帮助你牺牲自己。......放心吧!我今后要变成一块石头!”
“何必这样呢?......我们今后不仍是好朋友吗?”
她喃喃着,声音仍然很冷酷:“哼,朋友,......朋友......朋友......”
室内空气越来越沉闷,我全身像被禁锢在不透气的罐头里。我终于站起来,无可奈何的道:“房子里太沉闷了。薇,我们出去走一走,好不好?”......她坚决摇摇头:“不,我要回去了。再见。......”她果真向外面走去。走到楼梯口,忽然又回过来,站在客厅门口,冷冷望着我,像一尊冷冷的石像。
我怎么形容她这时的脸色才好呢?我没有一句话能形容。我没有一个字能形容。科学家说,太阳里面现在已发生黑点,这黑点一天天会扩大,直到毁灭为止。薇现在正像那充满黑点离将毁灭只有一两秒钟的太阳,给人以火焰将完全熄灭黑暗将完全开始的可怕感觉。她的眼睛与脸色告诉我:“我身上所有的火将要完全死了,黑暗与冰冷将完全占有我!”
她用那双又深沉又神秘,又强烈又古怪眼色望着我。突然用一种悲惨绝顶而又极冷酷的声音,一个字一个字的道:“六年以前,在与你认识见你第一面的那一晚,我的印象是:你是世界上最残酷的人,六年以后,在与你离别见你最后一面的今天,我的印象依旧是:你是世界上最残酷的人!”
说完这几句话,她头也不回的走了。
她下了楼梯,刚走出大门,(我听见大门的开关声),我立即昏倒在地。
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醒的,也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昏倒,也不知道醒来以后会不会再昏倒。我只有一个感觉:心痛极了,无法形容的痛。
在我四周,是模糊的黑暗,夜大约早已来了,我昏倒在地上至少有两个钟头,两个仆人都出去了,家里没有一个人,我独自被留在黑暗里,我不想打开灯,我憎恶光亮。光亮只是一种欺骗。只有我四周的黑暗才是真实。我静静躺在地板上,浑身疲软。一动也不能动。千百种思想冲洗着我,像河流冲洗河床,我所有的理智与感情似乎都被冲洗完了,剩下来的只是痛苦与空虚。
一个意识在鞭打我,这意识是:薇走了!是的,薇走了,永远永远走了,不再回来!六年来的爱,六年来的回忆,六年来的哭与泪,六年来的甜蜜与辛酸(幸福的酸辛),都去了,永远永远去了,不再回来!
当我获得薇时,我绝没有想到会永远失去她,更没有想到失去她是这样可怕。“薇永远走了!”,这一意识才发生了几分钟,我就感到几千年的惩罚。这惩罚压得我喘不过气,压得我发痴发傻,压得我如醉如狂,......
啊,薇,你在哪里?你在哪里?你在哪里?你在哪里?你在哪里?你在哪里?
从今以后,我再没有你的笑,你的泪,你的拥抱,你的温柔,你的甜蜜。从今以后是一条孤独的影子,鬼似的在人间飘、飘,飘,飘,飘,飘,飘,飘......
啊,薇,哪里是你的头发?哪里是你的眼睛?哪里是你的脸,你的手,你的影子?
啊,薇,你真就永远去了,一去不再回?不再回?不再回?不再回?不再回?......
我内心大声喊着,但这喊声毫无反应,反应的只是四周的黑暗,又冷又可怖的黑暗!
我坐起来,双手撕扯着头发,嘴唇狠狠咬着牙齿。......
我沉思。
我有大冲动,想去找薇,把她抓回来。
但我终于只能苦笑!
“不可能了,一切都不可能了。一切都不可能了!”......
自尊心像一条火焰,从我心灵里冲出来。我必须自尊,我必须担负一切痛苦!我必须牺牲自己!我绝不能向任何力量屈服!绝对不能!绝对不能!绝对不能!......
三十分钟后,我到玄武湖,在船上盘桓了一夜,一遍又一遍的奏着“卡发底那”。随着琴声,眼泪像雨水似地滴落在衣襟上。
第二天,我没有通知任何人,到栖霞山住了两个星期,在这两个星期里,我什么事也不做,只让自己的心咬啮自己的心。
第六章
两个星期后,我从栖霞山回来,朋友告诉我:黎薇与方某订婚了。在举行订婚礼的一小时后,黎薇倒在她母亲怀里大哭,哭了很久很久,使一般人感到奇怪。
没有几天,我接到黎薇与方的喜柬,订于一星期内结婚。地点在上海。
我只托人送了一份礼品去,却没有参加婚礼。我不愿去。也不敢去。怕临时会发生意外的不幸。仅这样,听朋友说,在举行婚礼时,她还昏厥了。但不久就被救醒了。大家都认为她有点神经失常。
结婚以后,他们到西湖度蜜月。以后的情形我就不很清楚了。只听人说,(这是一两个月以后的事了),方某的出身其实并不好。他以前扬言父亲干什么,两个哥哥干什么,家里如何如何,完全是吹牛,根本并无其事。他到法国只是旅行了一次,并没有进什么军事学校。他目前的阶级其实只是中校,经济状况还不如我。不仅如此,他为人处世,心术一向不正。过去他对我们那样谦虚有礼,完全是装出来的。他对黎薇,婚前是体贴备至,婚后却显出原形,异常专横跋扈。举一个例说,婚后第三天,为了一件小事,他就拍桌子摔碗,把薇骂了一顿。
为了这一婚姻,黎薇父母也很后悔。并且对我发了许多牢骚。我对他们能说什么呢,除了暗暗在心中流泪!
听到这些消息后,我说不出的痛苦。我只能连连叹息道:
“我是受骗了,我是受骗了!我是受骗了!......”
说到这里,我还得解释一下。
当初陈院长介绍方给我时,陈与方像我和方一样,也是新交。方知道陈和我很好。辗转托人找陈。陈当时并不知道我与薇的真实情形,只以为我们不过是普通师生关系,这才来托我帮忙。陈是我的前辈,素来很扶掖我,对于他的为人。我一向极佩服而信任,我总以为他介绍给我的人绝不会错,没想到他与方过去根本不认识。
事情已如此,还有什么话说?
再说到黎薇突然对我改变态度,那纯粹是一种误会。我介绍方给她,本为了她的幸福,她却误认为我是故意抛弃她,推开她。由于这一误会。她才由爱转恨,突然报复我。她愤而和方结婚,就是对我的一种报复。可是,天知道这一报复需要多大代价啊!
这以后两年,他们在杭州,我在南京。一直没有再见面。也许她曾经来过南京,但始建却没有遇见过她,也没有和她通过一封信,一个字,偶然从朋友处得到一点消息,只知道她的状况很不幸福而已。
抗战以后,我到湖南工作,方在武汉,粤汉路交通虽很方便,但我们却从没有来往过。
在这两三年中,我依然是孑然一身。所不同的是,我过去的种种理智色彩,现在是冲淡得多了。薇结婚以后,有一个时期,我过着极放荡的生活。以我当时的条件,找女孩子原很容易。我尽可能沉醉在色情里。不再作任何考虑。在这两年内,和我发生肉体关系的女子,至少一打以上。我并不勉强她们。事先我会取得她们的同意。
对于过去,我不敢再想,我只能沉浸在现实里。不过,每当我从现实的官能快乐里苏醒时,“过去”就不免站在面前,像一个老朋友。
薇的姿影常常浮现在我眼前。每当我独自去玄武湖划船时,一看见水上的莲,莲叶的倒影,我就不禁想起薇,以及暴风雨时我们在莲叶中躲雨的那一幕。薇最爱戴蔷薇花,春天我常常买一大束一大束的蔷薇花,插在许多瓶里,每个房间一瓶。没有事,我独自走过一个房间,一瓶瓶的观赏着,且不断用手抚摸,用嘴轻吻,一面吻,一面轻轻唤着薇的名字,唤着唤着,眼泪流满了我的脸颊。我于是拿出琴,奏修佩尔脱的小夜曲以及孟特尔逊《音乐会曲》的第二乐章,这是薇最喜欢的两支曲子。往日,每奏完这两支曲子时,她一定递两块巧克力在我嘴里,接着是两片美国柑子或脆梨,接着就是个甜吻,享受完了。我再开始奏。然而,现在尽管我奏一百遍,一千遍,身边依然没有第二个人,只有我自己的影子孤独的描画在蔷薇花上。
薇的生曰:是八月十五日。正是旧历八月节。每到这一日,我就预备了许多别致的菜,都是薇爱吃的菜。像鲜筍黄焖鸡,鲫鱼汤,红烧甲鱼,宣威火腿炒鸡蛋......。我为她备了一双筷子一个碗,好像她就在我身边似的。这样,饭还没有吃完,我又不禁流了泪。晚上,在明亮月光中,我奏了一夜的琴......
薇给我绣制的枕头,早已破了,我一直不换它,甚至很少洗它,怕把上面的绣花洗破了。
薇送给我的一块手帕,每晚睡觉,我总把它搭在眼睛上。从手帕上,我似乎还可以呼吸到薇的头发的芬芳。
关于薇,我能说什么呢?
抗战那一年秋天,我在湖南长沙,有一天得到一个朋友从××县城的来信。这位朋友在县城山上的一个教会医院工作。他告诉我。黎薇有了孕,住在院里待产。这时某某县城已沦陷,方独自在武汉逍遥,一直就没有把她带走。
朋友又告诉我黎薇的生活情形:
她虽然就要生产,但一点也不愿休息。医生的劝告。她置若罔闻,每天大部分时间,都消磨在户外。她成天满山乱转,转来转去,转来转去,仿佛猫团团追逐自己影子似的,神情异常凄苦。
朋友又说,他曾劝过她多次,叫她保重自己身子,但她始终只是苦笑,一句话也不答。
朋友在信末要求我道:
“黎小姐太凄寂太孤独了,她需要安慰,她太需要安慰。你们过去是朋友,并且是师生,她平素最尊敬你,也最愿意接受你的意见,希望你能给她一封信,劝劝她......”
接到这封信,我痛苦了许久。
我在一个公园里徘徊了一天,不知怎样才好。
终于,我花了一整夜时间,写了一封信给她。信并不长,但涂抹得很厉害,写了又改,改了又改,这样,虽然忙了一夜,结果却只是一封短信。这封信我另用信封套好了,附在给朋友的信里托他代转。
信如下:
“薇:
我绝没有想到,在离开你三年后的今天,还能写这样一封信给你.我也绝没有想到,三年后的今天,你会带病独自留在一个那样偏僻孤独的山上,没有一个真朋友,没有一个真亲人。
当我看到××来信,得知你的近况以后,我能告诉你我的感觉吗?——我在公园的一个松林里徘徊了一天,回来时,你为我亲手缝绣的那条蓝地红蔷薇花的手帕,整个被眼泪浸透了,像刚从水里捞起来似的。
你一定问我:‘这三年来,你在做什么?’
我只能答复你两个字:‘想你!’
是的,这三年来,我没有一天不想你。除了关于你的回忆,我生命里再没有什么宝贵的存在。这三年来,我并不是在生活,而是在回忆。你所留下的那些发丝,那些蔷薇花瓣,那些绣制的手帕,那些短笺,成为我唯一的安慰。我的一件白色绸衬衫上靠胸口处,曾被你的红唇吻过,(还记得吗,有一天晚上,你说要吻我的胸膛?)一直留着一朵鲜红的唇膏痕迹,这衬衫我挂在壁上,从此没有穿过,每天在床上醒来,一睁开眼,第一眼我就凝视上面的红色残迹,......
上面的事,在三年后的今天,我本不愿再对你说,也不该再对你说,但为了向你解剖我的心,为了扫除你对我的怀疑,我终于这样说了,你不怪我吗?
还记得吗?在那些美丽的月夜,我常为你朗诵但丁的‘新生’诗篇?我常常告诉你:只有但丁对琵亚特里采的友谊,才是人世间最纯真的友谊。这友谊渗透了但丁的一生,也渗透了他全部思想与事业,我虽然不是诗人,但我对你的友谊也正是这一种。太阳可以死,月亮可以毁灭,但我对你的友谊绝不会死,更不会毁灭。为了我们的友谊,为了我们过去的一段感情,我请求你答应我一件事:‘好好保重你自己!’
我再重复一遍:‘好好保重你自己!’
我的痛苦与快乐,全决定于你对我这一请求的态度。
信写到这里,我放下笔,为你奏了一曲‘夏季最后一朵玫瑰’,这是你最爱听的曲子,我一面奏,一面低低呼唤了你两声,好像你就在我身边。为了这一支曲子,为了我的呼唤,你也该答应我的请求。
我不能再写下去了。我的沉默会告诉你更多东西。你一定会珍贵这些东西!
你的一个永远朋友”
这封信发出后,一个月以后,我接到那位朋友的信。
信上告诉我:他把我的信转给黎薇了,薇握住我的信时,双手直颤抖,一看完信,她登时撕扯得粉碎,接着,跑到自己房里,反锁了门,整整一天没有出来。
半年以后,我在香港,接到武汉一位朋友来信,说黎薇到武汉不久,有一天晚上由武昌渡江,突然从轮船上跳下江,幸而那天没有大风浪,不久就被人捞救上来,现在还住在医院里,不久可望痊愈。
听到这个消息,我的身子冷了半截,我的心脏几乎停止跳动,我的血液几乎停止流淌。
我浑身直发软,在床上躺了一天,才能爬起来。
这一天晚上,我在海边坐了一夜。
这以后,我再得不到黎薇的任何消息,因为我的行踪不再固定。我在一个地方很少住半年以上。我的原有一点积蓄,再加上我的检验技术,足够我维持生活而有余。我利用经济上的方便,周游各地,到处差不多都有我从前的朋友,使我分外感到方便,我在香港住一些时,便跑到昆明,接着又到桂林,此后在重庆成都也住了许久,最后又到洛阳。这样,六七年消磨过去了,在这六七年中,我没有再回故乡北平一次。
是六七年来,我唯一的一点痛苦,便是对黎薇的歉疚。我觉得我曾经做了一件最对不住她的事。我相信她现在正一直被痛苦所摧残,所折磨,这是我所加给她的惩罚,但我并没有权力加虑给她这种惩罚。我惩罚她,实在是我的最大罪过。
事隔多年,回想起从前的事,我这才明白当时的错误。无论从哪一方面说,她当时都算爱我到极点。我和她的结合,实在是千该万该。我当时的许多顾虑,以及我所认为的困难,其实并不如我所想的那样严重。第一,黎薇父母如果知道我家里已有妻室,自然会反对我和黎薇结合,但如果知道黎薇有非我不嫁的坚决意志,他们最后必会成全我的,假如他们真爱自己女儿的话。否则,我们也不妨先行隐瞒他们一时,等到木已成舟,形成既成事实,再向他们宣布真相。再不然,我和薇远走高飞,逃到一个极远的地方,为了真正的幸福,我们什么事情不能做呢?第二,说到社会的观感,那是有弹性的。当我愈退让时,社会势力越显得壮大,但当我进攻时,它就缩小了。社会和舆论为量是一种迷茫的存在。为它的茫然帘幕所恫吓,人们常常因此放弃了许多东西,甚至许多宝贵的东西,其实它的内容很空虚,像一只气球,你只要勇敢的戳几个洞,它就泄了气。特别像我和薇的事情。虽然多少有悖传统常规,但并不算大逆不道,即使社会与朋友起初不谅,终于也会轻轻把我们放过去。第四,说到自我牺牲,现在想来,这更是可笑了。牺牲自己的结果,别人所得到的应该是幸福,假如所得到的是痛苦,就证明我的牺牲是一种错误。薇现在既然一直在痛苦中打滚,就证明我的英雄式的牺牲是最大的错误。
总乏,这一悲剧的产生,全然由于我的懦怯。假如我当时勇敢点,少理智点,结局绝不会像今日这样惨。溯本穷源,一切一切,都得由我负责。大错铸成全然是我一个人的罪恶。
每一想到这里,我就不禁感到痛苦。
我想:“我必须摆脱痛苦!我必须有机会能偿还对薇的感情债。”。
我又想:“现在我终算明白过来了。我现在瞭然什么是幸福了。时间并不算太迟,我和薇并不算太老,我们还可以重新取回幸福,恢复青春!我们还可以燃烧起感情,创造新的乐园!”
以上的思想,不断盘旋在我的脑际,像一只只兀鹰。
一个秋天下午,我站在黄河岸上看水,落日以血红的光描画在水上,河水在红艳艳的闪耀,波浪滚滚而下,好像是一条条金色巨蟒。我看着看着,一个决心突然产生了:
“我必须去找薇!”
这一决定一产生。我的思想里便闪射出一片光明,我想:
任何时候,只要我去找薇,薇一定是属于我的。她永远只能爱我,也永远必须爱我,我是她生活里唯一光亮,唯一阳光。没有了我,这许多年来她才沉沦在痛苦里,只要我一出现,她的生活会立刻改观。......
我并且决定:这一次我不但勇敢,并且勇敢得极可怕。为了我们的幸福,我会牺牲一切:我的名誉,地位,人格,以及一切的一切。我只要一个东西——幸福!这种幸福,年轻时我丝毫不加珍惜,随着年龄增大,现在却一天天珍惜了。
我于是想到我和薇的出走。我们会逃,逃,逃,逃到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我们将隐居在那里,消磨我们今后的几十年。
这一天离开黄河岸时,我奏了一夜的琴,特别是孟特尔逊的音乐会曲,我重复奏了好几遍。
离开薇十年以来,我第一次感到真正的欢乐。
因为我有了真正的希望。
......
这样,在我与薇相别的第十年,我开始去找她,渴望和她会面。
......
三天后,我离开洛阳,搭陇海车到西安,又转乘公路车到重庆。从朋友的信上,我知道方在重庆。
到了重庆,好容易找到方,出乎意料的,薇竟不在了。三年前,他们就离婚了。方现在已和另外一个女子结婚,这个女子我看见了,长得极妖艳,年纪也很轻。
方留我吃饭,我谢绝了,我自己也说不出什么理由,我只觉得厌恶,厌恶与他们在一起。
薇的离婚,使我感到说不出的兴奋,一种强烈的希望的火燃遍我全身,我差一点没喊出来:“啊,现在我终于得到你了!”
我打听薇的住址,方说不清楚,他只告诉我:薇的父母住在成都某处,如向成都打听,一定可以得到薇的消息。
告辞了方,我在别的友人处探听薇的离婚情形。他们告诉我,这次离婚,主动者是方。方是一个喜新厌旧的人,当年他追求薇,全然是一种虚荣,因为她是当时南京的著名美人,及至她年纪稍大,加之又有点神经失常,他便厌倦于她,终于抛弃于她,与一个比她年轻十几岁的女子结婚了。薇所生的两个孩子,早已死了,他们之间再没有任何联系。
听了朋友的话,我又高兴,又悲哀。高兴的是:薇终于和她离开了,这样,我和她之间再没有障碍,悲哀的是:薇和方的结局是这样的惨,这对薇未免是一个重大的打击,在这打击下,薇会怎样痛苦呢?她的两个孩子都死了,这又叫她怎样凄伤?这样想着,我想见薇的欲望,更加强烈了。我恨不得马上变成一只鸟,飞到她的面前。
不久,我离开重庆,到了成都,很容易的,我找到薇的父母,大出于我的意料:薇并不在。她不仅不在家,也不在成都。他们会见我,惊喜之余,又说不出的难过。我们谈到薇的种种。这两个老人都唏嘘流泪,我安慰了他们一阵,终于问起薇的住址。他们起先不肯告诉我,说薇吩咐过他们,不许告诉任何人,经不住我苦苦请求。他们被我的真诚所感动。终于告诉我:薇在西康一个小县里教小学。她择定那里为永远故乡,隐姓埋名,不打算再出来了,所以才与一切人断绝通讯。
听了他们的话,我说不出的感到凄然。但是,也增加了我无穷勇气与信心。我想:“只有我能给她幸福,只有我能拯救她出来。只有我能叫她再生。”
两个星期后,我终于搭车到了西康,公路车只通康定,到了康定,我必须徒步走一星期,才能到达薇的那个小县份。那是一个极偏僻的地方,一切交通工具都没有,天气好的时候,还有一种架子车,这时正是严冬,大雪铺满了道路,连架子车也没有了。但我并不管这些,我仍然徒步前进,足足走了八天,才到达目的地。
那是一个落雪的下午,我到了县城,我打听那个小学,原来是在乡间一个山里。这是法国天主教办的小学,学生大都是教徒。薇的父母本信天主教,与这个教会的神父极熟,过去在南京时是朋友,薇这才籍着这点关系来到这里。
当天下乡是不可能了,我在县城里憩了一夜。第二天九点多钟动身,路很远,直走到下午才到。
天落雪,雪像白蝴蝶似的飞舞着,千千万万的扑下来,扑到树上,扑到田野里,扑到山谷里,扑到我身上。这一片片雪给我以迷乱的感觉。我仿佛不是走在风雪里,而是走在白色的梦里。我一步一步向前走着,忘记了风,忘记了雪,也忘记了我自己。我只有一个观念没有忘记,这观念是:“我马上就要与薇相遇了。”仗着这一热火火的观念。我才抵抗了四周的寒冷。西康地势高亢,冬季特别寒冷,这时至少有零下十度。
当我到达那座小学时,雪还没有住。这是一个星期日,学校里静极了,好像是一池死水。雪的飞舞更叫校园内添了无限凄寂,这时我浑身上下都是雪,几乎变成了一个银人。
当我的身形出现时,那个门房吃了一惊,他绝没有想到:在这样的大雪天,还会从天上飞下我这样的不速之客。
我告诉他:找黎薇。
他摇摇头,说没有这个人。
我形容了许久,他才恍然大悟:
“你是说李丹小姐吗?是不是从成都来的那一位?”
我点点头。
“您自己直接进去吧,她现在正在靠东的那个教室呢。”
我听他这样说,头也不回的直向里面走去。我这时的感情兴奋到极点,我一面走,一面想:“我和薇快有十年不见了。这十年来,她究竟变成什么样子呢?我千辛万苦,花了三四月的工夫,跋涉万里路来找她,她作何感想呢?假使我事先不通知她,径直进去,突然出现在她面前,她会惊讶到什么程度呢?”
想着想着,我的心“卜卜”跳起来。我的血液急速奔流着。我满身都是热辣辣的汗。我似乎不是在走路,而是在飞,飞,往火里飞,往大海里飞,往高山上飞,往深渊里飞,在极欢快中,夹杂着极大的恐怖。
奇怪,我这时虽然冲动到极点,但头脑却特别冷静,说不出的冷,冷,冷,......
我想:“我还是悄悄走进去,看她在做什么吧!”
我当真轻轻走着,神色一点不慌张。我第一次感到:一个人在最紧张时,往往最安静,最不紧张。
我终于走到一条长回廊上了,我站在廊尽头处,向靠东的那个教室望去!——我全身的血涌到脸上。
你们说我看见了什么?
黎薇!
是的,黎薇!
我看见黎薇!
还没有看两眼,我浑身就抖颤起来。我问我自己:“这是薇吗?”我又回答自己:“这不是薇! 这绝不是薇!这绝不是薇!”离我眼前约有两三丈远的那个女子。绝不是薇!绝不是薇!这女子穿着厚厚棉袍,外罩一件粗蓝布长衫,颈上裹着厚厚围巾,全身显得很臃肿笨重,脊背也有点驼。她的脸上没有一点脂粉,皮肤很白净,却充满了皱纹。她的眼睛黯淡无光,闪射出一股死沉沉的气味。她的头发梳成一个圆髻,极简单的悬在脑后,发丝至少有一半已经花白,从外表看来,这女子至少已有五十左右,苍老极了。她现在正静静地坐在教室门口,身子也不动,像一尊铜像,只不时轻咳着。在她的脚旁,一边是一只大黄猫,另一边是一只小小黑白花狗。她的两手放在它们背上,不时轻轻抚摸着,一面抚摸,一面眺望纷纷的雪花,脸上充满沉思意味。
她的整个形态,使我联想起一个死亡的星球:没有光,没有热,没有运动,没有力,所有的只是又黑暗又空虚的一片,如果宇宙间真有世纪末日,她正是末日的象征,可怕极了!
只有她的清秀的脸轮廓,叫我依稀辨出她是薇。此外再没有她旧日的标记了。
我望着望着,不禁发痴发呆,眼泪一滴滴的流下来。
我不动,一直怔怔望她,看她对我什么表示,
约莫几分钟后,她偶然抬起头来,对我这边望一眼,但旋即又把脸转过去,依旧茫茫然瞭望飞雪。她不认识我了。也难怪!我这时装束,实在就无法叫她识别。我穿一件羊皮袍子,外面加了件黑大衣,大衣领子高高竖着,包裹了半个脸,一顶黑色大呢帽齐眉压住,遮去了小半个脸,连眼睛几乎也隐藏在帽檐下。
我用手巾拭干眼泪,穿过天井,终于走到黎薇身边了。
我轻轻问:
“你认识我么?”
她慢慢抬起头,迷茫的望了我一下。轻轻摇摇头,极迟慢的道:“不。”
(我相信我的脸孔也改变的很厉害,叫她无法认识了。)
我把呢帽揭下来,把大衣领子放下来,露出整个的脸,用比较沉重的声音道:
“你再看一遍!对我的脸孔仔仔细细再看一遍,看我是谁?”
她用死沉沉的眼睛望了我许久,终于又摇摇头,用极慢极慢的声音道:
“不认识。”
“真不认识?”
她并不回答我,却轻轻道:
“阿咪,回来!”
不知何时起,那只大黄猫跑到院子里,她走过去,把它捉回来。她把它抱在怀里,轻轻摇着道:
“阿咪,乖!听话!......听话有鱼吃!......”
摇着摇着,她脸上浮出一种极空虚的苦笑。在她的动作里,充满了老年人的寂寞,空虚,与僵硬。
望着她这样,我的眼泪止不住流下来。我再也忍不住了。我一把抓住她的手,用最激情的声音道:
“薇,薇,你忘了我吗?我是圣提,圣提,你的圣提!你怎么能忘记我?你怎么能忘记你的圣提?你怎么能忘记你的圣提?......”
我的声音多少给了她一点影响,她怔怔望了我许久,死沉沉的眼睛里透了点活气,她轻轻喃喃道:
“圣——提。......圣——提——圣提!......这两个字好熟啊!......让我想想看!......”
她睁大眼睛,傻傻望了我许久,脸上显出一种古怪的颜色。她终于极平静的轻轻道:
“哦,你就是圣提!你过去不是我的朋友吗?”
她用两手捧着脑袋沉思,皱紧眉头,似乎努力在回忆什么,找回什么。接着,她轻轻咳着,茫然道:
“哦,这似乎是许多年以前的事了:我有过一个朋友叫做圣提,他和我很好。”
她又望了我许久,摇摇头,轻轻叹息道:
“圣提就是你么?唔,你现在为什么这样丑?我记得你从前是很好看的。......唔,唔,我想起来了:你衰老了,你头上花白了一半。”她摸摸自己头发,轻轻叹息道:“唔,我也老了。我的头发也白了。”停了停,她又叹息道:“咳,我们都老了!”
听了她的话,我不禁打了一个寒噤,全身像掉在冰里,冷极了!冷得叫我几乎成为一个冰人。猛一抬头,在教室的玻璃窗上,我突然看见自己的脸孔与身形。我算第一次正式注意到:我的头发确已花白了大半。我的两鬓与胡须也发银灰色。我的脸上充满了皱纹,我的脊背也有点弓曲。望着望着,我吃了一惊:
“我竟老得这样厉害了?——”
从我外形看起来,我绝不像一个四十几岁的人,我至少己有五十多岁。
我喃喃重复着她的话:“我们都老了。......我们都老了。......我们都老了。......”
奇怪,在这短短几分钟间,我仿佛经历了一百年的大变化,我来时的一切热烈欲望突然都消失了。但我仍勉强挣扎着。我突然跪在她面前,流着眼泪道:
“薇,你能饶恕我从前的一切么?”
她轻轻抚摸我的头发,怔了许人,似乎在回忆什么,思索什么,捕捉什么。终于她轻轻说了四个字:
“我饶恕你。”
接着她又轻轻叹息,喃喃说了六个字:
“事情本来如此。”
感到她的抚摸,我的勇气又渐渐抬起来。我想,我既然来了,还是把一切告诉她吧。我于是跪在她面前,源源本本,详详细细,把我这一次的来意告诉她。最后,我坚决的向她表示:我愿意永远和她在一起,不再分开。
我这些如火如荼的言语,似乎给了她一点影响,有好几次,她的惨白脸上闪出红光。
但是,听完了所有的话,她不断摇头,轻轻咳着,用低沉暗哑的声音,只简单的重复下面几句话:
“迟了!......迟了!......过去的已经过去了;......过去的已经过去了......过去的已经过去了。......”
接着,她温柔的道:
“我们何必谈这些怪话呢?......来看看我的阿咪吧,她不是一只可爱的猫吗?......瞧,她的绿眼睛在望我们了。......”她用手轻轻拍着猫身子,低低道:“阿咪,乖,听话!......听话有鱼吃......”
接着,她又把小狗介绍给我,要我注意它的耳朵形状......
她的言语与动作叫我发了痴,我说不出话。我只能跪在地上,让眼泪一滴滴的滴到地上。
偶然间,她抬起头来,似乎发现我的眼泪,她像拍小黄猫似的,轻轻拍着我的肩膀道:
“好孩子。......不要哭。......眼泪是不好随便流的。......眼泪会流干的。......”
接着她轻轻叹息道:
“唉,老了。......老了。......老了。......”
听了她的话,我终于站起来,我发生了一个最强然的欲望:逃!是的,逃,我必须逃,我必须逃,我不能再留在这里。这里并没有我的薇,这里所有的只是一座坟墓。一个黑暗深渊。我再留下去,我会疯狂的,我必须离开她,马上离开她。
这样想着,我终于抓住她的手,深沉的道:
“薇,我走了,你好好——保——重——”
底下的话我再说不出来,我的喉管梗塞了,我的眼泪簌簌流下来。
她听了我的话,并不站起来,只轻轻咳着,低低的温柔的道:
“你走了吗?......好好走!......我不送你了。......我不能站起来,我的小花在我怀里睡着了。......”
我用最深沉的眼睛,对她注视了最后一眼,仿佛是注视一个死尸,一片冰块,一段枯木。
临离开院落时,我还听见她的叮嘱声音:
“好好走啊!......小心路不好走!......”
经过门房时,我向他探询了一点黎薇的情形。他说她在这里面只是闲住,并没有教书。事实上她也不能教书。她的身体很衰弱,脑子常常也不清楚。她有时偶然也教孩子认几个字,但那得看她的兴致。她似乎不愿意教孩子什么,她倒喜欢给孩子洗洗脸,补补衣服,照料他们的病。
他又告诉我,她到这里快三年了,没有给外面通过一封信,外面也不曾来什么信。一年里偶然从她父母那里来五六封信,她既不复,也并不拆开,却随便丢到床下,床下现在至少积了十几封信了。
听了门房的话,我除了浑身发抖,心里想逃走外,再没有第三个感觉。
这时已是下午三点多钟了。我不顾一切。离开这个学校。借着雪光,我连夜赶进县城,不久到了康定,搭车到成都又转回洛阳。
离开薇以后,一天天的,我的生活改变得很厉害。我再不像从前那样考究穿着,注重饮食了。我对于粗衣粗布的爱好,远过于绸缎绫罗和毛织品。从粗茶淡饭里,我发现了比山珍海味更深的滋味。从白开水里,我尝出比咖啡红茶还浓还厚的味道。不用说,汽车和磨特卡早没有了。就是有,我现在也不愿坐了。我觉得徒步比什么都好,都强。夜晚,没有事,在灯影模糊的街上作一个短短散步,这快乐远胜过汽车兜风。
我依然继续拉提琴,它几乎是我生活中唯一安慰。但我从不参加集会,也不开个人音乐会,更没有教授过学生。我甚至厌恶有人听我奏琴。我对于乐曲的兴趣,也发生了大变化,我不再爱贝多芬和塞拉色特的大曲子。我绝少奏它们,讨我喜欢的只是一些最小最小的曲子,特别是一些无名作者的民歌。像《甜蜜家庭》、《摇篮曲》一类孩子式的歌谣所给予我的沉醉,远超过巴格尼尼和孟特尔逊的《音乐会曲》。一天天的,在这些小曲子里,我发现到灿烂辉煌的宝藏。曲子越简单,我越觉得它深刻动人。
偶然想起薇,我只感到一种又酸痛只甜蜜的刺激,像一杯恰好的酒,不太浓,也不太淡,刚好叫我微醉。我常常陶醉在这种微醉里,藉它来装饰我的生活,点缀我的思想,调剂我的寂寞。
一个问题有时闪过我的脑际:
“薇为什么变成这样呢?薇为什么对我这样呢?”
我的解答不外两种,一种是:她有意装作如此,对我报复。一种是:她并不是有意装作,她确实如此,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会变成如此。这十年的痛苦抵得上一百年,早把她整个压扁了。
不管是有意无意,悲剧反正命定了!
在洛阳不久,我就变卖了一切,来到华山,准备把我残余的生命交给大自然。“我”本来自大自然,现在再交还它,也实在是千该万该。也只有在她身边,我才能得到一点慰籍。
这样,我的一部分生命便消磨在华山。
在华山住了些时,我偶然读《华北新闻》,看到《北极风情画》,我觉得还有点意思。一直看完了,看到那位怪客最后一段话——他多年在人生大海翻滚后的唯一结晶,更引起我无限感慨。我认为你——无名氏先生,倒也是一个怪有趣的人,一个专门在人海里捕捉波浪的人。所以很愿意把我心头的一点秘密托付给你。这点秘密,随你怎样措置都行。在向你发泄这点秘密后,我要到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我没有忘记现在是抗战,我也该做点事情。)去办一件重要事情。今后我是再不会回来了。我们也不会相见了。从我这点秘密里,我希望你能多少得到一点“东西”,这点“东西”或许对你的写作有点帮助。
最后,我要仿效《北极风情画》上那怪客的最后的话,对你说出最后的话——也是我在人生大海里所捕得的仅有四尾小鱼(我在这大海里捕了四十多年鱼,只捕得这四条):
第一条鱼——当幸福在你身边时,你并不知道她,也不珍惜她。当你知道她,珍惜她,寻找她时,她已经没有了!也再找不到了。
第二条鱼——为别人牺牲太大了,别人不仅不会得到幸福,反而得到痛苦。
第三条鱼——在生命中,“偶然”虽然可怕,但比“偶然”更可怕的是“自我意识”,(也可以解释做自尊心)。这“自我意识”或“自尊心”是悲剧的主要因素。
第四条鱼——真正的幸福是刹那的,短暂的,不是永久的。
看完了觉空给我的原稿,已经是下午。我把原稿又重复看了三遍,越看越有意思,也越觉得凄酸,文笔与故事实在动人,我真不忍释手。但我终于也只得释手,不释手怎么办?在这个世界上,我们还能有不释手的东西么?
时候已经是午夜。月光很美。我无法入睡。我独自到庙外徘徊了许久,月光太明亮,太圣洁,它照见我的脸,也照见我的心。我在泉水边徘徊着,听泉声流过我的心上。我一面徘徊,一面想:“觉空当真到远地方旅行,不再回来吗?他究竟到哪里去了呢?我今后再通不见他吗?我的运气怎么这样怪,老是见到这些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怪人?......不行,我一定得找到他!”
第二天,我当真到华阴找了许久,始终得不到他的踪迹。问车站上的人,都说没有看见这样的人。回到玉泉院,再问庙里的道士,都说他没有再回来。据他们说,这一个人来时,行迹就很突然。突然来,突然去,也是想当然的事。
我又在附近找了几天,始终没找到他,连一点线索也没有。
一个星期后,我终于回到西安,到处托人探听他,还是没有结果。我说不出的感到凄凉。为了排遣自己的痛苦,决定整理他的稿本,准备出版,以作为对他的友谊的一点纪念。
写到这里,我得解释两件事——读者最关心的两件事:
第一:这本书为什么叫“续北极风情画”?(它与《北极风情画》风马牛不相关呀!)
我的回答是:表面看来,这本书的情节,虽然与《北极情画》无关,但实际上却有极大关系。《北极风情画》上的奥雷利亚是死了,林也不知去向,假使前者不死,后者不走,他们两人仍在一起,会发生什么事呢?解答就是《塔里的女人》。换言之,他的故事再发展下去,一定就像《塔里的女人》一样,所以我称它为《续北极风情画》。
第二:这本书为什么叫《塔里的女人》?(书中并没有一个字提到塔呀!)
我的回答是:表面看来,我虽然没有提到塔,实际上却已有许多地方提到它。
读者一定觉得我的话难懂,且让我细细解释。
两年以前,我的一位好朋友写了一篇小文章,叫《塔里的女人》。文章如下:
......
在哈姆生所写的《牧羊神》里,有一段这样的插话:
一位姑娘被囚在石塔里。她本来是一个贵人的情人,后来贵人爱上了另一个贵妇,就把这位姑娘囚禁起来。
“你在那里做什么,姑娘,坐着又笑着?”
“我在想着十年前的一些事情,我遇见他的时候。”
“你还记得他?”
“我还记得他!”
时间飞逝着......
“你在那里做什么,姑娘,你为什么微笑着呢?”
“我在把他的名字绣在一件衣裳上。”
“谁的名字?那个把你关进塔里的人么?”
“是的,那个我在二十年前遇见的人。”
“你还记得他吗?”
“我还像从前一样记得他。”
时间飞逝着......
“你在那里怎样了,囚人?”
“我老了,眼花不能再刺绣了。我从墙上刮下石灰粉来,准备做一个瓶子,算是送给他的小小礼物。”
“你说的是谁呀?”
“我说的是我的情人,那个把我关在塔里的人。”
“你是因为他把你关在塔里而微笑着吗?”
“我是在想着他现在会说些什么话:‘看,我的女郎送了我一个小瓶,三十年来,竟还没有忘记我。’”
时间飞逝着......
“怎么,囚人,你不做什么了,你又在微笑着吗?”
“我老了,老了,我的眼睛瞎了,我只好想想。”
“想你四十年前遇见的那个人吗?”
“想我年轻时所遇见的那个人,也许是四十年以前的事了。”
“但是,你可知道他已经死了吗?......啊,灰白色的老妇人,你不回答我,你的嘴唇变了,你不再呼吸了,你也死了......”
可怜的姑娘,你死去了,神给你以永恒的安息,但那位贵人却实在没有死,或者死而又活过来。他正在造第二座石塔。
你愿意我把篇名改成《造塔者》么?
......
当时我看了这篇小文章,觉得还不错。但我总觉得里面还欠一点东西。假如我写一篇小文章,我的结论一定和那位好朋友有点不同,代替他所加的“可怜的姑娘......”一段,我会写下面这样几句话:
“可爱的姑娘,你并没有死,你死而又复活了,因为你准备笑着再踏入那贵人为你所造的第二座塔,第三座塔,第四座塔......”
不过,我得在这里解释一点,就是:我不相信人能造石塔,石塔是另一种力量造的,或许有人工参加,但绝不是人一手造成的。觉空这个故事正是一个最好的说明,所以我给这本书取名《塔里的女人》。
我的唯一结论是:
“女人永远在塔里,这塔或许由别人造成,或许由她自己造成,或许由人所不知道的力量造成!”
......
手稿整理好了,书名想好,我准备出版。一个下午,我把稿子包好了,正想带出门,迎面忽然来了一个人。
我吃了一惊:
“这不是觉空吗?”
我一把抓着他,喊道:
“啊,我找你很久了!你来得正好!好极了!......”
觉空并不开口,突然从我手里抢走稿本,一面抢,一面骂道:
“混蛋,谁叫你出版我的稿子?”
他这样野蛮,我气得几乎说不出话,我大声道;
“你怎么骂人?”
他大声道:
“我不但骂你,还要揍你。”
“嘭”的一拳,正打在我的脸上,我大叫了一声“啊”,登时躺在地上。
......
我醒了。正在我自己床上。室内充满了月光。这原来是一个梦。哪里有什么觉空?我又哪里再到过华山?几天来,我一直闹病,没有能离床,却始终失眠,睡不着。今天早晨,疲倦到极点,倒头大睡,不禁睡了许久许久。看看表,现在正是十二时五分,我足睡了十八小时,这真是一个可怕的长睡,由于这一长睡,才得到这样一个长梦。奇怪,梦一醒后,我周身轻松了许多,病似乎完全好了。
我爬下床,竟能走路了。
这正是午夜,月光明亮如水。白色窗纸上幌动着玲珑的树枝阴影。月光是白的,树影是黑的,黑白分明,窗上如有雕饰。树影在动,我知道有风。风很轻。我悄悄走到室外。院子里静极了,除了树枝擦动声,再没有其他声音,除了月光的银白色,也再没有其他颜色,这是一个月光的世界,白色的世界,银子的世界。仲夏夜真幽,真深,风飔凉凉的。我独自徘徊在月光里,微风里,树荫里,说不出的凉飒,也说不出的黯然。我想起刚才那个长梦,它实在不错,值得记下来。月光是这样美,夜是这样美,树是这样美,风是这样美,我必须把这个梦写下来,写下来。
我独自徘徊着。满天星斗。寂无一语。它们只在沉默的发光,沉默的闪耀。一只黑色鸟飞过去了,没有叫声,只有翅膀的摇动声。声音极轻极轻,远远的,偶然有一两声犬吠,宏亮而美丽,使黑夜显得分外静了。真奇怪,夜为什么这样静?这样美?美的不能再美了,美得叫我有点感到凄楚了。我只觉得四周的一切如梦如幻,如诗如画,有无限的玲珑,有无限的空灵,越是玲珑空灵,我越感到模糊朦胧。我望着满院子俏丽月光,心头忍不住有点酸酸的。
我又回到室内。
月光静静亮在我室内。一只白猫躺在我面前。纸窗飒飒轻响,像鱼群唼喋。一只白色烛燃烧在银色月光里,轻轻舞着金色的花朵。在乳色月光中,在金色烛光里,我开始记这个梦,让你们(我最亲爱的读者,我最亲爱的朋友,)好好重温它。希望你们在它里面尝到一点欢乐与悲哀。可是,在重温这个梦以后,我对你们有一个最后请求:
请求你们能真正醒过来!
抽空先阅了一半,很古典的美------
以下两段是其中的理性之光(无论你我是否赞同):
男主角 最后的话——也是我在人生大海里所捕得的仅有四尾小鱼(我在这大海里捕了四十多年鱼,只捕得这四条):
第一条鱼——当幸福在你身边时,你并不知道她,也不珍惜她。当你知道她,珍惜她,寻找她时,她已经没有了!也再找不到了。
第二条鱼——为别人牺牲太大了,别人不仅不会得到幸福,反而得到痛苦。
第三条鱼——在生命中,“偶然”虽然可怕,但比“偶然”更可怕的是“自我意识”,(也可以解释做自尊心)。这“自我意识”或“自尊心”是悲剧的主要因素。
第四条鱼——真正的幸福是刹那的,短暂的,不是永久的。
作者 请求你们能真正醒过来!
嘴里怎么是咸的?我发觉自己不知何时,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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