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笔调的魅力,固然来自作家的真知、真见、真性、真情。但要将其化作文学和谐的色彩、自然的节奏、隽永的韵味,还必须依靠驾驭文字的娴熟,笔墨的高度净化。
文采,不在于文字的花哨和刻意雕饰,而在于表情达意,朴实真挚。如堆砌词藻,就象爱美而又不善于打扮的女人一样,以为涂脂抹粉,越浓越好,花花绿绿,越艳越好,其实俗不可耐,令人见了皱眉。
散文作者,要有特别敏锐的眼光和洞察力,能看到和发现别人所没有看到的事物,还需有异常严密而深厚的文字功夫。创作时,不能心浮气躁,要静下心来,挖空心思找到准确的词句,并把它们排列得能用很少的话表达较多的意思。这就是古人所说的“言简意繁”。要使语言能表现出一幅生动的画面,简洁地描绘出人物的音容笑貌和主要特征,让读者一下子就牢牢记住被描写人物的动作、步态和语气。
散文的语言美,作家们有不少独到精辟的见解。秦牧说:“文采,同样产生艺术魅力和文笔情趣。丰富的词汇,生动的口语,铿锵的音节,适当的偶句,色彩鲜明的描绘,精采的叠句……这些东西的配合,都会增加文笔的情趣。”佘树森说:“散文的语言,似乎比小说多几分浓密和雕饰,而又比诗歌多几分清淡和自然。它简洁而又潇洒,朴素而又优美,自然中透着情韵。可以说,它的美,恰恰就在这浓与淡、雕饰与自然之间。”
散文篇幅小,容量大,行文最忌拉拉杂杂,拖泥带水。简洁,并不是简境,而是简笔;笔既简,而境不简,是一种高度准确的概括力。杜牧《阿房宫赋》开头写道:“六王毕,四海一。蜀山兀,阿房出。”仅仅十二字,就写出了六国王朝的覆灭。秦始皇统一了天下,把蜀山的树木砍光了,山顶上光秃秃的,就在这里,修建起阿房宫。短短十二个字,写出了这么丰富的历史内容,时空跨度又很大,真可谓“言简意繁”了。
潇洒,对人来说,是一种气质,一种风度。对散文来说,是语句变化多姿。短句,促而严;长句,舒而缓;偶句,匀称凝重;奇句,流美洒脱。这些句式的错落而谐调的配置,自然便构成散文语言特有的简洁而潇洒的美。
散文语言的朴素美,并不排斥华丽美,两者是相对成立的。在散文作品里,我们往往看到朴素和华丽两副笔墨并用。该浓墨重彩的地方,尽意渲染,如天边锦缎般的晚霞;该朴素的地方,轻描淡写,似清澈小溪涓涓流淌。朴素有如美女的“淡扫蛾眉”,华丽亦非丽词艳句的堆砌,而是精巧的艺术加工,不着斧凿的痕迹。但不论是朴素还是华丽,若不附属于真挚感情和崇高思想的美,就易于像无限的浮萍,变得苍白无力,流于玩弄技巧的文字游戏。
看了很多教学的,没找到几篇好的,好的教材凤毛麟角,以后慢慢寻找补充。
已经很好了,老大,我们都少走了很多弯路了呢:)
谢你
在“外行”的我看来,散文最是心泉点滴或汩汩的流露,最能体现“文章本天成”。
而诗歌与小说,都可以因为后面的修改、雕琢与完善,而愈发可读、好看和精彩。
散文,也最是体现“自己”的,几乎无法“伪装”。
其实写到最后,才会发现,文字只是基础,要写出一篇好的散文,首先取决于有没有一颗,清澈的心,宁静的思维。
否则再秀丽的文字,也没有用处,因为历史上写过太多了,都是无法再重复的重复。
近代,基本上没有特别中意的散文家,大多就是一开始还行,到了后来,由于没有思维可写了,强去写,反而成了煽情,连以前的那些文字都丢失了。
不觉,一直在散散地写着一些文。
几乎是随心、顺兴之所至。
在散文的写作上,也许这句话很贴切:
心情第一、才情第二。
能二者结合当然更好啦。
恩,我喜欢三毛的散文,席慕容的也不错,前段买过林清玄的,觉得也很好.
而很多人的散文,往往写得太散,竟然有些读了以后不知道通篇在写什么,散得没有了主题.
看了席慕容,也看三毛
明白且明了
文章的语言文字在其中起铺垫基座和丰满血肉的作用,为老姐儿所关注。
无论小说还是散文,平实都是真正的生命力之所在。老姐儿录两段话以飨众友:
“文章的气势在简洁。句中不应有的无用之字,文中不应有的无用之句,正如画中不应有的无用之笔墨、机器上不应有的无用之零件一样。这并不是要求作者把每个句子都写得很短,也不要求他避免一切细节,仅仅概略地交待主题,而是要求他使每个字都产生效果。”
“只要你能把形容词逮住,就毙了它。当然,我的意思不是把它们统统毙掉,而是毙掉其中的大部分。这样,剩下的就有价值了。当形容词聚在一起,它们就会变得苍白无力;当它们远远地分开,就会力量倍增。一个人如果染上喜欢形容词的癖好,那就象染上陋习一样,很难戒除。”
“只要你能把形容词逮住,就毙了它。当然,我的意思不是把它们统统毙掉,而是毙掉其中的大部分。这样,剩下的就有价值了。当形容词聚在一起,它们就会变得苍白无力;当它们远远地分开,就会力量倍增。一个人如果染上喜欢形容词的癖好,那就象染上陋习一样,很难戒除。”
总结的厉害,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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